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税”(
Bit tax)即对
电子信息按其
流量征税,对每发送100个大于1万位的电子邮件征收1美分税款,并将此项收入用于补贴发展
中国家发展
互联网贸易。据
测算,全球每年能有700亿
美元的“比特税”收入。“比特税”方案最早是由
加拿大税收专家阿瑟·科德尔提出的。
荷兰经济学家卢克.苏特领导的一个
欧盟指定的
独立委员会于1997年4月提交的一份
报告中也建议开征“比特税”。但该方案受到大多数人的反对,主要原因是比特税难于区分信息流的性质,从而不符合税收的
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