摘要: 税收中性原则 正文 以税收不干预经济、平等对待一切纳税人为目标的税收制度准则。税收原则之一。 税收中性思想最早见于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税收理论。它的代表人物A.斯密主张把税收职能限制在满足国家公共经费需要的范围内。经济学家D.李嘉图认为,一切赋税都有害于社会再生产,反对税收对市场机制的干预。19世纪末,新古典经济学派代表英国的A.马歇尔基于“均衡价格理论”,认为国家课税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资源有效配置,产生税收超额负担,提出凡是影响价格均衡的税收都是“非中性”的,只有符合中性原则的税[阅读全文:]
摘要: 税收原则 正文 建立税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又称税制原则。它集中反映了社会占统治地位阶级的征税意志。同时,由于税收具有积累资金,调节经济和社会政策等多种功能,只考虑财政收入的需要,有可能对经济长期发展造成消极影响;实行刺激经济增长的税收政策,又有可能因损害公平,不利于社会安定。因此国家必须选择一定的税收原则以协调税收职能之间的关系。 中国春秋时期的管仲,最早提出取之有度,少扰人民的税收思想;魏晋时期的傅玄在《平赋役》一文中提出的税收总原则是“安上、济下、尽利用之宜”。其内容包括三项[阅读全文:]
摘要: 普遍征税原则的概述 普遍征税是指征税遍及税收管辖权范围内所有法人和自然人,所有的有纳税能力的人只要发生了纳税义务,都必须毫无例外的依法纳税。 所谓的普遍征税原则也称税收普遍原则,它是税收原则之一。税收普遍原则首先是作为公平原则的一个方面被西方经济学家所提出来的。它的中心思想是取消某个阶级或阶层免税的特权,对公私经济一视同仁,对一切个人和企业无论是来自国内还是国外的收入都应征税。 普遍征税原则要求在纳税义务方面没有特权阶层,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征税,排除各类区别对待措施,只以是否发生纳税[阅读全文:]
摘要: 纳税便利原则的概述 税收的稽征管理要尽量为纳税人提供便利。这是税收稽征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税收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之一。 纳税便利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任何一种税的稽征管理都要求既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又要考虑尽量给纳税人纳税以便利,避免因征收管理制度的不合理,而给纳税人带来的时间、精力和经营方面等的不应有的损失。从而,有利于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纳税人节约纳税费用,减少额外经济损失。 纳税便利原则是税收稽征管理方面的一个古老的原则。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把它列为赋税的[阅读全文:]
摘要: 释义 贸易自由化原则是WTO的根本性原则,是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间贸易开展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这一切原则由关税减让原则、互惠原则以及取消非关税壁垒原则(如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等组成。 相关条目政治 经济[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互惠待遇原则 互惠待遇又称互惠权利。从形式上看,互惠待遇是一种差别待遇。互惠协定是双边协定,但在国际间普遍缔结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件下,尤其是在1947年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中,互惠待遇实际上具有最惠国待遇和多边协定的特点,即成员双方给予的互惠待遇,通过最惠国待遇,其他成员方同样享受。从内容上看,成员方之间给予的优惠待遇,需要规定具体内容。最惠国待遇条款仅规定相互给予任何第三方同样的优惠待遇,并不规定具体内容,因此,互惠待遇成为最惠国待遇具体适用的条件。 1947年关贸总协定把互惠待遇[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公平贸易原则 公平贸易原则又称公平竞争原则,是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主要针对出口贸易而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各成员和出口经营者都不得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国际贸易竞争或扭曲国际贸易市场竞争秩序。 公平贸易原则的要素 一、公平贸易原则体现在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领域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 二、公平贸易原则既涉及成员的政府行为,也涉及成员的企业行为 三、公平贸易原则要求各成员维护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市场的公平贸易,不论他们来自各国或其[阅读全文:]
摘要: 关税保护原则(Rule of Customs Duties as Means of Protection) 什么是关税保护原则 关税保护原则是指仅允许“以关税作为保护手段”,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一切非关税措施,现在实行的数量限制等非关税措施都要逐步转化为关税保护。然后,成员国之间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谈判,逐步降低关税。 世贸组织主张各成员方主要通过关税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也就是说,关税是惟一合法的保护手段。这是因为关税措施的保护程度显而易见,并且各成员方之间容易就关税措施的[阅读全文:]
摘要: 固定基地原则(The Principle of a Fixed Base) 什么是固定基地原则 固定基地原则是对非居民跨国提供独立劳务所得征税的税收征管原则。按此原则,双重征税协定的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独立劳务所得,应仅由其居住国一方课税,但是,如果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设有经常从事独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作为收入来源地的缔约国另一方有权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那部分所得征税。 固定基地原则的概述 固定基地原则的“固定基地”是指类似于医生的诊所,设计师、律师的事务所这样的从事[阅读全文:]
摘要: 简介 国际税收惯例(InternationalTraditionofTax)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处理国家间税收权益关系,反复出现并被各国所接受,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惯常行为和做法。居民税收管辖权、对外国人的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对外交使领馆人员的税收豁免等曾一度被认为是国际税收惯例之一。但在1961年和1963年两个《维也纳条约》缔结后,已经成为国际公约的规定。由于国际税法本身历史较短,而国际惯例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形成过程,再加上国际惯例很容易被国际条约或各国法律所肯定从而失去其作为惯例的特性,所以[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