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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概述
  国际直接投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向对应的概念,是指为了在国外投资获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并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而进行的在国外直接建立企业或公司的投资活动国际直接投资的分类
  (一)从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向是否一致看,可分为三种类型:

国际直接投资


  1、横向型投资:同样或相似的产品,一般运用于机械制造业、食品加工业
  2、垂直型投资:可是同一行业的不同程序的产品,多见汽车、电子行业;可是不同的行业有关联的产品,多见资源开采,加工行业。
  3、混合型投资 :生产完全不同产品,目前只有少数巨型跨国公司采取这种方式。
  (二)从投资者是否新投资创办企业的角度,可分为:
  1、创办新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分两种方式,独资、合资
  2、控制外国企业股权两种形式,外国投资者通过一定程序,渠道,购买东道国企业的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从而通过控制的权利。
  (三)从投资者对外投资的参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三种形式国际直接投资主要特点
  国际直接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具有实体性、控制性、渗透性和跨国性的重要特点。具体表现在: (1)国际直接是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不同于短期资本流动,它要求投资主体必须在国外拥有企业实体,直接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国际直接投资


  (2)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资本的国际转移和拥有经营权的资本国际流动两种形态,即有货币投资形式又有实物投资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他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当代的国际直接投资又有以下几个特点:规模日益扩大、由单向流动变为对向流动、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日趋活跃、区域内相互投资日趋扩大、国际直接投资部门结构的重大变化、跨国并购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等等。国际直接投资发展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于60年代初期由海默提出,其后经过维农、巴克利、小岛清等人的发展,到70年代后期终于由邓宁完成了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理论。这一理论在研究国际直接投资问题时,强调了与传统国际资本流动有两个不相同的地方:其一是强调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其二是强调这类企业可以节省交易成本80年代以前,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以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认为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来自企业对市场的垄断、产品差异、高科技和大规模投资以及高超的企业管理技术。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并不具备上述优势,它们往往投资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且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如服装和纺织、简单食品加工等,缺少名牌产品,广告费用支出较少。但80年代以后有学者专门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
  在经济理论界一般认为有代表性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邓宁在80年代初提出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是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运用和延伸。投资发展周期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倾向取决于:1、经济发展阶段;2、该国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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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化优势和区域优势”。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邓宁区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400美元以下。处于这一阶段的国家只有少量的外来直接投资,完全没有对外直接投资。第二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 400-1500美元之间,外国对本国的投资量有所增加,而本国对外直接投资量仍然是零,从而净对外直接投资呈负数增长。在经济发展的第三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500-4750美元之间。在这一阶段,外国对本国的直接投资量仍然大于其对外直接投资,不过两者之间的差距缩小。处于经济发展第四阶段的国家其净对外直接投资呈正数增长。在这一理论中,邓宁又将经济发展周期与企业竞争优势因素结合起来,以说明某国的国际投资地位是怎样随着其竞争优势的消长而相应变化的。
  可见,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是将一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结合起来,认为一国的国际投资地位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成正比关系。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趋势。邓宁认为,一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数量不能仅仅用经济指标衡量,它还取决于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法律体系、市场机制、教育水平、科研水平以及政府的经济政策等因素。一国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趣味优势可以从国家、产业和企业三个层面上进行分析。从所有权优势看,国家层面的因素包括自然资源禀赋、劳动力素质、市场规模及其特征、政府的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竞争与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层面的所有权优势包括产品和加工技术深度、产品差异成度、规模经济、市场结构等;企业层面的所有权优势包括生产规模、产品加工深度、生产技术水平、企业创新能力、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要素供给的能力等。

小规模技术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威尔斯在1977年发表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一文中提出小规模技术理论,他认为,小规模技术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摒弃了那种只能依赖垄断的技术优势打入国际市场的传统观点,将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竞争优势的产生与这些国家自身的市场特征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为经济落后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世界市场是多元化、多层次的,即使对于那些技术不够先进、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不够庞大的企业来说,参与对外直接投资仍有很强的经济动力和较大的市场空间。当然,该理论也有某些局限性和片面性。它将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仅仅局限于小规模生产技术的使用,可能会导致这些国家在国际生产体系中的位置永远处于边缘地带和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同时该理论很难解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也无法解释当今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日趋增长的现象。

