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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存款准备金

法定存款准备金(Legal Deposit Reserve或 Statutory Deposit Reserve)

  存款准备金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

  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指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存在中央银行里的,这部分资金叫做法定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被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目录

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之间的数量关系


  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之间的数量关系:



  存款准备金=库存现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法定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款总额

  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

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来的。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率使当时的专业银行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不得不透过再贷款(即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专业银行。

  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开始将法定存款准备率统一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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