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八十年代提出的一个新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以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也就是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有: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与发展问题。简称PRED问题。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人类应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不损害他人和后代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是保证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地区、个人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保证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样拥有发展的条件和机会。
它的要求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认识到对自然、社会和子孙后代的应负的责任,并有与之相应相应的道德水准。
“可持续发展”亦称“持续发展”。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在她任主席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得到广泛的接受,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取得共识。
我国有的学者对这一定义作了如下补充:可持续发展是“不断提高人群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满足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需求又未损害别的地区或国家人群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还有从“三维结构复合系统”出发定义可持续发展的。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教授则认为,“持续发展是一种具有经济含义的生态概念:一个持续社会的经济和社会体制的结构,应是自然资源和生命系统能够持续维持的结构。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先是在一九七二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正式讨论。这次研讨会云集了全球的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共同界定人类在缔造一个健康和富生机的环境上所享有的权利。自此以后,各国致力界定可持续发展的含意,现时已拟出的定义已有几百个之多,涵盖范围包括国际、区域、地方及特定界别的层面。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工业文明进程进行反思的结果,是人类为了克服一系列环境、经济和社会问题,特别是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广泛的生态破坏,以及它们之间关系失衡所做出的理性选择,“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相互依赖互为加强的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这一问题也极为关注。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1991年,中国发起召开了“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
1992年6月,在里约热内卢世界首脑会议上,中国政府庄严签署了环境与发展宣言。
1994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为了支持《议程》的实施,同时还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国务院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的基本战略,号召全国人民积极参与这一伟大实践。
传统的狭义的发展(development),指的只是经济领域的活动,其目标是产值和利润的增长、物质财富的增加。当然,为了实现经济增长,还必须进行一定的社会经济改革,然而,这种改革也只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手段。联合国"第一个发展十年(1960~1970年)"开始时,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吴丹概括地提出了:"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这一广为流行的公式,这反映了二次大战后近20年期间对于发展的理解和认识。在这种发展观的支配下,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人们尚不认识因而也不承认环境本身也具有价值,却采取了以损害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其结果是在全球范围内继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随着认识的提高,人们注意到发展并非是纯经济性的,正如Susan George所指出的,发展是超脱于经济、技术和行政管理的现象。发展应该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不仅表现在经济的增长,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它还表现在文学、艺术、科学的昌盛,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秩序的和谐,国民素质的改进等。简言之,既要"经济繁荣",也要"社会进步"。发展除了生产数量上的增加,还包括社会状况的改善和政治行政体制的进步;不仅有量的增长,还有质的提高。
发展不应当狭义地被理解为经济增长。经济增长一般定义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地提高,有时也看作是人均实际消费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一种经济增长如果随时间推移不断地使人均实际收入提高却没有使得它的社会和经济结构得到进步,就不能认为它是发展。发展的目的是要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发展指人们福利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不仅是经济的增长(或实际收入的增长)。经济增长只是发展的一部分。低收入国家急需经济增长来促进改善生活质量,但这不是全部目的,也不可能无限地继续下去。发展只有在使人们生活的所有方面都得到改善才能承认是真正的发展。
没有变化就没有发展,于是,有些学者把发展描述为人们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他们的更好方向的变化。发展即意味着那些导致改善或进步的变化。John P. Holdren、Gretchen C. Daily和Paul R. Ehrilich等人认为,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应该包括:(1)消除贫困;(2)改善环境;(3)消除战争的可能性,限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限制军备;(4)保障人权;(5)避免人的潜力的浪费。
“发展”一词,无论怎样理解,它首先或至少都应包含有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群生活条件的提高这些多方面的含义,由此,问题可归结为:认为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究竟应该增长到什么程度和如何去增长才能使人类社会的发展成为可持续性的?
