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销商
包销商的特点 编辑本段
根据包销协议确定其权利与义务,通常是自行承购、自行定价销售、自负盈亏,在特定地区(如一个国家,一个口岸或城市),在特定时间(如一般试包为3个月或半年,定包可以1年)享有包销商品的专营权。包销期间,出口方不得向包销地区其他商人推销同类商品,对方不得进口经营其他国家的同类商品。如包销数量或金额达不到包销协议规定要求,出口方有权撤销协议;反之,包销商完成超额推销,可按比例给予价格,数量折扣的优惠。这些都应事先在包销协议中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编辑本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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