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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向

简介
商品流向商品流向
商品流向是商品价值使用价值内在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商品是个物,“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商品从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从其实物形态来看,它要经过一定的实际运动;从其价值形态来看,它要有所有权的易位转手。商品生产出来以后,它总是属于某个生产者或组织,它流向最终消费的过程中,总要采用一定的运动形式并经过商品所有权一系列的转移活动。这种转移活动必须借助一定的社会力量去实现,即它必须选择一定的产销形式或购销方式,来达到满足消费,实现商品价值使用价值矛盾的和解与释放。从促成商品流向运动的产销形式发达程度分,主要有三股社会力量形态:一是产销合一,即生产者直接将商品卖给消费者,没有经过任何中间环节,商品直接流人消费领域;二是产销结合,即生产者自设销售机构或通过代理人、工商联合体等亲自参与商品销售,生产者一身兼二任,既肩负生产商品的职能又肩负商业销售的职能;三是产销分离,即生产者专门从事生产,商品经过商业机构专门媒介,转手交易进人消费领域。

推动商品实体不断易位,价值不断转手,从而促成商品价值、使用价值川流不息运动的根本动因,是以尽可能少的劳动投人取得尽可能多的产出,从而使社会的需要得到满足,并使这种满足的水平和程度不断提高。在现代发达商品经济和发达商品流通条件下,产销合一占十分次要的地位,产销结合如工业自销等虽然有所发展但所占比重较低,而真正居主体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是产销分离,也就是说,以商业为媒介促成商品流向的这股社会力量是主导力量。商业的部门化专业化存在和发展,取决于商业自身对社会的贡献。一方面,社会分工赋予商业特定经济部门的独立地位,以实现其发达商品流通的基本职能;另一方面,为完成商业的基本职能,社会又必须给予商业相应的报酬,以满足商业正当性利益要求,但这个报酬在量上必须少于社会未分化出商业部门之前执行商业职能所付出的代价。

客观性
商品流向商品流向
商品流通是总体上看的商品交换,商业是发达的商品流通,是独立投资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经济部门或行业,商业组织系统及其内部每时每刻都媒介成大量的商品交换。商业通过具体商业企业和商人,一方面作为消费者的代表买人商品,另一方面作为生产者的代表卖出商品,既买又买,成为生产和消费的中介环节。商品离开生产领域进人商业流通领域后,商业组织或商人便以消费者为中心、面向消费领域,促成商品买卖矛盾运动从靠近生产地的商业机构向靠近消费地的商业机构推进。商品流动的总趋势和总方向具有内在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受利润机制的影响,商品从利润率低的地区流向利率高的地区,以利润、利润率为基础指标的商业经济效的最大化,是支配商业推进商品流动的基本因素。商业投资增殖规律要求,商业投资必须增殖,商业运行的基本公式是G-W-G',等量商业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等量个别商业资本追求超额利润,使利润最大化。因此,哪里最具利润可攫取性,哪里获利的可能性大,商品便流向哪里。

其次,价格机制的影响,商品从价格低的地区流向价格高的地区。价格的地区、季节、批零、购销差额,是商业利润形成的基本前提,扣除商品流通的直接、间接费用外,商品的价格差额越大,商业的策动力便越大,推动商品流向的速度便加快,所运载的商品流量也增大。总之,哪里的市场需求旺、价格高,商品便运销哪里,商品的价格差额调节着商品的流向。

第三,供求机制的影响,商品从供过于求的生产地流向供不应求的消费地。供求机制是商品价格与商品供求关系内在联系的反映,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而商品价格的变动却是在商品供求变动之下进行的。在商品价值量和币值一定的条件下,商品供过于求则价格下降,商品供不应求则价格上升。一般地说,在生产地商品的供给量较大而需求量有限,即商品供过于求则卖者竞争,卖者竞争则商品价格相对偏低;而在消费地商品的需求量较大地而供给量较小,即商品供不应求则买者竞争,买者竞争则商品价格相对偏高。生产地与消费地价格的差额,引发商业利益驱动,于是,商业推动商品从供过于求的生产地流向供不应求的消费地。

商品流向商品流向
第四,受风险机制的影响,商业主体激发创新、冒险精神,综合发挥利率、价格、供求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合理配置商业资源,自动调节商品供求,奖优罚劣,优化整体社会商品流向。风险是一种利益的诱惑,它诱使商业主体甘心承担亏损破产的风险,为追逐利益而竟争。

总之,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通过竟争的形式,实现商品价格与商品供求的互相作用和互相影响,市场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动影响和制约着商品价格的变动,商品价格的变动又影响着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动。这种变动直接影响商业经营者的利润收人,从而自动调节着商业经营者的行为,调节着商品的流向、流量、流速和结构,最终促成商品从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实现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完成商品的消费功能。

实践要求
商品流向商品流向
商品的运行受利率、价格、供求、风险等市场机制的制约,表现出流动方向上的规则性和有序性,形成了合乎经济自然法则的有向性,即商品流动方向所确定的整个商品流通领域内部结构的基本指向和能力。商业在组织商品流通,实现其基本职能,发挥制导作用的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循商品流向的有向性客观规则,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以市场为导向,树立消费者主权思想,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商业组织商品流通,促成商品流向的最终目的是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为出发点,树立消费者主权思想,尊重消费者的选择,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买方市场逐渐形成的条件下,商业不仅应该而且能够实现消费者至上原则,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生产—流通—消费’思维模式转变到市场经济时代的“消费—流通—生产”思维模式上。破除依靠政府、依赖计划的计划流向思想,摒弃官商作风,树立平等竞争、依法经商、优胜劣汰观念,按照商品自然流向作用形成的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合理设置产地、中转地、销地三级批发市场体系,精筒不必要的商品流通环节,并实现商品运输的合理化。

其次,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在商品流通中的轴心作用。城市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是其周围地区、全国甚至国外市场的经济中心,在商品流通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一方面,工业品的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其大量商品必须销向四面八方,具有强大的辐射力;另一方面,大中城市人口密集购买力大,需要大量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同时,大中城市又是工业品的扩散地,农副产品的集散地,具有强大的媒介力。“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在商品流通中的轴心作用,正是商品流向客观性规则对商业的必然要求。

商品流向商品流向
再次,以农村集镇为中心地点,充分发挥集镇在商品流通中的集散作用。“各不相同的产品的主要市场在各中心地点形成”,农村集镇一头联系着大中城市,一头联系着广大农村,是城市和农村的结合部,是工农产品流通的重要中心地点。大中城市生产的工业品要通过集镇向广大农村扩散,农村生产的农副产品要经过集镇集中而销往大中城市和其他地区,另外,农村集镇还有集散商品经济信息的功能,实质上它是一定区域内的农村经济中心。因此,大力进行农村集镇商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集镇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也是商品流向规律性的客观要求。

最后,积极扩大购销,加速商品在商业系统内部的合理流动。选择合理的商品流通渠道,加速商品在商业系统内部的买卖转手,是商品流向客观性规则对商业实践的又一内在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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