发展是受限制的
通常认为,发展受到3个方面因素的制约:一是经济因素,即要求效益超过成本,或至少与成本平衡;二是社会因素,要求不违反基于传统、伦理、宗教、习惯等所形成的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社会准则,即必须保持在社会反对改变的忍耐力之内;三是生态因素,要求保持好各种陆地的和水体的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等生命支持系统以及有关过程的动态平衡。其中生态因素的限制是最基本的。发展必须以保护自然为基础,它必须保护世界自然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多样性。
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支持力量究竟有没有极限呢?这就是所谓"环境承载力"问题。环境承载力是指一定时期内,在维持相对稳定的前提,环境资源所能容纳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的大小。显然,地球的承载力决不是无限的,因为最基本的一点是地球的面积是有限的。我们的活动必须保持在地球的承载力的极限之内。
三种发展观的讨论
人类发展观的讨论和转变,其实质是生产方式在意识上的反映的深化和提高。迄今为止,人类的发展观可归纳为以下三种。
1、传统发展观
传统发展观的核心是物质财富的增长。按照这种观念,人们追求幸福的生活就是去追求大量的物质财富,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似乎是社会进步的唯一标志。资本主义就是在这种发展观的支配下建立起前所未有的物质文明和社会繁荣的。特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物质财富的积累达到了惊人的水平,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社会保障也有明显改善。但两级分化更趋严重,社会公平之途遥远。
传统发展观的致命缺陷在于它误认为物质财富增长所依赖的资源在数量是不会枯竭的,即使由于短时期内资源的供给小于资源的需求,但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这种短缺也会得到补充。同时,环境和资源的价值也未体现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以,在传统发展观指导下的经济活动往往是滥用环境资源,过度地消耗石油、煤炭、淡水、木材等自然资源,经济活动产生的废物任意地排入周围环境,造成环境的严重破坏。
70年代初,石油输出国组织提高石油价格的行动在发达国家引发了一场"石油危机"。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自然资源并不是无价值的生产要素,资源的获取也绝不是无限制的。人们开始对传统的发展观产生了怀疑。著名经济学家米香在《经济增长的代价》(1967年)一书中警告世人:"西方的继续经济增长将使我们进一步失去美好的生活"。
2、零增长发展观
经济增长所带来的严重而普遍的环境问题,使有些人产生了悲观的情绪。他们认为:人类正处在转折点上,如果继续遵循老路,等待人类的将是全球性的大灾难。持这种观点的代表性团体有罗马俱乐部等。自70年代初开始,罗马俱乐部发表了《增长的极限》、《人类处在转折点》等一系列研究报告。
《增长的极限》是罗马俱乐部的第一份报告,公开发表于1972年。它指出:我们生活的地球是有限的,地球上的土地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污染承载能力都存在着极限,它们对经济增长会产生限制,使增长存在一个极限。如果继续无限制地追求增长就可能很快达到地球上的许多极限种的某一个极限。最终,人口和工业生产能力都将发生不可控制的衰退。因此,为了避免灾难的突然降临,现在就必须自觉地抑制增长,使人口和资本保持稳定。那些会导致严重后果的人类活动必须认真地加以控制,而那些不需要大量资源或不产生严重环境退化的人类活动,如教育、艺术、体育等,仍可以无限地增长。零增长是罗马俱乐部发展观的核心。
3、可持续发展观
以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为标志,世界各国开始接受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的是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其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应当建立在社会公正和环境、生态可持续的前提下,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1]
(1)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Fairness)内涵。
“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然而,在人类需求方面存在很多不公平因素。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Fairness)涵义是:
一是本代人的公平。可持续发展要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要给世界以公平的分配和公平的发展权,要把消除贫困作为可持续发展进程特别优先的问题来考虑;
二是代际间的公平。这一代不要为自己的发展与需求而损害人类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
三是公平分配有限资源。目前的现实是,占全求人口26%的发达国家,消耗的能源、钢铁和纸张等都占全球的80%。
(2)可持续发展的持续性(Sustainability)内涵。
布伦特兰夫人在论述可持续发展“需求”内涵的同时,还论述了可持续发展的“限制”因素。“可持续发展不应损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大气、水、土壤、生物……”持续性原则的核心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
(3)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性(Common)内涵。
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和持续性原则是共同的。并且,实现这一总目标,必须采取全球共同的联合行动。布伦特兰夫人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前言中写道:“今天我们最紧迫的任务也许是要说服各国认识回到多边主义的必要性”,“进一步发展的共同的认识和共同的责任感,这是这个分裂的世界十分需要的”。 [1]
(1)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因为它体现国家实力和社会财富。可持续发展不仅重视增长数量,更追求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养活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
(2)可持续发展要以保护自然为基础,与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相直辖市。因此,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环境,包括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命支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地球生态的完整性,保证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人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
(3)可持续发展要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均应包括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并创造一个保障人们享有平等、自由、教育、人权和免受暴力的社会环境。
可持续可总结为三个特征:生态持续、经济持续和社会持续,它们之间互相关联而不可侵害。孤立追求经济持续必然导致经济崩溃;孤立追求生态持续不能竭制全球环境的衰退。生态持续是基础,经济持续是条件,社会持续是目的。人类共同追求的应该是自然一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
(1) 可持续发展肯定需要发展,只有发展才能摆脱贫困,提高生活水平。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源是贫困。只有发展才能为解决生态危机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才能最终打破贫困加剧和环境破坏的恶性循环。因此,承认各国的发展权十分重要。
(2) 可持续发展显示了环境与发展的辨证关系,即环境和发展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环境保护需要经济发展所能够提供的资金和技术,环境保护的好坏也是衡量发展质量的指标之一;经济发展离不开环境和资源的支持,发展的可持续性取决于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性。
(3) 可持续发展从伦理角度提出了代际公平的概念。人类历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后代人拥有与当代人相同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当代人必须留给后代人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必要资本,包括环境资本。虽然不能确切判定后代人需要什么,但后代人肯定还将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因此,保护和维持地球生态系统的生产力是当代人应尽的责任。
(4) 可持续发展还包括代内公平,这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向可持续发展转变的必要前提。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已经消耗了地球上大量的资源和能源,对全球环境变化的贡献最大,并且至今仍然居于国际经济秩序中的有利地位,继续大量占有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资源,继续大量排放污染物,造成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因此,发达国家应对全球环境问题承担主要责任,理应从技术和资金方面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环境保护能力。
