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保基金信托劳保基金信托是指以管理劳保基金为目的而设定的信托业务。信托机构受工商企业或政府机关、学校的委托,筹集和管理退休基金,并运用所得收益支付退休职工的生活费。这是一种在西方国家较为常见的信托。用这种方法时,使得公司职员的生活有了保障,使其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对整个社会而言,也减少了社会 经济负担。因此,办理劳保基金信托,无论对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有利。劳动保险基金具有资金稳定、独立性强、财产可转移及保值要求的特点,金融信托机构可利用融资和服务功能,既可帮助委托方形成独立的基金;又能起到保值作[阅读全文:]
摘要: 境外资产保护信托设立流程境外资产保护信托(offshore asset pro- tection trust, APTs) 所谓境外资产保护信托,又称为外国资产保护信托,在近年来颇为盛行,尤其是美国。这种信托的成立目的,主要是在保护委托人的财产,使其财产不会受到债权人的诉追,而成为另类用以保护与管理财产的手段。其方式是由委托人选择对其所为信托在法律上有利的地点,例如一般所知的开曼群岛、百慕达群岛以及巴哈马群岛等,设立信托。 此等地区因为不承认外国判决,而特别要求债权人必须直接在该国行使诉讼权,因[阅读全文:]
摘要: 金融信托金融信托是以信用基础的资产(动产、不动产、金融资产等)所有者为获利或其他目的而将财产的管理或处理权委托给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一种经济行为,它是在实物信托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起来的,是现代信用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其财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开发、长期金融、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促进等功能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信托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金融信托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这些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信托业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银行业[阅读全文:]
摘要: 蓝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概述 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每个集合信托计划最多只能同时在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辖内(城市不限)和另一个银监局辖内不超过两个城市推介,而且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且机构委托人需同时出具其投资于该集合信托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其净资产20%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委托人需同时出具个人稳定的年[阅读全文:]
摘要: 金钱债权信托(debt of money claim trust) 定义金钱债权信托是指凡委托人以金钱债权移转给受托人。在此项债权给付清算后再交委托人或受益人管理、使用或支配,即是金钱债权信托。 信托财产包括一般金钱债权(就是承诺到期即付的债权)和有价证券、存款证明等。 种类金钱债权信托包括: 金钱债权信托应收款债权信托 住房贷款债权信托 贷款债权信托 特定债权信托 不良债权信托等。 例如人身保险信托,委托人保有人身保险,对保险公司享有赔偿的债权。在信托关系成立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产权,不是[阅读全文:]
摘要: 监护信托(Guardianship Trust) 定义 监护信托是指利用信托方式,由信托机构对某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行为。其最大特点是,信托机构对人的责任重于对物的责任。 有两种人需要监护,即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相应的监护信托也有未成年人监护信托和禁治产人监护信托。 类型 1、未成年人监护信托 监护信托未成年人监护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监护。 信托机构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尽的职责是:承担未成年人的养育责任,并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承担末成年人的养育责任应该首先[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管理型股权信托 管理型股权信托可以说是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股权,其核心内容是股票表决权和处分权的委托管理。委托人设立股权信托的目的是通过信托持股来达到特定的股权管理目的。对于管理型股权信托来说,委托人注重于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所以,和股权相关的表决权和处分权实质上只是部分转移给受托人的。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缔结股权信托合同来具体规定,受托人以何种方式来行使股票的投票表决权和处分权,使得这些权利的行使能够实现委托人或者委托人的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表决控制力。 管理型股权信[阅读全文:]
摘要: 遗产之分配与管理管理遗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对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管理。此类信托的形式主要是由于遗产继承问题引起的。管理遗产信托有“继承未定前”和“继承人已定后” 两种情况。信托机构管理遗产继承人的遗产一直到继承人能自理遗产或约定的信托期满为止,此时将所管遗产编制财务报告清册,连同遗产移转给受益继承人。基本简介所谓遗嘱信托,是指立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权转移至受托人名下,由受托人按立遗嘱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的行为。(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2条。)在遗[阅读全文:]
摘要: 公司改组合并信托的定义公司改组合并信托,是信托公司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司改组和合并的事项。委托人即是参与改组或合公司改组合并信托并的各公司。信托公司负责有关文书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参与改组或合并的各公司进行协调、调节,推进有关事项的完成,负责有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有时还负责对原公司的债务人和向全社会进行公告。由信托公司办理改组合并,可以使各公司避免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使各项业务基本上照常进行,公司可省去不少琐碎的麻烦事,并可节省改组合并费用。信托公司办理的该项业务,实为代理类信托业务。 公司[阅读全文:]
摘要: 含义 管理破产财团信托,是信托公司接受法院或破产企业(公司)债权人会议的委托,执行破产管理人所承担的各项管理破产财团信托职务的一种信托。在该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为法院或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受托人为信托(投资)公司,即破产管理人,受益人为破产企业债权人,信托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为破产企业的破产财团。破产财团即是破产人的财产。 作用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破产企业的剩余财产(破产财团)就移转于信托公司(即受托人或破产管理人),信托公司对破产财团拥有财产权,由其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分,因此,管理[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