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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

什么是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


  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辩证思维在创新中的作用

  1、统帅作用


  辩证思维是高级思维活动。它根据唯物辩证法来认识客观事物,能够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揭露事物内部的深层次矛盾。它从哲学的高度为我们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它在更高层次上对其它思维方式有指导和统帅作用


  2、突破作用


  在活动中经常遇到困难,不是发现不了主要问题,就是因提供不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而导致“僵局”,往往在此时,辩证思维就成了我们打破僵局的有力武器。


  3、提升作用


  人类对事物的认识总有一个由浅入深,有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上升为理论,这就需要辩证思维帮助我们全面总结思维成果,提升成果的认识价值。



辩证思维的方法

  1、联系


  联系就是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空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的一种观点。


  2、发展


  发展就是运用辩证思维的发展观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时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观点方式。


  3、全面


  全面就是运用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即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换言之,就是对思维对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种观点方法。



辩证思维的运用

  1、怎样运用事物的对立面


  对立,可以是相互对立的两种事物,也可能是同一事物中矛盾的双方。


  1)有意设置对立面


  有时对立面表面上并不存在,我们就要主动去设置,或者说去创造。


  2)有意强化对立面


  强化对立面,在考虑问题的时候就是要把有对立面和没有对立面的情况做认真的对比,把对立双方在一起和不在一起的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


  2、怎样把握对立的统一性


  对立,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而在对立的两极中找到它们的统一性,并运用统一性去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问题,是掌握辩证思维方法的难点。统一性往往是深藏在事物的背后,不易找到,也不易理解。只有深刻地观察、分析,深入地思考,才能发现这个统一性。把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统一起来,就是创新。



辩证思维的实质和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1.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 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 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


  2.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归纳与演绎、 分析与综合、 抽象与具体、 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归纳与演绎。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沦证。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移、交替使用的。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思维方法。



    分析与综合。这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认识事物的整体。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但它们又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离开了综合就没有科学的分析。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抽象与具体。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则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历史是逻辑韵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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