(5) 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思想到行动要有改变。 [1]
首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一条新型的发展道路。
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临着日益突出的矛盾和巨大的压力。尤其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综合国力还不强,科技水平明显落后,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因而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据对我国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16个行业的调查,多数大中型企业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能源综合利用率仅为32%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十多个百分点,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四倍多,工业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发达国家的十倍以上[1]。这说明我国尚未摆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牢固地树立了可持续发展思想,从体制、制度、管理、科技进步等方面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大力开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新科技、新能源、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减轻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转变。大力促进和逐步建立节地节能型生态农业体系,节能节材型工业生产体系,高效降耗型综合运输体系,合理布局的城镇发展体系,从而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道路。
其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就是要使经济的发展不能以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是要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
再次,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行战略性调整。
这种调整已经不是那种“今年瓜好卖,明年多种瓜”式的临时的、分散的、局部的适应性调整,而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整体协调性的重大调整。它要求把生态、协调、可持续等概念引入到农村各产业、乡镇经济与社会,以至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调整中,这就提出了三者联动、互动发展的较高层次的要求。
为了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依照下列原则来使用各种自然资源:
(1)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粮食、衣服、住房、就业等)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
(2)人口发展要与生态系统变化着的生产潜力相协调;
(3)像森林和鱼类这样的可再生资源,其利用率必须在再生和自然增长的限度内,使其不会耗竭;
(4)像矿物燃料和矿物这样不可再生资源,其消耗的速率应考虑资源的有限性,以确保在得到可接受的替代物之前,资源不会枯竭;
(5)不应当危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如大气、水、土壤和生物,要把对大气质量、水和其他自然因素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6)物种的丧失会大大地限制后代人的选择机会,所以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护好物种。环境与发展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依存,密切相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已成为当代环境与发展关系中的主导潮流,作为一种新的观念和发展道路被人们广泛接受。
可持续发展包含两个基本要素或两个关键组成部分:“需要”和对需要的“ 限制” 。满足需要,首先是要满足贫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对需要的限制主要是指对未来环境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限制,这种能力一旦被突破,必将危及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如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决定两个要素的关键性因素是:(1)收入再分配以保证不会为了短期存在需要而被迫耗尽自然资源;
(2)降低主要是穷人对遭受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暴跌等损害的脆弱性;
(3)普遍提供可持续生存的基本条件,如卫生、教育、水和新鲜空气,保护和满足社会最脆弱人群的基本需要,为全体人民,特别是为贫困人民提供发展的平等机会和选择自由。
经济发展方面,要按照“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的动态调整原则,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全方位逐步推进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
社会发展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人口综合管理与优生优育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系、劳动就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救助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资源保护方面,要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水、土地、能源、森林、草地、矿产、海洋、气候、矿产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重要资源安全供应体系和战略资源储备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民经济建设对资源的需要。
生态保护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形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沙漠化防治体系,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地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方面,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流域水质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环境合作,在改善我国环境质量的同时,为保护全球环境作出贡献。
能力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体,全面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价系统,建立面向政府咨询、社会大众、科学研究的信息共享体系。
为了落实上述任务,《纲要》提出了六项保障措施。一是运用行政手段,提高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水平,二是运用经济手段,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投入机制,三是运用科教手段,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运用法律手段,提高全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法制化水平,五是运用示范手段,做好重点区域和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六是加强国际合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2]
