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经济理论
英国是最早较大规模地由政府出面干预福利事业的国家之一。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 (PoorLaw)以法律的
形式将救济贫困由私人义务(宗教机构、同业行会)转变为社会公共责任,并规定了救济贫民的福利措施。这些措施实施以后,人们对《济贫法》所规定的扶贫原则进行了认真思考,形成了否定社会救济制度的福利经济思想。这一时期,对社会救济制度持否定态度的理论主要有: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把人类利己主义本性当作经济研究的前提,把经济现象看成具有利己主义本性的经济人活动的结果。他认为,独立的经济个体追求的是个人利益,但由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必然会导致普遍福利。因此,国家和政府无需对穷人和福利给予特别关注,福利救济和社会保障只是私人的事。斯密实际上对当时流行的济贫法进行了间接批评。
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马尔萨斯(T.Malthus)认为贫困是私人问题而不是社会问题,贫困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对抗社会的失败,贫困的主要责任在贫困者本身,是贫困人口过度增长的结果。因此,要消除贫困就必须抑制人口的增长。而济贫院的救济却会使过剩的贫困人口继续存在和繁殖,济贫院给贫民提供工作会增加在业工人的失业。因此,济贫院实行的各种救济措施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反而会造成贫民的依赖心理。马尔萨斯的理论否定了向贫民提供救济的政策,为惩罚性的扶贫政策的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
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李嘉图(D.Ricardo)以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为依据,论述了工人的贫困问题。他认为,劳动市场上自由竞争的结果及工人人口自然率的变化,会使工资必然趋向于最低生活资料的价值。工人贫困是由于人口太多导致工资降低。李嘉图实际上把工人的贫困归罪于工人自身。“济贫法……同立法者的善良愿望相反,它不是改进穷人的状况,而是同时恶化穷人和富人的状况,不是使贫者富,而是使富者贫”[1]。
法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萨伊(J.Say)认为,自由放任、自由调节、自由竞争能使个人得到最大的满足,社会不可能产生全面的经济危机和失业,所有希望工作的人都能得到工作,贫穷与懒惰有关,是一种自作自受。因此,失业和贫困是个人不努力的结果,它应由个人而不是由社会(经济制度)负责。
综上可见,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家们实际上认为,低工资来源于劳动的过度供给,失业是劳动力要素要价过高的结果,贫困则是由于这些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工人阶级自己应该学会控制其数量的增长,自己对自身的状况负责。因此,这些建立在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基础之上的福利经济思想使社会对于贫困、失业的责任逐步让位于社会对于贫困人的压制。正因为如此,1843年英国通过了新“济贫法”。该法案采用了更加严厉的法则,规定依靠救济的人必须接受更加苛刻的条件。建立在否定社会保障功能思想基础之上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变迁,使贫困的失业者有待救济的迫切性更加与新的“济贫法”救济的局限性产生着矛盾。这种矛盾不仅说明了当时的社会福利制度需要重新安排,而且说明了否定社会保障功能的思想不能适应工业化发展的要求。
德国官房学派(财政学者)尤斯蒂(J.Justi)最早提出了“福利国家”的思想,主张通过国家的行政权力来实现福利国家,国家的财政支出是社会福利的基础。
历史学派的直接先驱李斯特(F.List)从民族利益出发,主张国家干预,由政府采取保护主义的政策来促进国民财富的增加,增进国民的福利。李斯特关于国家干预主义的思想既为当时的德国建立福利保障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也成为现代“福利国家”论的理论来源。新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施穆勒(G.Schmoller)、桑巴特(W.Sombart)、瓦格纳(A.Wagner)、布歇(P.Buchez)、布伦坦诺 (L.J.Brentano)等强调发挥国家的行政职能作用,通过赋税政策实行财富再分配,并通过各种法令和建立国营企业等措施来实行自上而下的改良,为整个社会谋利益,负起文明和福利的职责。他们关于由国家来实施社会福利的思想,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国家的职能除了安定社会秩序和发展军事实力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直接干预和控制经济生活;国家的法令、法规、法律决定着一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国家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实行经济和社会改革。如制定工厂立法、劳动保护、工厂监督、孤寡老人救济等法令,实行河流、森林、矿产、铁路和银行等生产事业的国有化,限制土地私有制,改善公共卫生,改革财政赋税制度等,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他们积极参与实际政治活动,于1873年成立了旨在推行改良主义政策的“社会政策学会”。该学会的改良主义主张被俾斯麦政府所接受,从而成为德国率先实施社会福利的理论依据。
新历史学派的主张,后被制度学派加以吸收和发展,在美国及其他国家传播,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初级社会福利的思想基础。社会福利制度由最初的社会救济发展到国家举办的社会保险,并继续向外扩展。二战以后,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全面确立,西方各国的社会福利体系也逐步完善,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福利经济制度。与此同时,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学科也更加注重对社会福利问题的研究,以至于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福利经济学和“福利国家”论。
在西方社会福利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制度变迁的进程中充满了争鸣与论辩。庇古的古典福利经济理论、以帕
