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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审计

简介
(图)债权审计债权审计会议研讨

债权审计是指对企业债权的增减变动和结存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的审计。通过对债权的审查,对保证企业严格遵守结算纪律,正确执行经营方针和销售政策,及时收回债权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债券审计主要是通过运用审阅、核对、函证的办法,对债券的内部控制制度,债权的增减变动和实有数额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

内容

评审债权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验证债权账面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审查债权业务增减变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查坏账准备金提取、使用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债权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1.有无明确的债权职责分工制度。

2.有无详细的账簿记录制度。

3.是否建立债权催收和清理制度,债权坏账、呆账审批制度。

4.是否建立债权定期同欠款单位和个人的对账制度。

债权账面余额的验证

由于在各种债权项目中,除了应收票据有汇票凭证外,其余债权均无实物,因此,验证时应分别采用不同方法进行。

对“应收票据”账面余额的验证,首先应将“应收票据登记簿”上的期末余额合计与“应收票据”总分类账期末余额进行核对,看其账账是否一致;其次对库存应收票据进行盘点,并逐项与“应收票据登记簿”上的各种应收票据余额进行核对,看其账实是否一致;再次,在盘点与核对的基础上,抽查重要的债权事项,向债务人询证核实。

对其他债权账面余额的验证,首先应编制或索取债权明细表,同明细账、总账核对,看账表是否一致。在此基础上,用债权明细账同相应凭证核对,看其账证是否一致。最后,采用函询方法进行询证,看其账实是否一致。

债权业务增减变动的审查

第一,要首先查明债权业务活动是否为正常的商品交易或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二,应查明债权的形成有无凭证,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审批;

第三,应查明债权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同凭证及总账的内容和金额是否一致;

第四,应查明有无虚构债权,或利用债权舞弊的行为;

第五,企业采用债务重组方式收回债权时,要审查重组的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债务重组是否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书,债务重组业务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六,企业采用非货币交易换入债权时,应审查是否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债权的账面价值,换入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否计入坏账准备;企业以一项资产同时换入应收款项和其他多项资产,或者以多项资产换入应收款项和其他多项资产的,要审查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及其他资产入账价值分配是否正确等。

坏账准备金提取和使用的审查

1.审查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基数、比例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2.审查坏账损失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3.审查坏账损失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目标
(图)债权审计债权审计培训

 债权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

(1)了解并确定债权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确定债权存在的真实性,以防止过失或舞弊的存在;

(3)确定债权增减变动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4)确定债权的发生及收回计算和计价的正确性;

(5)确定债权的余额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是否正确。

破产企业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国家、集体和债权、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审计中,债权、债务往往会被审计人员所忽视,理所当然地对债权、债务进行会计核算的往来科目也就成了被审计单位及个人进行隐藏自身违法乱纪行为的“温床”。认为债权、债务的审查是有规可循的,有一定的技巧性。现结合近年来的审计实践,提出以下四种方法,希望能为查出利用往来科目进行隐瞒收入、侵占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借鉴。一是明确审计内容与重点。将单位相同、经济内容相同的债权、债务,同一时期、同一账户内借贷发生额完全相同的债权、债务,用红字冲销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内形成的债权、债务作为审计内容与重点。二是采用账龄分析法。将所有的债权、债务按照账龄的长段进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对数额大、可疑性大的债权、债务,通过发函或派人进行实地调查,查清此类债权、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三是通过公告澄清债权、债务。将审计期间的债权、债务向社会公告,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持相关的原始依据,在限定的时间内,到审计小组进行登记核实,进一步弄清债权、债务情况。四是通过审计进行账务调整。在审计核实的基础上,建议破产企业将确认的呆、滞账进行账务调整,落实必须收回的债权和必须付出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自动放弃的债务,按规定调整损益处理。
业务举例

2004年2月,海滨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审核信达公司的200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对应收账款实施了发函询证的审计程序,大部分顾客已回函表示认可结帐日的欠款或没有复函提出质疑,只有5家顾客在回函中分别反映以下信息:

1.A顾客表示,余额9600元已于2003年12月25日付清。

2.B顾客表示,尾款3000元已于2004年1月2日付清。

3.C顾客表示,该公司曾于10月中旬预付货款60000元,足以抵付询证函上所示二张发票的结欠款51 200元。

4.D顾客表示,询证函上所列示的货品从未收到。

5.E顾客表示,2003年8月30日开具的红字退货发票金额5200元,已注销了询证函上的欠款。

审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进行分析后,提出了进一步查证核实的方法。

1.审计人员可查阅A顾客的应收账款明细账,看询证函中所述的9600元款项是否因双方记账时间差所致,已于下一个年初收款入账;或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款记录追查至应收账款明细账,查明结账日前收到货款时,是否存在过账错误,误将其他顾客的欠款注销;或到银行查询有无款到还未通知公司情况。

2.查阅B顾客的应收账款明细账,查明询证函中所述的3000元结欠尾款是否确实于次年初收回。

3.查明C顾客预收货款明细账上是否有60000元的预收款记录。如查明确实可抵付货款,应对应收账款作调整记录。

4.审核发运凭证以及运输公司的运输发票,以查明D顾客货物是否确已运出。如确已运出,应将有关凭证影印送顾客要求其查证:如确未运出,应调整原分录和记录,并进一步调查了解,查明原因。

5.查核8月30日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是否确实已注销了E顾客5200元欠款,以及有无过账错误的情况发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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