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曼斯的交换理论
然而,社会结构和功能如此的完美性忽视了社会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的丰富性特征.因而往往也就表现为一种抽象的理论,显然不符合20世纪6O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社会现实,这种理想主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所构造的“理想类型”引起了社会科学家们的严重不满。其情形诚如吉登斯所言:“现在回过头来看。帕森斯的思想享有的声望未免太高,因为他那种抽象、含混的风格引起许多人的麻烦。”所以,反思社会学功能主义研究理路、寻求社会学方法论突破、构建真正能够反映和把握社会现实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就成了帕森斯以后社会学家的共同心声。因此,针对帕森斯整体主义方法论。6O年代初,以心理学为基础的个体主义力法论自然就应运而生,霍曼斯便成了开路先锋。
为解释人类行为的基本形式,霍曼斯修改和吸收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特别是“经济人”假设:人理性地算计自己在某一市场中行为的长期结果,并试图在交易中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霍曼斯认为,经济学的这一原理必须进行修改,因为:第一,人们并不总是追求最大利润,他们只是想在交换关系中得到某些利润;第二,人在交换中并非常常从长远着想或进行理性算计;第三,交换物不仅仅是金钱,还有赞同、尊重、依从、爱、情感,以及其他紧缺物质产品;第四,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交换行为,而并不是市场中才有交换行为。
霍曼斯还吸收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用来解释人类行为的基本形式。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通过对动物的实验观察,认为一切行为都可以用“刺激——反应”的公式来表示。霍曼斯把动物实验的结果推论到人类行为上,坚信行为主义心理学对人类行为具有解释力。
按照恩格斯的理解,任何一种社会科学理论都是。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它总会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及理论来源。总体上看,霍曼斯交换理论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第一,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马克思的经济思想。霍曼斯的交换理论深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马克思的经济思想的影响。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商品之间的交换是自古到今一切社会、一切民族普遍存在的经济社会现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参加交换的各方都期望从中获得报酬或利益,也就获得是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这是人类的本性,它“为人类所特有,而在其它动物中是找不到的。”马克思也认为,物质交往是物质生产得以实现的前提.物质生产从来就是社会性的生产,它必须以许多个人共同活动为前提,而这种共同活动只有通过物质交往才能实现。所以,离开了物质交往不可能有物质生产。马克思恩格斯说:“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生产力“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能成为真正的力量。”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是直接地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只要“有5O%的利润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就敢冒受绞刑的危险。”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中最常见的商品开始,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的交换关系得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由物质商品结构分析出社会结构。霍曼斯发展了斯密和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认为交换不仅仅产生经济关系,交换促进了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交换产生整个社会关系,并由此形成社会结构。
