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点
不符点的处理方法
信用证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凭单付款,单据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是付款的决定因索,因此,办理信用证业务的进出口双方银行,均须小心合理地审核受益人的单据,确保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合理,凭单付款。除非经有关当事人确认同意,任何轻微的不符点都将减轻开证行凭单付款或担保付款责任,也使进口商获得了拒绝赎单付款的权利。
出口方银行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发现不符点,须即让其更改或重新制作,当受益人无法更改时,一般处理方法有:
(1)跟证托收,即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作托收处理;
(2)表提议付,即在受益人或其他银行担保下议付;
开证行审核自口方银行寄交的单据发现不符点时,除按惯例征求开证申请人意见外,一般处理方法包括;
(1)保留付款,即付款条件是保留追索权;
(2)拒绝付款,即退回单自或保留单据听候出口方银行处置指示;
(3)有条付款,即扣除一定罚款或短付部分货放,遗留问题交买卖双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