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款
释义
这是一个会计科目,编号1325 转贷款本科目核算银行根据协议转贷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
转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银行发
放转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存款”等科目;银行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实际收取利息时,借记“单位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 或“利息收入”科目。到期借款人偿还贷款时,借记“单位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期末,应对转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转贷款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相关处理方法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本科目按转贷款种类及借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发放的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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