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B
1997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行委员会投票创立一项新的借贷安排(简称NAB),成员为IMF的25个成员国。NAB不会取代借款总安排(GAB);但是,在出现需要向IMF提供额外资金时,NAB是第一求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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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行委员会投票创立一项新的借贷安排(简称NAB),成员为IMF的25个成员国。NAB不会取代借款总安排(GAB);但是,在出现需要向IMF提供额外资金时,NAB是第一求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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