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什么是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相对应,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单独海损并非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 单独海损的特点 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阅读全文:]
摘要: 优点 定值保险1. 减少理赔环节。保险理赔是保险运作中的主要环节,它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理赔程序非常繁琐,它包括立案检验、审查单证、审核责任、核算损失、支付赔款、损余处理等一系列步骤。而定值保险合同可以减少理赔手续,因为保险价值事先已由双方确定,且载明于合同中,发生保险事故时无须再对保险标的的价值进行估价,当然就简化了手续。 2. 便于赔偿金额的确定。赔偿金额关系到保险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往往是合同双方争议的焦点。在签订定值保险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金额完全以事先确定的保险价值为计算依据,[阅读全文:]
摘要: 性质 代位求偿权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权利性质,大致有三种观点: 1、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 2、赔偿请求权说。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 3、债权移转说。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 该说目前为大多数学者所采纳。我国《海商法》第252条即明确: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阅读全文:]
摘要: 名称 仓至仓条款 介绍 仓至仓条款是海洋货运保险单背面保险条款内的保险专用术语。它是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迄的条款,既不是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迄的条款,也不是发货人负责交货起迄的条款。目前常见的两大类仓至仓条款都在保险条款内列明,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1/1/81( PICC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简称CIC 条款。 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险条款、协会货物险(A)条款1/1/82<INSTITUTE CARGO CLAUSES(A)>,简称I[阅读全文:]
摘要: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是某一年度保单向下的赔款和其保费收入的比值。保单统计范围仅包括统计期内起保的保单,不包括统计期前起保的保单。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可应用于分析期间业务承保质量,分析险种承保利润。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的公式 其公式表示为: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某年保单的已决赔款+某年保单的未决赔款)/某年保单保费收入 与历年制赔付率公式的根本差异是把赔款和保费收入都按保单年度分类统计,由于一个保单年度的责任期满要跨24个月,同时年度保单向下的赔款最终确定也至少需24个月,为及时对保单年度[阅读全文:]
摘要: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是指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 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指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保险公司为吸收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有关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阅读全文:]
摘要: 释义 纯益手续费是指再保险接受人为鼓励再保险分出人谨慎地选择原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业务,在其取得纯益基础上付给再保险分出人一定比例(即纯益手续费率)的报酬。 相关条目 “纯益”指某个业务年度的再保险分入业务获得的纯收益,即该年度分入业务收入项目合计减去支出项目合计的差额。[阅读全文:]
摘要: 条目目录 说明 因发生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而使个人或单位占有,控制或照看的财产遭受损失,灭失或贬值的风险.[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此标准体保险1 所谓次标准体保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风险程度较高不能按标准费率承保,但可附加条件承保的人身保险。 次标准体保险又称弱体保险、次健体保险,即与一般的人相比较,身体有缺陷的人,或者从事危险职业的人。由于这部分人群死亡率较高,为保证公平性,不能按照标准的人寿保险费率来承保,必须采取特定方法或特殊技术来承保的人寿保险。 次标准体保险的由来1 次标准体保险的概念从1762年英国的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开办现代化人寿保险业务的时候就有了,但在当时仅采取加征特别保险费一种办法来办理相关[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