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是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一般超过3年)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1.直接转销法
(1)直接转销法在坏账实际发生时,按实际损失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该笔应收款项。
(2)直接转销法的优点:财务处理简单。
(3)直接转销法的缺点: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做任何处理,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及收入费用相配比的会计原则,而且核销手续繁杂,致使企业发生大量陈账、呆账、长年挂账,得不到处理,虚增了利润,也夸大了前期资产。
2.备抵法
(1)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2)备抵法的优点:
①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合理配比,避免企业虚增利润;
②在报表上列示应收账款净额,使其接近于未来实际可收回的金额;
③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了虚列的应收账款,有利于加
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备抵法的缺点:账务处理较为繁琐。
3.《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实务中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时,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主要有销货比率法、账龄分析法及应收账款余额比率法。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提取办法
1、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提取坏账准备;单项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应收款项一般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分组进行减值测试,按组提取坏账准备,如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可进行单独测试和单独提取。
2、按应收款项单项测试并提取坏账准备的,其提取金额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可不进行折现;按组测试并提取坏账准备的,其提取金额可按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其提取比例可参照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或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结合现实情况分析确定。
3、难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或难以取得相同、相似应收款项或应收款项组合历史损失率经验数据的,可按账龄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提取金额。在采用此办法的前提下,坏账准备提取比例和账龄对应关系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15%
3年以上 20%
4、出现以下情形时,可对相应应收款项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1)应收款项逾期5年以上且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无法收回的;
(2)债务单位严重资不抵债,且难以持续经营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债务单位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难以偿付债务的。
5、应收账款中应收公路投资补偿款发生额较大,但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按期末余额的5‰提取坏账准备。
6、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减记至零的情况下,对其债权按母公司应分担子公司的亏损额计提坏账准备。
7、出现债务人撤销、破产或死亡等证明应收款项确凿无法收回的情形时,可将相应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予以核销并冲减坏账准备。
8、提取的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已提取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若其后全额收回或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可收回价值已回升的,按照回升价值,在原提取坏账准备金额范围内,做减值准备转回处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如企业能够证实其财产损失确已发生,但在发生当期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尚不能确认损失数额,也可按照前款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先以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估计数在发生当期扣除,待损失数额确认后,其确认数与估计数之间的差额再在确认当期进行调整。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对企业税前利润和应税所得额的影响:
1. 对应收款项计提税法允许的3‰-5‰坏账准备。其对企业税前利润和应税所得额的影响是相同的,即以当年所计提(或冲回)的坏账准备金额同时等额减少(或增加)企业税前利润和应税所得额。在收回应收款项时,也同时等额减少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企业税前利润和应税所得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应收款项存续期间内,坏账准备对企业税前利润和应税所得额的累积影响都为0,都起着平滑作用,且影响烈度相同,影响时间也相同,都是应收款项的整个生命周期。
2. 对应收款项计提超越税法允许的5‰坏账准备。其首次计提时,按计提金额减少企业税前利润。按税法允许的应收款项的5‰金额减少应税所得额,对企业税前利润的减少影响大于对应税所得额的减少影响,在续提时,按企业确定的计提方法及应收款项的期末账面余额计算出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减去其账面上期初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减少(或增加)企业税前利润。
按税法允许的5‰比例及应收款项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乘积,减少(或增加)应税所得额,对企业税前利润的减少(或增加)影响大于对应税所得额的减少(或增加)影响。当企业应收款项全部收回时,可按企业期初账面上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增加企业税前利润,可按企业期初应收款项余额乘以5‰的金额确认增加应税所得额。因此,对于整个应收款项的生命周期所计提坏账准备,对企业税前利润和应税所得额都有影响,其累积影响都为0,都起着平滑的作用,但影响烈度不同,对企业税前利润的影响烈度大于对应税所得额的影响烈度。不过影响的时间长度相同,都是应收款项的整个生命周期。
一、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企业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规定
三、账户设置“坏账准备”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
一.以销货比率法核算坏账准备实例
[例]某企业2000年的赊销净额是300 000元,根据历史经验并参照当前有关资料,估计坏账损失约占赊销净额的8%。
1.2000年末计提当年的坏账准备。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24 000
贷:坏账准备 24 000
2.2001年确认一笔5 000元的坏账,经批准转销。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5 000
贷:应收账款 5 000
二.以账龄分析法及应收账款余额比率法核算坏账准备实例
以账龄分析法及应收账款余额比率法核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是类似的,以下以应收账款余额比率法为例介绍坏账准备的核算。
[例1]明达公司于2000年初开业,该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比率法核算坏账准备。200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 000元,估计坏账损失率8‰,应提取坏账准备800元,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800
贷:坏账准备 800
[例2]2001年,公司应收达利公司的账款900元,经确认为坏账,应予转销,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 900
贷:应收账款──达利公司 900
[例3]200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40 000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应为1 120元(14 000×8‰),调整前的“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借方100元,应调增坏账准备1 220元(1 120+100)。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账损失 1 220
贷:坏账准备 1 220
[例4]2002年,去年已转销的达利公司账款900元又收回。应同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达利公司 900
贷:坏账准备 900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账款──达利公司 900
[例5]200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00 000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应为1 600元,(200 000×8‰),调整前的“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2 020元,公司应调减坏账准备420元(1 600-2 020)。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 420
贷: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4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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