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证
贷款证是由人民银行向申请办理贷款证的企业颁发的,是企业向银行借款所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书。实行《贷款证》制度对金融机构的意义是:提高贷款透明度,降低信贷风险;便于银行管理好信贷资产质量;帮助金融机构清理风险贷款。
贷款证的内容 编辑本段
1.发证记录和年审记录;
2.企业概况;
3.银行存款户开户记录;
4.贷款余额情况登记表;
5.贷款发生情况登记表;
6.异地贷款发生情况登记表;
7.企业提供经济担保情况登记表;
8. 企业资信评估记录;
9.备注。
贷款证颁发的对象 编辑本段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借款人,必须向其注册地区人民银行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一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本《贷款证》。对于大型、跨地区企业集团下属的分支机构,已由其所属的一级法人授权,具备二级法人资格的,在《贷款证》发放和管理中视同企业法人,也应申领《贷款证》。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权申请办理《贷款证》。
贷款证的使用 编辑本段
企业领取贷款证后,方有资格办理借款还款手续。
企业申请借款时,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必须查验借款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向其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企业归还贷款时,应持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填制的贷款偿还凭证和贷款证,到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及时做还款记录。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企业申请贷款展期,信贷部门批准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记录,并签字盖章。
信贷部门办理保证贷款时,必须同时查验保证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办理保证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同时在被保证企业和保证企业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企业归还保证贷款时,借款企业应及时通知保证企业持其贷款证到信贷部门做核销登记,由信贷人员签字盖章。
企业在注册地以外城市金融机构办理借款还款手续,要持其所在城市发证机关颁发的贷款证按上述相同程序在异地贷款栏中登记。
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评级,并在企业资信等级记录栏中记录后,应加盖公章。
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作出的资信等级评定结论,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
贷款证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涂改、伪造。
金融机构信贷部门查验企业贷款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