自20世纪末以来,由于人类面临日益严重的各种“生态问题”,因而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备受人类关注的热门话题。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观,也日益深入人心,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发展战略付诸实践,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的质的飞跃。但就目前情况看,对可持续发展内涵的理解仍不尽一致,甚至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尚未形成共识,如人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问题。这就直接关涉到如何把握可持续发展观的本质以至能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一、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所谓人的主体地位,是指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一种位置,即在这种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界是客体。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有不同角度和不同的层次,“主—客”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方面,但不能涵盖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部。因此,人与自然的“主—客”关系的确立也是有范围的,其作用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地说,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确证,一是从存在论(事实)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生命的、非生命的)一样,同属于自然生态系统构成中的一份子或一个组成部分,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就是一种“平等”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人与其他自然物之间难以区分谁为主、谁为客关系。
二是从价值论(价值)的角度看,人类具有不同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殊属性,具有其他存在物所不具备的自主性、创造性,人源于自然而又超越于自然,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使直接的自然物或被人改造过的自然物为人所用、为人服务。同时,人还具有认识和改造自身的自觉性和能力,也就是在人类针对自然界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中,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和对人类自身的自觉改造是一致的,在改造自然中使人类自身得到改造。“自觉地”改造自身与“积极地”改造自然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与互利。可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主要是在“价值论”的意义上构成的“主—客”关系中得到确证的。但是,人的实践和自然科学研究证明,即使是在“存在论”的意义上,人类的活动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主体性,“由于人类在地球上的活动非常广泛,不断地改变或影响地球的自然环境,已经成为生物生态系统中的主导性生态因子”。
概而言之,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的内涵主要表现为:(1)人依据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实现主体客体化;(2)人通过实践活动将外在于人的自然“内在化”以充实、完善和发展人自身,实现客体主体化;(3)人的主体地位的实质在于人是目的。就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而言,人具有目的价值,自然界具有手段价值。因为就人类而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认识与有效地处理,都必然以是否符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为最终的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当然,这并不否定自然界在人们活动面前确证它存在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即自然界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它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和本质。但是,自然界的存在及其规律的“价值”是人的存在及其需要所赋予的。一方面,自然界存在及其规律对人作为目的及其实现有制约作用,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界面前不能“为所欲为”,必须承认自然界的真实存在,尊重自然规律;另一方面,自然界存在及其规律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它为人的生存及其发展提供了条件,为人的活动服务,为人的目的实现服务。这就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基本涵义,也是人与自然之间“主—客”关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定,正是人的主体地位确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确定了人的活动和自然界作用的范围。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当今一个应用范围非常广的概念,不仅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运用,而且教育、生活、艺术等方面也经常运用。为适应这种变化,其含义也需作重新表述。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定义基本确切,但将其定位于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却有些偏狭,因在“当代人”、“后代人”之内也存在着可否持续发展的问题,并非仅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存在该问题,而这一定义显然不能涵盖“当代人”、“后代人”之内的利益处理问题。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只要是持续而不停顿的发展皆可叫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实际上解决的是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因此,我们以为,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可重新表述为:“既顾及当前利益、近期利益,又顾及未来利益与长远利益,当前、近期的发展不仅不损害未来、长远的发展,而且为其提供有利条件的发展”。这一定义具有普遍适用性,可解释所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可使人明白只要实施了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之类只顾当前利益、近期利益而不顾及未来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皆可看作与可持续发展对立的“非可持续发展”,不见得非得对后代人造成损害的才是“非可持续发展”,而仅仅损害当代人未来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便不是“非可持续发展”,消除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定义易给人造成的这种误解。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就业压力大,生态环境突出,因此,对可持续发展问题非常重视。
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之后不久,中国政府就组织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议程》共20章,可归纳为总体可持续发展、人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5个组成部分,70多个行动方案领域。该《议程》是世界上首部国家级可持续发展战略。它的编制成功,不但反映了中国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而且也表明了中国政府积极履行国际承诺、率先为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做贡献的姿态与决心。
1994年7月,来自20多个国家、13个联合国机构、20多个外国有影响企业的170多位代表在北京聚会,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用实际行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江泽民在该全会闭幕式的讲话中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正式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重大发展战略提了出来。此后中央的许多重要会议都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了进一步肯定,使之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重大发展战略。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植树种草,搞好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建设,严格保护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环境污染,改善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2000年11月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
十六大报告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并对如何实施这一战略进行了论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