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 拆入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二、本科目可按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拆入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拆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归还的拆入资金余额。[阅读全文:]
摘要: 基本概念存入保证金是指为保证本企业出租或出借的财产能如期完整、无损地收回而向客户收取的一定数量的押金。这些暂收应付款,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 相关条目企业 财产 客户[阅读全文:]
摘要: 长期应付款(long-term payables)编辑本段长期应付款的概述 长期应付款是在较长时间内应付的款项,而会计业务中的长期应付款是指除了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多种长期应付款。主要有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和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企业除了通过借款和发行中长期债券取得货币资金购建长期资产外,还可以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是固定资产使用在前,款项支付在后。如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企业可先取得设备[阅读全文:]
摘要: 长期负债说明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 (1)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①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②为购建固[阅读全文:]
摘要: 2611 保户储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投资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款,可将本科目改为“2611 保户投资款”科目。企业(保险)应向投保人支付的储金或投资款增值,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收到投保人交纳的储金,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向投保人支付储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投保人储金。[阅读全文:]
摘要: 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充分考虑或有事项。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分析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或有性及其确认、计量和披露。 概述保险责任准备金实质上是一种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阅读全文:]
摘要: 基本定义 资本公积中国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资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捐赠资本和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是所有者超面值缴入的资本,即发行价格超过面值的部分,常见于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捐赠资本是不作为企业资本的资产投入。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按照中国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中国有不少上市公司均有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增发股票的实例。 [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 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般风险准备按净利润的10%计提。 一般风险准备的管理办法:一般风险准备只能用于弥补亏损。 一般风险准备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阅读全文:]
摘要: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它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是企业永久性的资金来源,它是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缓冲器。 简介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 实收资本 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阅读全文:]
摘要: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一般有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利润分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利润分配的顺序: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