技术地方化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拉奥在1983年出版了《新跨国公司:第三世界企业的发展》一书,提出用技术地方化理论来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行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特征尽管表现为规模小、使用标准化技术和劳动密集性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形成却包含着企业内在的创新活动。导致发展中国家能够形成和发展自己独特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发展中国家技术知识的当地化是在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环境中进行的,这种新的环境往往与一国的要素价格及其质量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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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展中国家通过对进口的技术和产品进行某些改造,使它们的产品能更好地满足当地或邻国市场的需要,这种创新活动必然形成竞争优势;
  (3)发展中国家企业竞争优势不仅来自于其生产过程和产品与当地的供给条件和需求条件紧密结合,而且来自创新活动中所产生的技术在小规模生产条件下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
  (4)从产品特征上看,发展中国家企业往往能开发出与名牌产品不同的消费品,特别是当东道国市场较大、消费者的品位和购买能力有很大差别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仍有一定的竞争力。

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理论

  8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加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一些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把触角直接伸向了发达国家,并成为当地企业有力的竞争对手。如何解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新趋势,是跨国公司理论界面临的重要挑战。英国里丁大学研究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问题的著名专家坎特威尔教授与他的弟子托兰惕诺共同对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考察,提出了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理论,并提出了两个命题:
  (1)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说明了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一个不断积累的结果;
  (2)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与它们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直接相关的。在两个命题的基础上,得出基本结论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和地理分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变化的,并且是可以预测的。
  坎特威尔和托兰惕诺认为,从历史上看,技术积累对一国发展的促进作用,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技术创新是一国产业、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发达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表现为大量的研究与开发投入,掌握和开发尖端的高科技,引导技术发展的潮流。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并没有很强的研究与开发能力,主要是利用特有的“学习经验”和组织能力,掌握和开发现有的生产技术。
  坎特威尔和托兰惕诺还分析了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特征和地理特征。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受其国内产业结构和内生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在产业分布上,首先是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的纵向一体化生产活动,然后是以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为主的一体化生产活动。从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张看,发展中国家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的影响,其投资方向遵循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渐进发展轨道。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一些新型工业化经济体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技术能力也得到迅速提高。在对外投资方面,它们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产业的传统产品,开始从事高科技领域的生产和开发活动。如中国台湾省的跨国公司在化学、半导体、计算机领域,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在计算机、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电子技术领域,韩国、香港特区企业在半导体、软件开发、电信技术等领域都占有一席之地。这些国家和地区对发达国家的投资也表现出良好的竞争力。

产品周期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维农在实证分析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时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对外投资理论-产品周期论。该理论将产品周期划分为新产品创新、成品成熟和产品标准化三个阶段。当产品处于第一阶段时,为垄断技术,防止竞争进入,生产者选择在国内生产。当产品进入第二阶段时,随着产品出口的增加,生产者垄断的技术也因此扩散,仿制品开始出现,由垄断技术带来的优势出现丧失的危险。为了避免贸易磨擦、接近消费市场和减少运输费用,生产者选择到其他发达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在当地销售或向其他国家出口的经营策略。当产品处于第三阶段时,生产者拥有的技术垄断优势已经消失,竞争的焦点是产品的价格。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生产者选择到发展中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在当地销售或向其他国家出口的策略。当某产品进入第二第三阶段时,生产者又开发出新一代产品,并进入一个新的周期。
  (六)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创新
  近年来,国际经济学者克服了以往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提出了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任何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都是在投资直接诱发要素和间接诱发要素的组合作用下而发生的。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试图从新的角度阐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条件,其创新之处在于强调间接诱发要素包括经济政策、法规、投资环境以及宏观经济对国际直接投资所起的重要作用,而以往诸多理论都仅从直接诱发要素单方面来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产生,从而导致某些片面性和局限性。在一般情况下,直接诱发要素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诱发因素,因为对外直接投资本身就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但是,单纯的直接诱发要素不可能全面地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条件。尤其是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而言,在资本、技术等直接诱发要素方面往往并不处于优势地位,其对外直接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诱发要素作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联性
  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的形成,使人们认识到了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联性,即两者既存在互补性,又具有相互替代性。中国已经在这一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但是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联性

遭遇反倾销

  中国当前对外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出口商品屡屡遭到国外反倾销调查。自1979年欧共体对中国出口发起首次反倾销调查算起,截至 2002年底,中国已遭受反倾销诉讼511起,给中国出口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160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上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从目前看,对中国发起反倾销绝对数量最多的是美国和欧盟,占总数的2/5,但近几年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增长明显,成为另一支需要重点防范的新生力量。

