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生意效应
真正将“偷生意效应”在理论上突出出来的,是阿尔文·扬等一批近期的新熊彼特主义者。阿尔文·扬(Young1998)认为,产品创新者的创新利润流,可以通过其他人从两个方向——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创新活动而被“偷去”,即他人不仅通过产品的“质量创新”(垂直方向)而且可以通过“产品模仿”(水平方向)来分割创新的垄断利益,从而大大加强了“偷生意效应”。
偷生意效应的运用
在研究经济增长理论是否能消除规模效应又能保留内生增长理论“精髓”的方向中。新熊彼特主义经济学家开辟的一条新思路,他们从特定的研究视角来分析规模效应问题。阿尔文·扬(Young,1998)、阿格汗和哈威特(Aghion and Howitt,1998年)、贝里特(Peretto,1998)等为代表的增长模型,集中于对“偷生意效应”的分析,提出了一种消除规模效应的新方法。
偷生意效应的影响
“偷生意效应”的存在表明,一个个体的发展有可能损害另一个个体的利益,或者说,一个个体的增长基础可能是另一个个体的不增长。如果“偷生意效应”发生于一个地区中,可能表现为一些人收入相对上升而另一些人收入相对甚至绝对下降;如果发生于一国中,可能表现为一些地区收入相对上升而另一些地区收入相对甚至绝对下降;如果“偷生意效应”发生在世界层面上,就表现为一些国家收入相对上升而另一些国家收入相对甚至绝对下降。
按照阿尔文·扬的分析,如果政府的政策只是简单地对所有研究部门实行“遍地开花”式的资助,那么,很可能只是激励产品的模仿,从而只影响收入水平,而不能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率;相反,如果政策立足于激励产品的质量创新,并根据R&D的研究深度实行重点资助或配额资助,那么,就可以提高长期经济增长率。因此,阿尔文·扬的政策含义是:政策资助应该向创新难度大的人员或项目倾斜。
偷生意效应的存在表明,一个个体的发展有可能损害另一个个体的利益,或者说,一个个体的增长基础可能是另一个个体的不增长。如果“偷生意效应”发生于一个地区中,可能表现为一些人收入相对上升而另一些人收入相对甚至绝对下降;如果发生于一国中,可能表现为一些地区收入相对上升而另一些地区收入相对甚至绝对下降;如果“偷生意效应”发生在世界层面上,就表现为一些国家收入相对上升而另一些国家收入相对甚至绝对下降。
现代人力资本投资理论揭示了人力资本的正外部效应和“偷生意效应”,这两种效应在实际经济中均是客观存在的。中国政府在面临严重的公共教育财政约束条件下,政策决策者必须考虑如何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这样一个紧迫问题。
因此,可以考虑如何确定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第一,人力资本的正外部效应和“偷生意效应”中,究竟哪一种效应占优?如果能够有一个确定的答案,那么政策决策者将在总体上做出国家公共教育干预程度的选择;第二,即使对上述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但在面临财政预算约束下,仍然可以对不同类型、层次人力资本投资进行分类处理,重点资助那些具有强正外部效应的人力资本投资,而放弃或减弱资助那些具有强“偷生意效应”的人力资本投资。
换言之,在严重的财政约束和居民具有强烈投资需求的条件下,中国政府的教育干预政策可以定位更加准确,即公共教育模式应该由“遍地撒花”式的全面资助模式,向有选择的重点资助模式转变。具体来说,重点支持“两极”——基础教育和创新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校中的基础学科;放弃“中间”——技能教育与培训,让市场机制自行调节。这种公共教育资助模式既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能及时缓解财政紧约束,将是目前乃至未来中国教育改革的一种合理选择。[1]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