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增值税交叉征税模式 是指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的基础上,再选择一些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一道消费税或其他流转税,使增值税与消费税或其他流转税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税收强制筹集国家资金和调节经济的作用。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下一篇 增值税平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