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在公司制企业中,它通常是由单位负责人提名并报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负责人。
根据《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任免。
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年12月版第 21 页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法》对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 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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