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寸报告
头寸报告的基本内容 编辑本段
头寸报告的应用 编辑本段
在美国,由投机大户提交的头寸报告主要有三类:
(1)期货经纪公司和外国经纪人提交的“01”类报告,此类报告必须每天制单提交。
(2)套期保值者和棉花的中间商、加工商和经纪商提交的“02”类报告,每周提交一次。
(3)其余交易商提交的“03”类报告,这是一种在商品期货交易管理部门特别要求时提交的报告。
在中国,为防止大户操纵市场或发生会员风险超载现象,国家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对交易者实行头寸报告制度。
其基本规定是,每个会员对某一合约的总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市场总持仓量的15%,同一交易者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量合并计算,持仓量达到交易所持仓限量80%的为交易大户,交易大户必须每周五下午四点前向交易所申报一次持仓情况,必要时每天报送一次。这个制度的实行,对于控制市场交易风险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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