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护原则
什么是关税保护原则 编辑本段
关税保护原则是指仅允许“以关税作为保护手段”,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一切非关税措施,现在实行的数量限制等非关税措施都要逐步转化为关税保护。然后,成员国之间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谈判,逐步降低关税。
世贸组织主张各成员方主要通过关税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也就是说,关税是惟一合法的保护手段。这是因为关税措施的保护程度显而易见,并且各成员方之间容易就关税措施的使用进行谈判。关税保护原则在肯定关税保护是合法手段,限制、取消或禁止使用各种非关税措施的同时,要求各成员方在互惠基础上通过多边谈判削减关税,各成员方政府不得征收高于它在关税减让表中所承诺的税率。因此关税保护的原则不是提倡用关税进行保护,而是只允许采用关税这种透明的保护措施而不是非关税壁垒,而且在原则上税率应当不断降低。
关税保护原则也有例外规定,例如发展中国家以促进经济发展或国际收支平衡需要等为由修改或撤消已做出的关税减让。
关税保护原则的含义 编辑本段
实行关税保护原则的原因 编辑本段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