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动机理论
利他遗产动机是指年长一代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和财富留给下一代的经济行为,反映的是年长一代对未来一代福利的关心和无私奉献,特别是他们的孩子和孙子(女)。利他遗产动机成为家庭内世代连接的一种纽带,可以使家庭香火延续不断。代际之间的利他遗产动机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遗产将取决于下一代的相对经济状况,即当代际之间的经济状况大体相当时,遗产将是少量的;当年长一代相当富足时,那么留下的遗产将丰厚。第二个方面的意义是在家庭户的层次上,上一代将会把最大的遗产留给最不富有的孩子。
策略遗产动机特指遗产是代际之间达成或明或暗的契约的结果。代际之间的财富转移以下一代的行为表现为条件,也是说遗嘱人用遗产来影响遗产可能的接受者的行为。当父母威胁要剥夺不孝子女的继承权,或当父母用祖传遗物奖赏很孝顺的孩子时,这种影响或许非常明显。例如,父母可能会以在未来留下遗产为诱饵来诱导孩子在他们年老时提供照料服务。
偶然遗产动机指的是,消费者没有遗产动机,但由于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存在着固有的不确定性,为了减少这种不确定性,留下遗产作为必要的预防措施。个人有可能在死亡前消费掉他所有的资产,但是由于死亡的日期是不确定的,他们在死亡时还有资产没有消费完,因此,会留下一部分遗产。这种遗产动机相对于其他遗产动机来说,是偶然的、不确定的。
经济学家通常用迭代模型分析代际之间的交换。在利他遗产动机分析中通常假定有两代人,父代(p)和子代(k)。从某种意义上讲,孩子是自私的,他的效用只他自己的消费函数,ck。相反,父代是利他的,不仅关心自己的消费,cp,还关心孩子的效用,他们各自的效用函数分别为Uk(ck)、Up[cp,Uk(ck)]。如果a表示孩子向父母提供的服务,那么:Up=Up[cp,a,Uk(ck)]
策略遗产动机延续上述模型,假定捐赠人的效用函数为Up(cp,a1,…,an,U1…..,UN),an是第n个受益者的服务行动,Un是这个受益人的效用,进一步讲,Un是an和cn(第n人的消费)的函数,Un(an,cn)。Un(an,cn)。βn表示每个受益人得到的那部分遗产,yp表示父代的收入。那么,捐赠人的效用为:maxU(cp,a,U1…..,UN)a,β,cp因此:Un=Un[an,cn+βn(yp-cp)]
偶然遗产动机的经济模型假定消费者用保险票据,而不用定期票据持有资产,这使得消费者的遗产自动为零,不管他什么时间死亡。还有一种方法用生命周期消费模型来分析预期遗产和实际遗产及其遗产分配,以此检验上述的三个遗产动机理论
有学者发现遗产趋向于在兄弟姐妹之间均分,这个结果对“遗产是补偿性的”说法提出了质疑。另一项经验研究也证明遗产不是补偿性的,大多数遗产在孩子中间均匀分配,对于大多数富有的家庭,经验数据不支持利他遗产动机理论,但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有更多的证据支持利他遗产动机理论。但也有研究证明大多数父母并不是均匀地分配他们的遗产,在家庭之间和家庭内,遗产是补偿性的,在接受者-死者的关系和接受到的遗产之间存在相反或零关系,这个结论说明“作为支付手段的遗产”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进一步的研究发现,社会保障产生的终生财富的增加不影响遗产行为。
有学者利用交换模型研究遗产行为,发现经验分析支持策略遗产动机理论,用孩子探望和电话问候的频率来测量孩子提供的服务,与潜在的资产的多少存在正的相关关系,而且,服务与潜在的资产的相关关系取决于家庭中孩子的数量,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更多的潜在遗产意味着更多的服务,但独生子女家庭,这种关系不存在。然而,赫德等认为他们的研究方法不恰当,没有发现作为遗产的财富与孩子的照料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他们使用退休史调查(RHS)的数据,分析结果不支持策略遗产动机理论。一项关于日本的研究指出,拥有大量资产和收入的老年人与孩子共同居住的概率提高,愿意是父母的策略遗产动机。
这里,有必要提出一个新的再分配概念,“再分配”概念通常指从富人征收财富转付给穷人,这个概念太狭窄,不能很好地说明政府再分配计划的范围。需要区分四种再分配类型:(1)垂直的:由于不同水平的收入和财富,在个人或家庭户之间进行的再分配。(2)水平的:在相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内,根据个人或家庭户的具体特征进行的再分配。(3)个人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将个人或家庭户在某个时点的钱挪到相同个人或家庭户另一个时点上使用。(4)在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如果在某时刻出生的人必须支付给先于他出生的那些人多于(或少于)他从之后出生的人得到的,这是有利于先他出生(之后出生)的同批人的代际再分配。第一、二、四种类型是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第三种类型是个人自身的再分配。因此,分析遗产动机与政府再分配计划时,必须要考虑这几种再分配类型。