累托为代表的新福利经济理论、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等等,对于如何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公平、有效、具有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方案设计与实际操作层面上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因此,系统深入地分析各种社会保障理论,科学准确地辨析各种制度的相对优势,澄清理论认识上的偏差,对于顺利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无疑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古典福利经济理论:以国民收入作为衡量经济福利的尺度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是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创立者。以庇古为代表的古典福利经济理论认为,社会经济福利在很大程度上受国民收入总量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情况的影响。因而古典福利经济学包含两个基本命题:一是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二是国民收入分配愈是平等化,社会经济福利也越大。在古典福利经济学的视野里,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收入的最优分配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必要条件,而且实施收入均等化的政策,如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以及扩大失业救济和社会救济等措施,可以在不增加国民收入总量的条件下,使社会福利得到改进。庇古在其专著《财富与福利》(1912)中将福利区分为一般福利(人们对一般欲望、感情和知识等方面的满足)和经济福利(专指同人们经济生活有关的效用的满足)。而且他还认为,收入均等化措施的实行,不仅有益于调节分配关系本身,而且有益于调节生产和分配的关系,从而起到通过福利使经济获得最大增长的作用。
庇古的福利经济理论存在着很多缺陷,如他所谓的经济福利是建立在基数效用函数基础上的,认定效用可以衡量和加总,而这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显然是不现实的;其次,他对于一般福利和经济福利的区分也不够严密,有很多外在效应的经济性质是很难明确做出区分和判断的。尽管如此,庇古毕竟给西方经济学者开拓了一个广阔的研究境界,尤其是他从传统的个人自利的研究转到社会经济福利的研究,是很值得称赞的。
2、新福利经济学以经济效率为核心的福利经济理论以帕累托为代表的新福利经济学认为,社会福利的核心是经济效率而不是公平,也就是说研究如何达到社会的最优状态。而且帕累托还以序数效用和无差异曲线分析为基础发展了他所提出的社会最大满足原则,即“帕累托最优状态”,其主要内容是:在收入分配既定的条件下,生产资源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和使用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状态,以至于生产资源的任何重新配置,都不能使任何人的福利增加而不以其他人的福利减少为代价。具体来说,帕累托最优包括交换的最优状态、生产的最优状态以及交换和生产的同时最优状态三个方面的内容。帕累托在其后期的著作(如《政治经济学教程》等,1906)里,将最优状态区分为单一的“全社会效用最大化”状态和无限的达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社会许多效用最大化”状态,更加丰富了其关于福利经济理论的内涵和外延。他对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理论分析,成了以后三四十年中福利经济研究的中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各种社会福利函数和相关原则,如补偿原则、次优原则等等。
帕累托对于社会福利分析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考虑收入分配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同时,它也不能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矛盾的问题(如现实社会往往存在只有减少一人的效用才能增加另一人的效用的情形)。因而,以伯格森、萨谬尔森等为代表的社会福利函数学派认为,帕累托最优状态只解决了经济效率问题,没有解决分配问题。经济效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必要条件,合理分配才是社会福利的充分条件。
3、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
政府干预社会收入再分配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认为,为了消除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必须通过国家财政促进总需求,并借助国家支出增加需求,进一步使需求和生产相适应,其中,增加社会保障开支是扩大政府支出的主要内容。他还认为国家应该干预社会的经济活动,通过扩大政府财政开支,增加社会有效需求,并把经济干预和调节的范围扩大到再生产的许多领域,包括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领域。把扩大社会保障规模作为增加需求的重要途径,把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经济工具,调节社会需求,调节消费结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凯恩斯主义评判福利国家的标准,主要是充分就业和收入再分配。在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思想的影响下,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从资源配置角度讲,政府管制不可避免地要存在一定的效率损失,产生大量的交易成本。特别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西方各国相继陷入了“滞胀”并存的危机之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凯恩斯主义已经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解决对策,发达国家新一轮的福利经济理论浪潮随之风起云涌。
上述各种社会福利经济理论的分析,都有其合理性的一面。这些福利经济理论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最高的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这也是福利经济学重要的社会目标。同样,根据福利经济理论所制定出的福利经济政策的有力实施。也可以带来经济稳定效应、收入分配效应和经济增长效应,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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