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概述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界限划分 走私香烟 应注意逃汇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阅读全文:]
摘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条件 诈骗罪(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阅读全文:]
摘要: 简介 刑法 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走私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国家对外贸易中对假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走私假币罪的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 走私假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中国籍﹑外国籍﹑无国籍公民和单位都可能构成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阅读全文:]
摘要: 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贵重金属出境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出于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构成本罪;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必须是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贵重金属出境。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在不设海关的边境线上非法运输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出境,或者虽然经过海关,但以藏匿伪装、假报过境货物等手段,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贵重金属出境的行为。所谓贵重金属是指黄金、白银以及其它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客体要件走私贵重金属罪本罪所侵害[阅读全文:]
摘要: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职务侵占罪必须不具有如下身份: 一、职务侵占罪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主管,经手管理或者管理本单位财物的,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二、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不具备“ 从事公务”的人员。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阅读全文:]
摘要: 概述 有价证券诈骗罪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二、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通常具有牟利的目的。三、有价证券是指以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可作为使用工具或获得财产权利和资本收益的凭证。这里的有价证券仅指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包括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和金融票据。四、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以诈骗罪概括之。 客体要件 经济犯罪特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是指以票面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并被作为替[阅读全文:]
摘要: 简介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依据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制度、纪律的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将储户的资金按时入帐,不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非法使用,也不准非法拆借、放贷。这是法律对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约束,以保证储户利益不受损害。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及储蓄、贷款发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等的规定; 二、本罪在客[阅读全文:]
摘要: 隐瞒境外存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隐瞒不报的行为。“境外存款”,是指在中国国境、边境以外的地区或者国家的存款。“隐瞒不报”,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取得的合法收入,如继承遗产、合法的劳动报酬等,不按规定申报而隐瞒存入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阅读全文:]
摘要: 法律介绍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特征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交易和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的行为; 2、故意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的行为。 本罪所指的虚假信息与“编造并[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