第二,文化人类学家的交换思想。l9世纪末2O世纪初欧洲产生了一大批文化人类学家,尤其是弗雷泽、马林诺夫斯基以及莫斯等人对初民社会中形形色色的经济社会交换研究深深地影响着霍曼斯。弗雷泽认为,社会交换包括职位的交换,而这种交换也与宗教仪式、文化习俗息息相关。意大利阿里奇亚内米湖人为了获得祭司职位必先破坏自己前任祭司所保护的橡树树枝后再杀死他就是一个奇特而很有说服力的例子。马林诺夫斯基认为特洛布里安人的礼物“大多数是要求回偿的,只有丈夫定期给妻子的礼物却是无偿的”。然而马塞尔·莫斯研究表明原始人之间礼物的馈赠都是以回礼为前提的,丈夫之所以送礼给妻子其实是因为妻子向丈夫赠送了自己的肉体使丈夫得到了性的满足。而且,原始人之间礼物的交换“不是以个体而是集体之间互设的契约和义务为条件的”。礼物的交换品种很多,包括“仪式、宴会、妇女”等。“财富交换仅仅是其中的一项”,这样的自愿交换形成了初民社会的基本形态。文化人类学家的田野调查研究使得霍曼斯坚信交换是所有社会普遗存在的一种现象,人类不仅能够进行简单的经济上的物物交换。在此基础上已经发展为非物质方面的社会交换,交换成为社会整合以及社会变迁的重要因素,通过交换可以揭示初民社会的社会结构。
第三,斯金纳的个体主义心理学思想。如果说经济学、人类学启发了霍曼斯思想的形成.那么斯金纳的心理学理论就直接成为他的交换理论不可或缺的理论资源。霍曼斯认为按照进化论学说,既然人从低等动物进化而来,低等动物的行为必然成为人类行为的主要来源,因此斯金纳对鸽子和老鼠的研究同样适用于对人类行为的解释。斯金纳认为,对人的行为研究应当专注于对其行为的检验与控制以及影响行为的条件,而不能仅仅只关注情感、价值和目标等。通过对“鸽子以及老鼠的研究”,斯金纳发现动物接受某种报酬或奖励以后就会愿意重复某种特定的动作。而当报酬或奖励取消以后动物趋向报酬的反应就会消退。由此可以发现动物的行动纯粹是一种。刺激反应行动”而不是一种。内省行动”。在他看来,人的行为首先是对外部环境的一种刺激反应,人也会寻求酬赏而避免或减少惩罚,“刺激反应”行动方式和理念应当是人类行动的基础方式。
与霍曼斯同时代的斯金纳的理论直接影响着他自己.并且构成交换理论的重要来源。可以这么说.没有斯金纳就没有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对此,霍曼斯也非常诚恳地指出:。我一直是斯金纳主义者。”他认为斯金纳的心理学理论的优点不仅是如何描述个体行为的发生,还在于能够为个体行为提供科学的解释功能,而这正是社会交换论所需要的。
大致看来,霍曼斯是在吸收上述思想家们的思想并总结斯金纳心理学理论五个命题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命题。这些理论命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成功命题。这是就个人的全部行动而言的。人的行动与动物有着相似的地方,他要遵循报酬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个体的某个行动越是经常受到报酬和奖励,那么他就越有可能有经常类似的行动。因此,个人行动的频率往,庄取决于得到报酬和奖励的频率以及获得报酬与奖励的方式。霍曼斯进一步指出,频率的有规律性所获得的报酬和奖励要低于没有规律所得到的奖励和报酬。这是因为没有规律的报酬或奖励更具有意外性与刺激性。
第二个是刺激命题。在过去的某个时间里.如果某一特定的刺激或者一组刺激的出现会给某人的行动带来某种报酬或奖励。那么现在的刺激与过去的刺激越相似,个体就越有可能进行类似的行动。因此,在日常生活领域,很多球星往往穿着固定颜色、固定号码的衣服、保持着相对固定的发型就在于这种颜色、号码以及发型曾经带给他辉煌,使他获得过巨大的成功,这种衣服和发型就成了他幸运的标志。因此只要出现同样的衣服和发型就能够激发他的潜能。
第三个是价值命题。正如同鸽子的某种行动可以得到食物的奖励那样.如果某种行动所产生的结果对一个人来说越有价值.那么他就越有可能采取同样的行动.反之。如果某种行动产生的结果使得此人受到惩罚.那么他就有可能采取措施避免类似行动的发生.因此,在正常的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们常常会遵循趋利避害原则.总要花费一些时间去选择能够获得较高报酬、奖励即有价值的社会交往行动。当然.霍曼斯所讲的价值不仅仅指经济价值也包含了社会价值乃至伦理道德价值因素在内.