在利他主义的经济框架中,调整家庭户内部的代际财富转让可以消除与社会保障相联系的强制性的代际财富转移,破除社会保障与消费行为之间的联系。利他动机可以抑制公共转移支付,如公共教育支出、最低工资法等政策实施的结果取决于私人的财富转移,所以说,家庭内代际之间的利他主义遗产动机不仅对政府的再分配项目的作用,而且对资源分配中市场价格的作用都具有深远的意义。遗产动机对于社会保障金的增长和普及年金形式的私人养老金可能产生重要的负面影响。部分的解释是:即便年金的利率相当有吸引力,消费者也不情愿购买年金,因为年金限制消费者从孩子那里购买照料和关心的机会。
另外,政府为实现代际之间财富再分配的努力不会被遗产所抑制。政府操纵大部分社会保险计划,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等。这些计划减弱了作为预防措施的储蓄动机。换句话讲,政府的社会保险计划有可能会削弱作为储蓄手段的遗产动机。因此,面对遗产动机,政府如何改革政府支出模式,制定有效的社会保险计划,以实现经济资源再分配的帕累托最优,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留赠遗产,父母可以成功得影响孩子的教育、迁移、婚姻和生育率,并由此产生具体的经济后果。不断下降的人口增长率意味着更多的独生子女家庭,因而,父母用来购买孩子孝敬和服务的储蓄动力减弱。同样的原因,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退休生活的延长,地理上人口流动的增加也会影响国民储蓄率。
在中国传统上,生儿育女与家庭财产之间的继承关系存在密切关系,遗产是保持家庭世代延续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增强父亲、孩子、妻子及家庭成员间的友爱关系,维护家庭代际关系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2以下,家庭规模减小,平均只有1-2个孩子,同时,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在这样一种人口变动趋势下,人口领域的干预政策应当注意的是:父母如何把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投入到孩子的身上,甚至为了孩子的将来而进行作为遗产的财富储蓄;遗产对于孩子的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家庭养老的方式发生怎样的变化,如何通过遗产巩固家庭养老的功能;如何通过有效的代际财富转移促进代际之间的和谐等等。
检验发展遗产动机理论、进行经验分析、跨国跨地区跨时间的比较分析以及制定相关政策需要纵向追踪数据:用横截面数据分析是说不通的,因为老年人的遗产动机和遗产数量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中国还没有老龄经济问题方面系统的纵向追踪调查,以至于中国的遗产动机乃至整个老龄经济学的研究无法深入下去。据笔者所知,尽管学者的呼声很高,中国政府也成立了老龄机构,但似乎对老龄经济问题的调查仍然重视不够,因此,为了迎接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政策依据,中国政府界和学术界必须重视老龄经济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建议由政府出资,老龄部门牵头,学者参与,共同实施老龄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
遗产动机的经济理论,如果开阔一下视野,人们会发现,还可以从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角度来阐释和丰富遗产动机理论。像上个世纪后五十年出现的生育率下降的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人口学理论等等,极大地丰富和繁荣了人口学理论的研究,并为指导人口领域的政策制定和干预提供了可靠的理论支撑。类似地,代际的社会交换理论、生育率下降的“财富流”理论、伊斯特林的生育率理论、家庭养老的“血亲价值论”、“理解社会学”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和行为科学理论等等,都可以为遗产动机研究提供借鉴。中国要制定遗产法,必须要有数据和理论支持,人们必须重视。
经济学研究遗产动机,主要依靠生命周期等经济模型和经验数据,但生命周期理论毕竟有它的局限性,用生命进程的方法可以扩展遗产研究的方法论手段。生命进程方法作为连接宏观和微观层面的一种分析范式,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等跨学科的角度,既可以研究老龄人口总体的遗产动机,也可以研究老龄个体的遗产动机。具体地说,生命进程方法可以研究遗产动机变化的动态过程,社会背景、社会规范和角色、社会群体、社会相互作用、文化意义以及社会结构定位对遗产预期和实际遗产的影响等等。生命进程方法一个长处是强调遗产动机变化的动态过程,而不是仅仅关注一个个人或一个同批人生命中的某个截面,这样的分析方法与纵向追踪调查的数据可以更好地吻合起来。此外,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于分析遗产动机也是有意的尝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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