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百科  > 所属分类  >  会计凭证   
[0] 评论[0] 编辑

专项应付款

一、
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
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应付优先股股利    下一篇 向中央银行借款

相关标签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