规避反倾销壁垒

  面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不断增长的势头,中国的出口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加强联合,多管齐下,采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等措施进行积极的应对,同时还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试图通过加大对相关国家的直接投资,到相关国家内进行投资设厂等方式绕过反倾销壁垒,推进中国的对外贸易不断发展。为此,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研究了一些已经取得成功的个案及其分析。例如Goodman,Spar和Yoffie(199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倾销诉讼所达成的“有序市场安排”和“自动出口限制”协议促使日本和其他外国企业改变了向美国出口打字机、彩电、汽车、钢铁和半导体的方式,而直接到美国当地去生产。Barrell和Pain(1997)也发现,日本1981~1991年间对欧盟和美国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日渐增多的反倾销诉讼的影响。1991年,韩国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揭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与贸易联系比较密切,如开拓市场和回避进口限制所占比重在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中国作为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正面临着20世纪日本和韩国在出口贸易上的相同遭遇,所以中国可以借鉴日本、韩国的成功经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当地生产、当地销售,从而绕开贸易保护壁垒,改变国际贸易关系中被动的局面。事实上,在不断面临国外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手段的压力下,中国一些企业也已经转而采取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策略。例如中国彩电厂商到土耳其设立生产基地,不但带动了一定的零部件出口,而且为避开欧盟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成功进入欧洲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再如TCL公司并购德国施耐德公司,直接在德国境内设厂生产各种型号的彩电整机,利用原产地规则有效地绕过贸易壁垒,其效果更为显然。

利用对外直接投资推动对外贸易

  中国根据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联性,积极实践利用对外直接投资绕开国外的贸易保护壁垒,推动本国对外贸易发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调整。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目前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截至2002年年底,中国设立境外中资企业总数6960家,中外双方协议投资总额 137.8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金额93.4亿美元,其中,境外加工贸易企业420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1.22亿美元,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对外投资的行业领域也从最初的只投资于与贸易有关的服务业,逐步拓宽到工农业生产、投资开发、交通运输、餐饮旅游、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贸易、金融、房地产等各种产业。特别是服务贸易型的行业投资十分突出,按照投资额计算,截至1999年年底,在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投资占62%,资源开发型投资占19%,生产加工和农业开发投资占18%.此外,对外投资的区域逐渐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延伸。在中国跨国直接投资的起步阶段,由于投资主体的限制,外贸公司的投资区域多选择在原进出口市场集中的地区,以亚洲尤其是东南亚为主,而承包工程多集中在中东和非洲。但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中国海外投资从以港澳、东南亚地区为主逐渐扩大到其他国家。截至2001年年底,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已遍布154个国家和地区,而且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港澳地区。200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排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美国、中国香港地区、加拿大、澳大利亚、秘鲁、泰国、墨西哥、赞比亚、俄罗斯和柬埔寨。中国在这10个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都超过了1亿美元,约占中方投资总额的67%,其中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直接投资额都超过了3亿美元,占中方总投资额的29.4%.所有这些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应当承认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推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效用不够明显。根据国内有关院校和学者的调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因目前还比较复杂,具有明显的多元化特征:既有可能是母公司出于长期战略和开拓外国市场的目标需要,也有可能是为了克服已经存在的贸易壁垒,还有可能是为了安置和转移国内过剩的资源,等等。但是,无论如何,在所有的动因之中,通过增加或扩大直接投资,以绕过贸易壁垒,克服进口国贸易限制的动因所占比重是很低的,这就意味着中国企业在面临贸易壁垒时,较少使用直接投资的方法去绕开。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也表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联性不大。如2001年,中国向对反倾销问题叫嚷最厉害的地区之一的欧盟出口了492亿美元,而对欧盟的投资仅为1161万美元,是中欧贸易额的2%.统计中还发现,中国对欧盟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德、法、英、意等大国,即使在这些中国企业投资偏好的国家中,中资企业的总投资额也不足5000万美元。另一方面,据统计资料显示,1998~2000 年三年内,中国对欧盟出口增长分别达到281亿、302亿和455亿美元,但三年内中国对欧盟投资总量增幅不大,分别为5097万、5149万和5884 万美元,就是明显的例证。
  怎样进一步发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推动对外贸易的作用?根据中国的实际状况,除了需要积极地鼓励与提倡服务业和自然资源开发型的对外直接投资之外,应当重点抓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较为复杂。首先,由于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中,有近一半投资于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初级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对带动中国相关行业的贸易出口作用很小,但如果能进口该初级产品,经过深加工再出口,则能间接起到贸易创造效应。其次,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制造业如机械行业,由于其技术是与原材料、零部配件等高度结合的,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带动中国相关技术、原材料和零部配件的出口,因此具有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此外,遭受贸易壁垒的行业如纺织品业,由于直接出口的困难较大,出口成本提高,为了规避这一壁垒,寻求在海外的市场,争取参加国际分工,企业往往转而选择对外直接投资作为对贸易的替代,补充市场的贸易损失。如果在投资中可以使用国内原材料,则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的出口,对贸易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虽然制造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是复杂的,既可能产生替代效应,也可能会有创造效应,但经验性研究表明,作为投资母国,制造业对外投资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替代效应,对外直接投资会改变母国向东道国出口的商品构成,以中间产品出口代替终极产品出口,这也就更说明了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性。
  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关联性将会不断发展,中国应该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积极改变目前对外直接投资缺乏竞争优势,与对外贸易的规模不相适应的状况,鼓励企业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确实可行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目标。同时,政府要加速完善境外投资立法,利用财政、金融等多种手段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提供优质服务, 努力建立起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之间的健康良性的发展关系。国际直接投资之跨国公司

