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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查

 

简介

     是指对所有权属于本单位和存放在本单位的所有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这种清查范围广、工作量大,一般在每年年终进行,一年至少一次。在单位出现关、停、并、转时也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范围

全面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所有固定资产;
     (2)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流动资产;
     (3)现金、银行存款等各种货币资金;
     (4)在途材料、在途货币资金等在途资金;
     (5)各种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的债权债务等结算资金;
     (6)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与代销的材料、商品物资,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
     (7)代外单位加工、保管的各种产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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