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生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为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出召开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成立国际贸易组织。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946年由美、英等19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1947年11月在古巴哈瓦那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上通过了该“宪章”,通称《哈瓦那宪章》 。与此同时,由美国邀请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根据这一宪章中有关国际贸易政策的内容,进行了减让关税的多边谈判,采纳了《哈瓦那宪章》中关于国[阅读全文:]
摘要: 概述 中文名《避免双重征收版税马德里多边条约》 中文简称 英文名Madrid Multilateral Convention on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of Copyright Royalties 英文简称 原文 生效时间1979年12月13日 中国签署时间 修改历史 1979年12月13日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管理。 本协议当前有效 《避免双重征[阅读全文:]
摘要: 征税参与原则的定义 征税参与原则是指受征税权力运行影响的人有权参与征税权力的运作过程,并对征税决定的形成发挥有效作用。“参与”不同于“参加”或“到场”,它是行为主体一种自主、自愿、有目的的参加,意在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某种结果的形成。参与原则的法律价值是使征税相对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而不致成为为征税权随意支配的、附属性的客体。同时,参与原则也使得公开原则更有意义;没有参与原则,公开原则充其量只是让征税相对人知晓而已,征税相对人还只是可知而不可为,其民主权利依然无法真正[阅读全文:]
摘要: 简介 根据《路透金融词典》,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双边贸易协定中的一项承诺,规定缔约国的一方若给与第三国某种优惠待遇,缔约国的另一方即时获得相同的优惠待遇。最惠国待遇早在12世纪在地中海沿岸各城邦与阿拉伯各国的通商中,就已有雏形。15~17世纪最惠国条款一词已出现。18世纪美国最先使用有条件最惠国待遇,19世纪英国开始使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由于可用以反对一些国家采取的保护主义政策,因而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广泛推行。 最惠国待遇分为两类:①有条件最惠国待遇。缔约国一方给予任何第三[阅读全文:]
摘要: 透明度原则 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家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公布,使各成员国及贸易商熟悉。一成员方政府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所缔结的影响国家贸易的协定,也必须公布,以防止成员方之间不公平的贸易,从而造成对其他成员方的歧视。 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有: (1)海关法规。即海关对产品的分类、估价方法的规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费用;(2[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税负横向公平 税负横向公平亦称“税负水平公平”,是税负纵向公平的对称。税负横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也就是说,税收是以课税对象自身的标准为依据,而不以纳税人的地位、等级、种族、肤色等差异实行歧视性待遇。 税负横向公平的评价 税负横向公平是税负公平的一种,它对于税制本身的正常运转,对社会安定团结,以及平等竞争等有重要意义。从历史发展过程看,在特定时期,不同性质的纳税人的“区别对待”,实际上是税负横向公平的一种补充。 由于横向公平反映了市[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税负纵向公平 税负纵向公平亦叫“税负垂直公平”,是税负横向公平的对称。税负纵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 一般而言,纵向公平要比横向公平更为复杂,其原因在于纵向公平是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不仅要判断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应是相同的,即横向公平,而且还必须有某种尺度来衡量不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 税负纵向公平的情况 在纳税人负担能力不同情况下,如何处理税负和负担能力之间的关系。这里有三种情况: 1、累退的,即负担能力[阅读全文:]
摘要: 税收行政原则的定义 税收行政原则是税收原则之一,指以税法简明易懂、征纳简便易行、征收费用最少、便于税务机关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的税收制度准则。按照此原则建立税制,可以使纳税人了解应承担的纳税义务,也可使征纳双方减少税务开支。 税收行政原则的产生与发展 18世纪70年代英国古典经济学派创始人亚当·斯密提出“最少征收费用原则”,指出: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如人民所付出的高于国家所收入的,就会产生各种弊端。19世纪后半叶,德国社会政策学派代表人物[阅读全文:]
摘要: 税收财政收入原则的概述 税收财政收入原则,也称为财政政策原则或税收财政原则。税收财政原则,最早是由德国新历史学派代表人物、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提出来的,它包括课税充足性与课税弹性两个原则。最早提出“补偿财政政策”的是美国经济学家阿尔文·汉森。主张把税收与公共支出相配合。税收财政原则是指根据国家财政的需要和实际提供的可能,立足于国家财政资金的积累和运用减税并扩大公共支出,抑制通货紧缩,以及运用消费税,减少公共支出,抑制过度繁荣。 税收的最基本的职能是平等筹集财政收入。税收财政收入原则就是[阅读全文:]
摘要: 概述 税收量能负担原则认为税收的征纳不应以形式上实现依法征税,满足财政需要为目的,而应在实质上实现税收负担在全体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分配,使所有的纳税人按照其实质纳税能力负担其应缴纳的税收额度。 所谓税收量能负担原则也可称为量能课税原则,是根据负担能力的大小来确定税收负担水平的原则。负担能力的大小有各种测量指标,其中主要是所得和财产。凡所得多的,说明负税能力强,应规定较重的税收负担;凡所得少的,说明负税能力弱,应规定较轻的税收负担或者不纳税。 贯彻量能负担原则的主要方法是设置累进税[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