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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主体的所得税会计
编辑:0次 | 浏览:1368次 词条创建者:taobiz     创建时间:03-15 18:58
标签: 合并主体的所得税会计

摘要:概述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考虑企业集团所得税分摊的性质,即哪些项目属于永久性差异,哪些项目属于暂时性差异。特殊的项目主要有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及按购买法处理合并业务时账面价值与纳税基础的差异。 合并主体的所得税会计1.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被投资企业(含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否构成企业集团的一项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取决于税法的规定。依照美国税法的规定,从关联集团分得的股利,不论是分别纳税还是合并纳税,均可免税。从非关联集团的成员企业分得的股利,就要在收到股利的[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