概念

  1、概念:跨国公司一般是指大型企业或集团,依赖其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国外设立分公司或控制东道国当地企业,使之成为其子公司,并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国际性企业。
  跨国也称多国企业、国际企业、环球公司或宇宙公司,这些不同的名称旨在强调其“多国性”,是区别于那些只在一个国家内经营的“单国性公司”。因为有不同的看法和划分标准,跨国公司目前尚无确切统一的定义。

特点

  1、战略目标全球化
  (1)不仅考虑当前的利益,而且考虑未来的发展;不是孤立地考虑某一公司所在国地市场,和某一公司地局部得失,而是从全球地角度考虑整个公司地发展,有的让某分公司亏损,以便在整体上取得最大的利润。
  (2)与国内企业的差别:
  国内企业:以国内市场为导向,偏重于本国范围内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跨国公司:以全球作为活动舞台,以世界市场作为角逐目标,在与整个公司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和长远的利益。
  2、公司内部一体化
  要求实行高度的管理体制,以母公司为中心,把遍布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统一为一个整体。所有的国内外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在总公司的统一指挥下,遵循一个共同的战略,合理利用人才和财力的资源,实现全球性经营活动。
  3、运行体制开放化
  营运阶段:研究开发—投资建厂—生产制造—销售产品
  国内企业:一般放在国内,至多只是把最后的阶段放在海外进行,运行机制是内向的,封闭的。
  跨国公司:所有阶段都部分,全部放在海外进行,运行机制基本上是外向的,开放型的
  4、生产经营跨国化:生产经营在国际范围内实现。
  5、技术内部化
  跨国公司从销售收入中拨出大量的资金,从事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安排科研机构。
  但是主要的研究机构设在母公司所在国?