第四个是剥夺——满足命题。也就是获得的报酬和奖励遵循经济学上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这就是说,一个人在最近越是经常地得到某种报酬,那么随着报酬的增加此人所获得此报酬的满足感和价值感就会减少。剥夺是指某人在得到某一报酬后所经历时间的长度。满足是指一个人在刚刚过去时间里得到的报酬使他不再马上需要更多的酬赏。霍曼斯的这个命题是对前三个命题的限定,即个人的行动与获得报酬的满足感必须把时间因素考虑进去。他说,如果一个人时常得到报酬,起初他会有非常满足的感觉,但此后这种报酬如果重复出现,其价值就会降低。其情形犹如一个非常饥饿的人吃第一个烧饼是感到极大的舒服,然而继续给他吃第二个、第三个以及第n个烧饼,伴随着他越来越饱,那种舒服感和满足感会越来越小,乃至消失。
第五个是攻击——赞同命题。这个命题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当某人的行动没有得到他期望的报酬或者他得到了料想不及的惩罚时,他将被激怒并越有可能采取攻击性行为,而这种行为可以发泄他的不满情绪,因而对他来说有价值。其二。当某人的行动获得了他所期望的报酬,特别是报酬比预期的还要大,或者他的错误行动没有受到预想中的惩罚,他都会非常高兴,继续做得到报酬的行动或者避免错误行为的再度发生。
霍曼斯认为,这五个命题是把斯金纳对鸽子以及老鼠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对人类行为的研究与分析。行动者进行社会行动时之所以会遵循上述原理就在于人是一个理性的人,人的行动首先是一个理性行动,于是在吸收斯密关于“经济人”假设观点基础上他提出了自己的命题。
第六个是理性命题。斯密认为人能够从各种利益中选择最大的利益,以最小的代价实现自身的最大需要。斯密同时认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交换往往是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的,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会实现个人选择的最优组合,从而实现个人选择与社会选择的有机结合,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霍曼斯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一个人在选择采取何种行动时。不仅会考虑到价值的大小,还考虑行动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人们在进行选择时总会选择那些随着获利可能性增大其总价值也能够增大的行为,包括初民社会中礼物的交换也是交换者理性选择的结果。霍曼斯指出,个体行动与否取决于成功与价值这两个因素,如果报酬的价值大但成功率小,这会降低采取这种行为的可能性;相反,价值小但成功率大就会增强这种行为的可能性,用数学公式表示就是:行动发生的可能性=价值×概率。霍曼斯认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他们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取决于方程式中右面数值的大小。这一命题充分说明了在人际交往中,人们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最高酬赏和利润。霍曼斯坚信,他的六个命题不仅可以解释动物和个人的行动,而且也可以解释整个人类的行动,社会行动只不过是理性的行动者借助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无数次搏弈最终达到“纳什均衡”而已。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霍曼斯的交换理论一改帕森斯、默顿等人宏观分析社会结构的传统,借用经济学、人类学以及心理学成果试图进行微观分析,也就是从个体需要、心理动机即人的理性出发得出社会交换的实质其实就是个人或者为获得报酬或者为减少惩罚而采取的理性行动。这对于重新恢复人的主体性、克服功能理论忽视人的因素具有积极的作用,他的理论因此被公认为是一个精致的、完整的具有强解释力的现代社会学理论。
同时,霍曼斯有效地运用了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等概念和理论展开人际交往研究,从经济理性出发揭示了人际交往、社会交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交换的双方各自获得最大利益,特别是提出了交换的经济性、社会性、目的性以及主体性,这为解释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交换行为提供了成功的理论范式。霍曼斯所讲的报酬或奖励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经济学范围,正确地指出这种趋利避害还包括社会的、情感的以及价值的“利”与“害”,即包括义务、声望、权力、友情等方面,从而大大拓宽了早期理性选择理论假设所包含的那种单一的经济理性假设,将经济理性、社会理性和价值理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学理性选择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而且,霍曼斯理论非常重视人的需要和情感在人际交往与社会交换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理性人的选择性,指明了理性与非理性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并以此为出发点试图探讨整个人类社会的存在机制。这种将微观互动与宏观整合相结合的尝试也为心理学、社会学研究开辟了新的道路.事实上,霍曼斯的交换理论不仅为后来的布劳所继承,而且也为理性选择理论的集大成者科尔曼所吸收。当然,霍曼斯的交换理论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受斯金纳心理学思维方式的影响,霍曼斯忽视了社会因素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过分夸大了人际交往以及社会交换中个人的目的与动机,而忽视了宏观社会结构对个体活动的制约作用以及个人对于社会结构的能动作用。
