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管理体制(system of accounting admin tstration),会计管理体制就是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根据自己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介入会计活动,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控制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上的安排,以及据此所制定的一系列会计规范。这一定义所要强调的是以下三点:其一,会计管理体制是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判断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基础上所作出的选择;其二,任何会计管理体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都是如何干预、干涉、控制会计活动;其三,会计管理体制具有动态性,即它可以根据社会经济环境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革。
会计管理体制,为了从理论上深入研究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会计管理体制的涵义。在这方面,比较典型的表述有如下两种
:第一,会计管理体制可以解释为某一国家(或地区)政府出于自身的需要对本国(或本地区)会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组织、管理和约束的总和,它包括三部分的内容,即会计工作领导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制定权限。不难看出,这种表述将会计管理体制理解为组织、管理和约束本身,这显然偏离了“体制”。而会计管理体制包括会计工作领导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及会计制度制定权限,这种界定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第二,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据需要对本国(或本地区)会计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队这种表述将会计管理体制概括为一种组织和管理的方式,显然不是十分全面。除了组织和管理方式外,会计管理体制还有更为广泛的内容。
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机理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无一例外地运用一定的方式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或控制,也就是说;各国实际上都存在会计管理体制的问题。然而,会计活动并不是一开始就受到干预、干涉或控制的。十九世纪以前,国家对会计活动是不加干预的,巴其阿勒在《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中指出,账簿处理被认为是商人的秘密,不可示众,政府官员对帐簿所作的检查,只是检查帐簿记录的真实性;乔伊和米勒在其所著《国际会计》中,认为那个时期:“会计人员值得他们在干什么。”只要记帐正确,资产负债表平衡,那就无可非议。直到18世纪英国“南海公司事件”爆发后,英国政府颁布了1844年《股份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会计记录作了明确要求,国家对会计活动的干预才真正开始。在1929一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出台,政府对会计活动的干预便流行开来,“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管制,借助会计管制来达到市场运行的有效,是国家干预市场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
国家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也就是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原因。归纳起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其中经济手段有两个层次,一是通过国家的战略规划和经济计划进行事前调控。二是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进行事中调控。事后调控主要是通过信息反馈来改善战略规划和计划。会计信息是这些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了更为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必然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对会计话动进行干预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美国会计学家藏维·霍斯盆斯说过:国家和联邦政府执行机构“越来越清楚公司报告(即财务报表)的行为性方面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相应地,他们将要求那些负责制定公司报告ZS则的人们所制定的准则将能引导各个体的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目标相一致。经济政策制定者的这一认为,促使会计准则制订转而成为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部分”。
2、协调利益关系的需要:会计信息反映了企业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会计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不汉是企业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依据,而且还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依据,是企业能否如期偿还债务的衡量依据。为了协调有关利益关系人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有必要对会计活动进行有效的约束与引导。
3、稳定资本市场的需要:资本市场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处于中介地位和轴心地位,它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的整体经济。1929年到1933年间资本市场的崩溃导致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事实证明,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甚为密切:美国会计学者Ball和BNwnl968年的研究报告认为,会计收益的变化方向与证券价格的运动方向正相关,而且证券价格运动可以预计收益结果,在收益发布后的一个月内,价格不会作不正常的运动;1972年B;arer,1973年Suder,1982年Biddle和Undal的研究表明,将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会影响证券价格。于是,基于这一点;各国为了稳定资本市场,防止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相继对会计活动加以干涉,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一)会计委派制
让企业会计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国家派驻企业的专业人员,由国家通过职能部门来实行统一委派、考核、调遣、奖励、任免和管理。国有企业的会计人员受国家委托,在企业中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在企业中代表国家利益。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它对于强化会计监督、制止“三乱”、遏止腐败、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会计委派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1、它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悖。这种体制实质属于高度集中的体制结构,它不仅会导致会计其他职能萎缩,而且使企业会计的管理重新走上“政企不分”的老路。2、不符合政府机构精简的原则,各级政府的会计专设机构派出会计人员的再监督成本加大,违背成本效益原则。3、对派出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缺乏有效的考核措施,同时也会引起会计人员管理上的混乱。
(二)财务总监制
财务总监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其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股地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财务总监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它的最大优点就是抓住了经济转轨时期会计工作秩序紊乱的现象。首先,政府授权财务总监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是从产权角度去行使权力,体现的是一种来自于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经济转轨时期“内部人控制”和“产权约束软化”的矛盾冲突问题上,加强了股权对法人所有权、经营权的渗透,从而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其次,这种会计管理体制吸收和集中了总会计师和内部审计中的部分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又弥补了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地位和职责权限上的不足,更为关键的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内部审计监督上的滞后性缺陷,有效地、及时地抵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第三,这种创新的体制较之于会计委派制,更符合政府机构精简的原则,在制度运作上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政府将所有财政资金集中在国库,预算单位的一切财政性支出都只有在实际支付行为发生时,才能由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拨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最终资金到达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及用款单位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这一制度建立以后,能够消除多重账户设置、资金拨付环节过多的弊端,减少资金沉淀,增加财政资金活动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一制度是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效改革措施,对于财务上的“乱收乱支”等问题来说是一项很有效的举措。
综观世界各国会计管理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集中与立法管理型:所谓集中与立法管理,是指政府积极参与会计活动的管理,这种管理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进行,而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活动的管理中不占主导地位,只起着协助政府管理会计活动的作用。
另一种是自我管理型:所谓自我管理,是指政府对会计活动的干预较少,除某些必要的立法外,对会计活动的管理完全交给会计职业团体自行管理。法国和日本是集中与立法管理型的国家,英国、美国是自我管理型的国家,而德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则主要倾向于立法管理。从趋势看,集中立法型国家在部分吸取“自我管理”的合理因素,而自我管理型的国家也在部分吸取集中立法的内容,双方的差异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
中国会计管理体制:中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在具体的管理模式上主要表现在企业会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和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
一、围绕企业会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开的会计管理体制,截至目前为止,共出现了三种会计管理模式,它们分别是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制和稽察特派员制。
1、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2、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其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股(或者控制)地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财务总监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会计管理体制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局向管辖的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根据授权,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3、稽察特派员制。稽察特派员又称作总会计师制度下的稽察特派员制。在这种体制下,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总会计师的组织落实和职权落实,抓好总会计师的培训、交流、任免、考核和奖惩等工作;另一方面,由国务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由他们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力;稽察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施财务监督,通过财务监督和检查经营成果,对企业主要领导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和经营业绩作出评价。
二、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开的会计管理体制,截至目前为止,共出现了两种会计管理模式,他们分别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1、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通过建立专职的会计核算机构,由专业化的会计人员,运用现代化的会计处理手段和科学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行政事业或其他单位的会计业务进行集中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1] 智库百科 http://wiki.mbalib.com/wiki/%E4%BC%9A%E8%AE%A1%E7%AE%A1%E7%90%86%E4%BD%93%E5%88%B6
[2] 来学习网 http://www.laixx.com/article/27/28/30/show/7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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