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计划法
什么是存货计划法[1]
所谓存货计划法,是利用共同的信息基础,在多个地点或在增值链的各阶段中协调存货需求。在工厂仓库层次会发生计划活动,以协调存货配置和向多个中心递送产品。为协调诸如制造商和零售商之类多个渠道伙伴之间的存货需求,也会发生计划活动。
什么是存货计划法的类型[1]
存货计划方法有两种,它们分别是:公平份额分配和配送需求计划。
一、公平份额分配
公平份额分配(fair share allocation)是一种简化的存货管理计划方法,用以向每一个配送设施提供公平的或“公平份额”的可得存货,这些可得存货来自诸如工厂仓库之类的共同货源。
式中,Aj--分配给配送中心j的数量;
DS--每一个配送中心应达到的供给天数;
Ij--用单位数表示的配送中心j的存货;
Dj--配送中心j的日需求量。
虽然公平份额分配可以在多个地点协调存货,但它并没有考虑各地点的特殊因素,诸如完成周期、经济订货批量或安全储备需要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公平份额分配方法在管理多阶段存货的能力方面受到了限制。
二、配送需求计划
配送需求计划(distribution requirements planning,DRP)是一种更加复杂的计划方法,它要考虑多个配送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特点。DRP在逻辑上是制造需求计划(Manufacturing Requirements Planning,MRP)的扩展,尽管这两种技术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制造资源计划是由企业制定和控制的生产计划所确定的,而DRP则是在一种独立的环境下运作,由不确定的顾客需求来确定存货需求。制造需求计划是由制定和控制的生产计划所确定的,而DRP则是由顾客需求引导的,企业无法加以控制。所以,制造需求计划通常是在一种相关需求的情况下运作的,而DRP则是在一种独立的环境下运作,由不确定的顾客需求来确定存货需求。制造需求计划的构成需要协调从材料到制成品之间的计划和综合。因此,制造需求计划在制造或装配完成之前就一直控制着存货。一旦在工厂仓库中接收了制成品后,DRP马上就承担了协调的责任。
参考文献
所谓存货计划法,是利用共同的信息基础,在多个地点或在增值链的各阶段中协调存货需求。在工厂仓库层次会发生计划活动,以协调存货配置和向多个中心递送产品。为协调诸如制造商和零售商之类多个渠道伙伴之间的存货需求,也会发生计划活动。
什么是存货计划法的类型[1]
存货计划方法有两种,它们分别是:公平份额分配和配送需求计划。
一、公平份额分配
公平份额分配(fair share allocation)是一种简化的存货管理计划方法,用以向每一个配送设施提供公平的或“公平份额”的可得存货,这些可得存货来自诸如工厂仓库之类的共同货源。
式中,Aj--分配给配送中心j的数量;
DS--每一个配送中心应达到的供给天数;
Ij--用单位数表示的配送中心j的存货;
Dj--配送中心j的日需求量。
虽然公平份额分配可以在多个地点协调存货,但它并没有考虑各地点的特殊因素,诸如完成周期、经济订货批量或安全储备需要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公平份额分配方法在管理多阶段存货的能力方面受到了限制。
二、配送需求计划
配送需求计划(distribution requirements planning,DRP)是一种更加复杂的计划方法,它要考虑多个配送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特点。DRP在逻辑上是制造需求计划(Manufacturing Requirements Planning,MRP)的扩展,尽管这两种技术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制造资源计划是由企业制定和控制的生产计划所确定的,而DRP则是在一种独立的环境下运作,由不确定的顾客需求来确定存货需求。制造需求计划是由制定和控制的生产计划所确定的,而DRP则是由顾客需求引导的,企业无法加以控制。所以,制造需求计划通常是在一种相关需求的情况下运作的,而DRP则是在一种独立的环境下运作,由不确定的顾客需求来确定存货需求。制造需求计划的构成需要协调从材料到制成品之间的计划和综合。因此,制造需求计划在制造或装配完成之前就一直控制着存货。一旦在工厂仓库中接收了制成品后,DRP马上就承担了协调的责任。
参考文献
- ↑ 1.0 1.1 唐纳德 J.鲍尔索克斯.物流管理[M],林国龙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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