其次,霍曼斯混淆了动物为了生存而形成的本能行为与人类的社会行为之间的界限,忽视了人类生活、人类文化以及人类实践活动的意义和价值。他把整个社会的关系简单地还原为动物为了生存、纯粹的本能的交换关系,忽视了人的社会性。把人们之间复杂的关系加以简单化,用单一理论来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是赤裸裸的交换关系,忽视了人们问的相互帮助、支援、无私贡献的行为,这显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事实上,正如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那样,人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属性的社会性存在物.人之所以为人不在于其动物性和自然本性,“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时影响个体行动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个人为了生存而采取的本能的交换行为仅仅是其中的一个主要方面。
再次,就霍曼斯社会交换理论的实质而言,他为了一味地反对帕森斯的功能主义,只介绍了处于微观水平上个体之间所进行的社会交换原则,而没有深入揭示建立在个体交换基础上宏观水平上的社会交换。这一点就为布劳、科尔曼等人所批判。布劳认为不能把复杂的社会结构还原为简单的心理现象,由于社会事实具有与小群体完全不同的性质,因此心理学命题无法取代社会学命题去准确地把握和解释社会事实。
“公平分配”是霍曼斯社会交换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社会交换的基本原则。在霍曼斯看来,人们在社会交换中,都要对成本与报酬、投资与利润的具体分配比例做出判断,或者说要算计成本与报酬的比率,都希望得到的报酬或利润与付出的成本或投资成正比,谁也不会自愿地、长久地进行“赔本”交换,这就是社会交换中的“公平分配”原则。
在社会交换中成本与报酬的比率是否“公平”,是社会交换的参与者主观判断的结果。判断的标准有两个,一是社会交换的参与者以往的经验,二是社会交换的参与者的比较群体。前者是指人们在判断交换是否公平时,主要根据个人以往的经验。也就是说,人们总是以过去成功地从事某一行动时的成本与报酬、投资与利润的比例为尺度,来衡量现在或将来的类似行动。如果在现在或将来的行动中,报酬或利润比过去下降了,行动者就会感到不公平。后者是指人们在判断交换是否公平时,往往把自己的所得同那些与自己类似的人进行比较。人们倾向于更多地同那些与自己联系紧密的、比较相似的人进行比较,而较少同那些与自己比较疏远的、不太相似的人进行比较。人们首先与之进行比较的人,就是与之进行直接交换的人。霍曼斯认为,从根本上讲,社会交换应该是公平的,否则,社会就会发生混乱。
霍曼斯开创了系统地研究社会交换的理论先河,创立了社会交换理论这一重要的社会学理论流派,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他对社会交换行为的理论分析,对我们有多方面的借鉴和启示意义。但是,霍曼斯的社会交换理论也存在诸多的片面性和不足,特别是他的理论主要来源于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后者又是从动物行为的研究中抽象概括出来的,霍曼斯把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稍加改造用来解释人类行为,忽视了人类行为与动物行为的巨大区别。[1]
霍曼斯(GeorgeCasperHomans,1910—)美国社会学家,社会交换论的代表人物之一。生于波士顿。1932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39—1941年任大学讲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美国海军服役。1946年回到哈佛大学,转入社会学系,1953年任社会学教授,1967—1970年任社会学系主任。1963—1964年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他早期受结构功能主义的影响,强调小群体研究的重要性,并分析了其中的行为变量,如活动、交往和情感三者的关系,为交换理论奠定了基础。后期,他强调人和人的动机的重要作用,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交换过程,把社会学的研究还原为微观的社会心理研究。他把社会看作是个人行动和行为交换的结果,社会结构是个人行为的集合,因而个人行为应成为社会学研究的最高原则。霍曼斯的社会学思想被称为行为主义交换论。
主要著作有:
《人类群体》(1950)
《情感和活动》(1962)
《社会行为:它的基本形式》(1961)
《社会科学的本质》(196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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