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平行登记 介绍 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根据会计凭证,有关的总分类账中进行总括登记的同时还要在其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中进行明细登记。二者登记部分类账和明细分类的依据相同、会计期间一致、借贷方向一致、金额相,使总分类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之间形成相互核对的数量关系:(1)各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相等;(2)各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期末的合计数相等。 相关条目 登记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纳税影响法 下一篇 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