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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倾向性理论

事故倾向性理论简介



  事故倾向性理论也是历史最长和最广为人知的事故致因理论之一。一些科学家通过对大量事故案例研究,发现在现实生活中有少部分这样的人,在相同的客观条件下,出事故次数比其他人多得多。因此,有的心理学家提出一种称为事故倾向性(accident proneness)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事故与人的个性有关。某些人由于具有某些个性特征(personality trait),因而比其他人更易发生事故。换句话说,即这些人具有“事故倾向性”。有事故倾向性的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轻易出事故。由于有事故倾向性的人是少数人,所以事故通常主要发生在少数人身上。所以,只要通过合适的心理测量,就可以发现具有这种个性特征的人,把他们调离有危险的工种,安排在事故发生概率极小的岗位,就可以大大降低事事故率。


  然而,根据这种理论,有些学者曾尝试专心理测量的方法,去区分“易出事故者”和“不易出事故者”的个性差异,但到目前还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虽然通过研究认为易出事者具有下列特征:如反抗和攻击性、轻率、敌对、不守时间等,但却未能找到足以说明与易出事故有关的单一的个性维度。例如铁尔曼(W.A.Tillman)等通过调查得出易出事故者的精神面貌,指出易出事故者是有明显的攻击性,有厌恶社交的倾向,多是青年等。但未能找出“易出事故者”与其他人有什么明显差异的个性的特征。因此不能将事故倾向性作为重要的个体差异因素,因而得出暴露于危险环境中,事故必然增加的结论。


  显然,把事故原因完全归咎于作业者,而忽视工作环境是不正确的。事故倾向性理论假设,在研究期间,在同一工作条件工人中,每个人都有相同的事故概率。若有少数人比其他人有更多的事故次数,那么说明这少部分人有事故倾向性。假如假设一个有100名工人的工厂,一年共发生了50件事故,那么发生事故的工人肯定不会超过总人数的50%。若假设是50人发生事故,那么每人每年有一次事故,恐怕未必有事故倾向性。若发生在25名工人身上,那么每人每年二次事故。按照事故倾向性理论,发生事故的50人或25人,必然是有事故倾向性了。其实,一年发生一两次事故,完全不能排除偶然因素或机器设备缺陷或环境的不良影响。从而说明,这种统计方法的本身隐藏着潜在的错误。


  美国心理学家进行的一项研究更进一步说明这点。他们分析了大约30万人的驾驶事故记录,发现其中不到4%的人,在六年中,事故记录却达事故总数的36%。这似乎支持事故集中在少数人身上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如能设法使这4%的人驾驶不出事故,那么事故率将减少三分之一。但是,若把同样的统计进行再分析,把这六年分为前三年和后三年,并对前后三年的事故记录进行比较,则令人惊奇地发现,在后三年中, 95%的事故发生在前三年被认为是安全的驾驶员身上。若依据事故倾向性理论,前三年的事故多发者由于某些更轻易造成事故的个性特征,那么在后三年,他们应该占有大部分事故百分率。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而说明过去的事故记录并不能推断一个人将来也轻易发生事故。


  还有研究表明,某些人在某些环境可能更轻易发生事故,若换个环境则不一定轻易出事故,在某一工种轻易发生事故,在另一工种则不一定是这样,因此事故倾向性可能是指特定的环境而言,而非所有环境一般的倾向。


  有些心理学家,如里森(J.T.Reason)认为,与其承认事故倾向性存在,不如归因于个性影响与环境因素的相互影响。年龄、经验、暴露的危险以及其他多元因素,对一个个体在某一段时间比其他人更轻易发生事故的影响,可能更大于事故倾向性。里森认为,事故倾向性是比原先想象的复杂得多的表象,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所暴露的危险的类型。所以事故倾向性假如存在的话,可能不单单是人的失误,而主要是人-机-环系统的失误。



事故倾向性理论在人力资源的应用

  在人力资源治理中,事故倾向是员工所具有的引发不安全行为的某些行为倾向和不正确的态度。


  1919年,格林伍德和伍兹对许多工厂里伤害事故发生次数的资料按如下三种统计分布进行了统计检验。


  1、泊松分布(Poisson Distribution)。当发生事故的概率不存在着个体差异时,即不存在着事故频发倾向者时,一定时期内事故发生次数服从泊松分布。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工厂里的生产条件、机械设备方面的问题以及一些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


  2、偏倚分布(Biased Distribution)。一些工人由于存在着精神或心理方面的毛病,假如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生过一次事故,则会造成胆怯或神经过敏,当再继续操作时,就有重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事故的倾向。造成这种统计分布的人是少数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人。


  3、非均等分布(Distribution of Unequal Liability)。当工厂中存在许多非凡轻易发生事故的人时,发生不同次数的人数分布服从非均等分布,即每个人发生事故的概率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的。


  1939年,法默(Farmer)和查姆勃(Chamber)明确提出了这一概念,并认为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故频发倾向者往往有如下的性格特征:



    感情冲动,轻易兴奋;


    脾气急躁;


    厌倦工作,没有耐心;


    慌慌张张,不沉着;


    动作生硬而工作效率低;


    喜怒无常,感情多变;


    理解能力低,判定和思考能力差;


    极度喜悦和悲伤;


    缺乏自制力;


    处理问题轻率、冒失;


    运动神经迟钝,动作不灵活。



  判定某人是否是事故频发倾向者,要通过一系列的心理学测试。例如,在日本曾采用YG测验(Yatabe Gnilford Test)来测试工人的性格。另外,也可以通过对日常工人行为的观察来发现事故频发倾向者。一般来说,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人在进行生产操作时往往精神动摇,注重力不能经常集中在操作上,因而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外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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