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
收取高额进店费、虚构产品原价、员工工资12年不涨,最近各种负面消息缠身的家乐福又受到迎面一击。国家发改委2011年1月26日宣布,家乐福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涉嫌价格欺诈,发改委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除家乐福之外,沃尔玛也卷入此事。
国家发改委通告称,在正在开展的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中,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发现一些城市的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门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消费者投之以桃,却没有换来超市的报之以李。深陷媒体漫天的追问,家乐福沃尔玛表现出的更多是对消费者的冷漠。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2011年1月29日介绍,当日上午已按处罚上限,向上海地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三家家乐福超市门店各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昆明两家门店也被查出三方面问题,物价部门已对门店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
2011年2月22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家乐福、沃尔玛超市门店共达19家,罚款总额950万元。经记者计算,减去沃尔玛超市被处罚的三家门店,家乐福超市被处以罚款800万元。昨天,家乐福超市也对发改委公布的最终处罚结果做出回应称,“对低标价高结算的现象继续进行‘5倍退差’的赔偿,公司内部展开的价签检查工作也将一直持续。”
发改委处罚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原文
近日,多地消费者举报“家乐福等部分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恶意坑害消费者,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部分省会城市超市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实,确有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现将检查发现的部分价格欺诈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虚构原价
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销售“三枪暖棉加厚型圆领长袖男内衣衫裤”,价签标示原价每套条99元,促销价每套79.2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89.90元;销售“三枪纯棉竖条舒适V领长袖女内衣裤”,价签标示原价每套89元,促销价每套71.2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79元。上海市家乐福联洋店销售每袋338克的“正林特供香瓜子”,价签标示原价每袋14.80元、现价每袋6.90元,经查实原价为每袋7.40元。哈尔滨市家乐福大直街店销售“心相印熏衣草三层加厚手帕纸”,价签标示原价每包5.9元、现价每包3.4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包3.8元。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销售5公斤装的“香雪高级饺子粉”,价签标示原价每袋30.9元、现价每袋21.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袋23.9元。南宁市沃尔玛朝阳路分店销售“雀巢咖啡”,价签标示原价每盒43.9元、现价每盒35.8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盒37.3元。
二、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
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销售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0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00元;销售时尚衣架,价签标示每排9.90元,实际结算价每排20.50元;销售丁香玻璃茶壶,价签标示每个16.80元,实际结算价每个31.40元;销售丁香吉祥茶壶,价签标示每套36.90元,实际结算价每套66元。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梗冠绿色盘锦大米,标价为每袋64.6元,实际结算价为每袋69.7元;好彩头散装豆干,标价为每公斤27.8元,实际结算价为每公斤33.6元。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销售意邦多功能清洁巾,价签标价每件16.9元,实际结算价格为每件18.8元。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销售良平铁观音,价签标示零售价每袋29元,实际结算价为每袋39.8元。长沙市家乐福芙蓉广场店销售奥妙全自动洗衣液,价签标示现价每瓶2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瓶26.5元;家乐福韶山路店销售男士手套,价签标示每双6.9元,实际结算价为每双21.9元。
三、不履行价格承诺
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上海市家乐福张江店销售开心果,广告宣传每斤43.98元,实际结算价每斤45.88元;销售碧根果,广告宣传每斤44.88元,实际结算价为每斤60.80元。长沙市家乐福贺龙体育馆店销售袜子、男女内衣三种商品,广告宣传“顾客任选3件1件免单”,实际结算时不论买6件还是9件都只免收1件的价款。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销售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四、误导性的价格标示
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销售2000克火腿礼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6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6”,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8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并公开曝光这些价格违法案件,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经营者,提醒和告诫所有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要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前期开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双方态度
家乐福连发两次声明
1月26日下午5时左右,家乐福中国区方面给记者发来声明,称对价签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不过,声明将发改委公布的问题归结为“因我公司价签系统不完善而造成的”,并称公司正着手进行升级改造。声明中还表示,将成立特别检查小组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并积极与各地物价等监管部门沟通,邀请物价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员工加强培训。
昨晚9时左右,家乐福再次给记者发来一份更改后的声明。有意思的是,新声明删除了此前有关价签系统不完善的文字,并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家乐福将严格执行“5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5倍于差价的赔偿。
沃尔玛回应含糊其辞
1月26日8时许,沃尔玛中国总部给记者发来文字说明,在简单的两段说明中,对发改委公布的价格欺诈问题没有做出任何正面回应,仅表示“公司对价格问题高度重视,并一直坚持定期的内部自查,提升商品价格系统和标签管理,积极开展培训,以确保公司价格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沃尔玛方面还表示,目前沃尔玛的春节促销活动涉及几万种商品,公司的专项小组在此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商品价格监管,“严查漏洞并将对相关问题严肃处理,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沃尔玛就价格欺诈行为向顾客致歉
1月27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表示,就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价格欺诈行为,向受到影响的顾客表示歉意,并将严肃处理问题案例。公司已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深入核查,对相关问题严肃处理,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家乐福关于价签问题的声明
家乐福对近期部分门店出现的价签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
家乐福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并特别加强了以下工作:
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家乐福将严格执行“五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 ;
成立特别检查小组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
积极与各地的物价等监管部门进行沟通,邀请各地物价检查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我司相关负责人及员工加强培训。
家乐福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公司的关注与监督。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与培训,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家乐福(中国)区
2011年1月26日
各方评论
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底气何来
一方面,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商业环境培养了两大巨头不同于以往的经营套路。家乐福和沃尔玛都习惯了没有同等级竞争对手,都习惯了享受倾斜的政策照顾。这两点足以让企业自大起来,并降低对消费者利益应有的尊重。另一方面,消费者主权的迟迟不能确立又助长了两大巨头对于消费者的懈怠。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成本很低,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太大的情况下,这种懈怠很容易发展为对于消费者的欺诈。
乐福“XX门”暴露了多少监管弊病
“标签门”、“工资门”、“乱收费门”,家乐福的“XX门”不仅伤害了供货商的利益、员工权益,更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长着火眼金睛能识破家乐福的“标签门”,必然有不少消费者中了价格欺诈的招儿。另外,家乐福乱收费的实际埋单者显然是广大消费者,在目前物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毫无疑问,家乐福乱收费进一步增加了民生成本。
“价格欺诈”遭罚,家乐福事件警醒了谁?
