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行为
经济行为是指和平运用控制经济资源的权力。合理的经济行为则是指通过有计划的经济行为实现合理的经济目标。经济是一种持续的自主行为,而经济经营则是指一种有组织的持续的经济行为。
经济行为的理性措施
理性的经济行为有以下这些典型措施:首先,经济行为者对于当前和未来的效用可以完全自主地有计划分配。再者,按照预估事件的轻重缓急,依据边际效应,经济行为者可以有计划地分配效用。同时经济行为者本身可以在支配所有必要筹措手段的情况下,有计划地筹措——制造或运输——这些效用。最后,经济行为者通过与现有支配权力的拥有者或竞争者的合作,有计划地取得下列效用的支配权或参与支配权,即效用本身、获得效用的手段、通过竞争获得的效用。
合作可以通过成立一个团体来进行,也可以通过相互之间效用的交换来实现。为合作而成立的团体可以是调节性团体,即分配效用的获得量、利用水平和使用次数,以限制彼此竞争;也可以是管理性团体,即建立集中的支配权力,全面集中管理效用。同样,为了合作而进行的交换一方面可以传统和惯例为取向,但有可能导致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出现;另一方面也可以经济理性为取向,这种取向的交换往往通过价格竞争而走向妥协,从而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