参与方式

  一、跨国并购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形式
  1、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两种基本方式。
  (1)新建投资?
  (2)跨国并购: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的企业的整个资产或是以行驶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
  90年代以前,跨国直接投资主要通过在东道国的新建项目来形成生产能力,进入目标市场。而90年代以后,特别是1995年以来,跨国并购成为跨国公司对外扩张的主要方式,交易额急剧增长,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和流入总额中的比重迅速上升(见149页表7-1)。
  例子:2004年跨国购并大事件
  二、股权与非股权参与
  (一)股权参与
  1、股权参与是指跨国公司在其子公司中占有股权的份额。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公司股权参与的类型有四种:
  (1)全部拥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100%
  (2)多数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0%以上
  (3)对等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的50%
  (4)少数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0%以下
  2、股权参与的影响因素
  (1)跨国公司母公司所属国家的不同类型
  (2)跨国公司子公司所在国的国情
  (二)非股权参与
  1、是70年代以来广泛采用的形式,主要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公司中不参与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为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国有化政策和外资逐步退出政策而采取的一种灵活措施,也是它们在发展中国家谋求继续保持地位的重要手段。
  2、非股权安排的形式很多,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有: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交钥匙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技术协作合同以及经济合作等。
  (1)许可证合同:按一定价格向东道国企业转让某种技术的方式,对转让这种技术的补偿采取提成支付的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内,对生产的产品产量或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协议规定的比例提费用。
  (2)管理合同:又称经营合同,经营管理合同等。也是一种技术转让。
  分两大类:全面经营管理,技术管理
  (3)交钥匙合同:由跨国公司负责整个项目从设计、建筑施工和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专门的知识,供应成套设备和设施,建造厂房到全部设施的交付使用和工厂开工的整个过程。
  (4)产品分成合同: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在一个预先商定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分享企业的产品,外国公司购买的全部设备在一定期限后最终归东道国所有。
  (5)技术协作合同:重要意义的一种。跨国公司不提供任何资本,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和购买权,也不承担销售责任,知识完成工程的各个方面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东道国享有全部的自主权,跨国公司提供的技术人员在东道国主管下工作,以取得特别费用作为报酬。
  (6)经济合作:又称工业合作,是在跨国公司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开展所谓的东西方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工业合作是一种长期合同,合作方式多样。

组织与管理

  一、跨国公司的企业组织形态
  (一)跨国公司的母公司
  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或通过协定方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经营决策的公司,使其他公司成为自己的附属公司。
  2、对其他公司的控制,一般采取两种形式:
  (1)股权
  (2)契约或支配性协议
  3、法律特征:
  (1)实际控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2)以参股或非股权形式控制子公司
  (3)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跨国公司的分公司
  1、概念:是总公司根据需要在海外设置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一个组织。
  2、法律特征:
  (1)不具有法人资格。
  (2)由总公司授权开展工作。
  (3)没有独立的财产。
  (4)与总公司同为一个法律实体,在东道国视为“外国公司”,受母国保护
  (三)跨国公司的子公司
  1、概念:是指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投资和生产活动受母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
  2、法律特征:
  (1)母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控制或非股权安排
  (2)拥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实行独立核算。
  (3)在东道国视为当地公司。受东道国的法律保护。
  (四)避税公司
  1、避税地:又叫避税天堂,是指那些无税或税率很低对应税所得从宽解释,并具备有利于跨国公司财务的制度和经营设施的国家和地区。如世界上著名的有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群岛,巴拿马,瑞士,中国香港等。
  2、避税的公司:在避税地正式注册,将管理总部,结算总部,利润形成中心安排在那里的跨国公司。
  二 、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演变
  (一)出口部
  1、产生:在国外规模较少,以商品输出为主。
  2、母公司对子公司关系比较松散。
  (二)国际业务部
  1、产生:国外业务扩大,子公司数目增多,内部单位利益矛盾显露。
  2、作用:总管商品输出和对外投资,监督国外子公司的建立和经营作用。
  (三)跨国公司全球性组织结构
  1、产生:20世纪60年代中期
  2、作用: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克服国际业务部将国内和国外业务隔离的弊端,大大加强总部的集中决策的作用,适应了跨国公司一体化战略的发展需求。
  3、内部结构有4种不同的形式
  (1)职能总部:减少母国总部的职责范围,是其能够集中精力全面协调所有分散职能。
  (2)产品线总部:把国外业务活动统一起来,同时使销售和利润的增长与投资更接近同步。
  不足:产品线总部之间缺乏联系。
  (3)地区总部:按地区设立总部,负责协调和支持一个地区所有分支机构的所有活动。
  (4)矩阵结构
  以上的三种是一个部门负责一方面业务的专门负责制,不能解决和协调各职能,各地区,各产品的相互联系特别是单渠道信息传递,不利于竞争,不少的跨国公司把职能、产品、地区三者结合起来。
  (四)跨国公司组织变革的最新进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其发展趋势表现:
  1、变“扁”和变“瘦”
  (1)变“扁”:纵向结构正在拆除,中间管理阶层被迅速削减。
  (2)变“瘦”:横向压缩,将原来企业单元中的服务部门抽出来,组成单独的服务公司,使各企业能够从法律事务,文书等各种后期服务解脱出来。
  2、全球网络组织
  (1)最大的特色:流程短,流程不重合而使得信息充分,失真度小。
  (2)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核心;立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