家乐福被罚不仅对跨国公司是警醒,更对我国的监管是个警醒。事实上,内资企业同样存在商业欺诈的现象,我国的商业领域不乏诚信缺失的现象,正是这种不良社会风气导致了内外资企业肆意妄为,使我国的商业环境更加恶劣。目前消费者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待跨国公司的监管虽然一直有种种措施,但不够明显。
问题缠身的家乐福
康师傅断货事件
去年12月中旬发生的家乐福断货康师傅事件,家乐福对外称“因拒绝康师傅对方便面的提价要求,家乐福遭到了康师傅的断货。”随后,这一说法遭到了康师傅的反驳,康师傅称,此次争议与康师傅产品调价无关,事件背后则牵涉两家厂商的协议和利益。...>>>相关主题:康师傅断货家乐福<<<
与商家矛盾频出
就在家乐福与康师傅的争端被报道的第二周,又有媒体报道家乐福违规降价促销飞鹤奶粉,面对质疑,飞鹤当即站出来称违规促销只是个别经销商的行为,并未与公司进行协商。家乐福对此保持了沉默。
这次事件后记者发现,违规促销婴幼儿奶粉的事情不只在家乐福,在不少大超市及母婴专卖店都有涉及。
不久前,家乐福又被曝出和中粮旗下福临门食用油发生不愉快。“家乐福一些门店的人真是要钱不要命。”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责粮油销售的副经理孙晨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孙晨亮说,中粮福临门食用油的谈判从返点、进场费用,到海报宣传、货物上架摆放等细节,都需一一敲定,价格是关键。1月18日下午,家乐福的陈波在邮件中回复,“中粮已给家乐福发来公函,澄清相关误会。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
在这之后,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去年上半年,家乐福因多达18种以上的收费项目,让九三粮油集团和哈尔滨家乐福之间的矛盾激化,随后发生了九三粮油集团产品在哈尔滨地区全面停止供应家乐福的情况。
25日,媒体报出此事最新进展,九三粮油集团方面已低调地内部解决此事,家乐福方面也表示目前已供货正常。
用工问题遭诟病
除了供货矛盾的集中爆发,另一方面,家乐福被爆出“卖场职工12年未能涨工资”的新闻。有报道称,“家乐福上海地区超市6000名员工12年未能加薪,并且一直拖延和员工之间签订集体合同”。对这一问题,家乐福(中国)一直未给出正面回应。
此外,家乐福还被爆出“隐蔽用工”的问题。2009年,家乐福北京方庄店一名劳务派遣女工怀孕时被辞退。该女工后来起诉家乐福与劳务派遣公司串通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确认其与家乐福的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今没有结果。
事件双方企业
家乐福
家乐福集团(Carrefour)成立于1959年的家乐福集团是大卖场业态的首创者,是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现拥有11,000多家营运零售单位,业务范围遍及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
沃尔玛
沃尔玛公司(Wal-Mart)由美国零售业的传奇人物山姆·沃尔顿先生于1962年在阿肯色州成立。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沃尔玛公司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私人雇主和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目前,沃尔玛在全球开设了 6,600多家商场,员工总数180多万人,分布在全球14个国家。每周光临沃尔玛的顾客1.75亿人次。沃尔玛(WAL-MART)是全球500强榜首企业。
相关条目
价格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
价格违法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
招徕定价
招徕定价又称特价商品定价,是一种有意将少数商品降价以招徕吸引顾客的定价方式。商品的价格定的低于市价,一般都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这是适合消费者“求廉”心理的。
价格监督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是价格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违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审理与处置等活动的总称。
企业信誉战略
企业信誉战略是指企业依据市场环境和可利用资源状况,通过长期遵守心里约束机制,把企业长期经营目标和企业行为统一于整个企业信誉框架体系的总体性、指导性谋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