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银行
僵尸银行:Zombie Bank 指那些金融机构,其经济意义上的净资产已低于0,但仍然在政府支持下偿付债务并保持运营。这一词汇被Edward Kane在1987年使用,后被应用在1993年日本危机中的银行。
始于1990年的房市和股市暴跌,将日本各大银行推入资不抵债的境地。该国并未遵循美国提供的强硬建议——进而关闭这些银行或对它们进行资本重组——而是采取了一种更为容易的应对方式。通过提供公开或不公开的担保,以及零星的政府纾困,日本让这些银行保持着最低限度的运转。由此产生的“僵尸银行”——既无活力,也未倒闭——不可能对经济增长形成支持。
日本经济因此经历了一段表现疲软的时期,即所谓“失落的十年”。
“僵尸银行”对美国的影响
遗憾的是,由于我们当前这场银行业危机被视为一场流动性危机,而非偿付能力危机,美国可能正在重蹈日本的覆辙。迄今递交的多数提案都想当然的认为,一旦金融市场信心恢复,银行就将重振旗鼓。 但如果他们的假设是错误的,我们将面临美国“僵尸银行”长久存在、以及美国经历“失落的十年”的风险。
堆积如山的不良资产、住房市场下滑、经济急剧衰退、失业人口不断增多、以及由于担保、贷款和注资而日益增加的纳税人风险敞口——这些有力证据表明,一些美国银行面临的是偿付能力问题,而不仅仅是流动性问题。
我们应该采取果断行动。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问题涉及的范围。财政部必须与美联储(Fed)一起迅速分析美国各大银行的偿付能力。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r)提出的“压力测试”也许会收到成效。但任何分析都应包括最坏的局面。我们可以抱最好的希望,但应该做好最坏的准备。
接下来,我们应该把银行分成三类:健康的、毫无希望的和急需资金的。别去管那些健康的银行,马上关掉那些毫无希望的银行。对急需资金的银行应该进行结构重组和资本重组,最好是利用私人投资或者债转股,但若有必要也可以动用公共资金。是时候对银行进行分诊分治了。
为了防止出现银行挤兑,那些接受资本重组的银行所有储户都应得到充分保障,即使他们的存款超过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25万美元的存款保险上限。不过,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该进行更换,很遗憾,股东们将面临投资亏损。最理想的情况是,债券持有人也将被清理出场。但债券市场可能出现的崩盘风险意味着,债券持有人可能只会遭遇债券价值削减。这一切的确很残酷,但如果我们希望最终能让金融行业恢复市场纪律,这一切就是必不可少的。
这并非在呼吁进行国有化,而是在呼吁使用公共资金进行临时性的注资,以清理问题银行并使其尽早恢复私有。作为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的财政部长,我对政府控股的想法深恶痛绝——无论是部分控股还是完全控股——即使只是暂时的。遗憾的是,我们可能别无选择。但我们必须非常小心。政府持股的时间不应超过重组银行、恢复其正常放贷和收回至少一部分纳税人投资所必需的时间。
在以新的私人管理者替换银行管理层后,政府不应在银行的日常运营上拥有任何发言权。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对此进行协助。仅今年以来,它就已经让十几家美国银行——诚然,全是些小型银行——进入破产管理状态。我们还可以考虑设立一家类似清债信托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的机构。这家为清算破产储蓄贷款机构的资产而在1989年成立的公司,最终处置了逾700家资不抵债的储蓄贷款机构近4000亿美元的资产。
为了避免银行挤兑并遏制市场混乱,财政部应在同一时间宣布这些决定。华盛顿还需与其它主要国家政府——尤其是西欧和东亚的国家政府——协调此项行动。最乐观的情况是,这将鼓励他国对自己的银行体系采取类似措施。最低限度,他国政府也可为随着决定宣布而出现的金融混乱做好准备。
这种方式既不好看也不容易。它将耗费大量资金,其中最大一部份将来自美国纳税人——至少在短期至中期内如此。但另一种选择——怀着未来局势会逐渐改善的模糊希望,零敲碎打地向资不抵债的银行注入更多公共资金——也许才是真正的历史性愚蠢之举。
有朝一日,我们的银行和经济将开始复苏。当这一天到来时,我们要懂得去避免日本所犯的另一个错误——提高税率。为了应对由于政府刺激计划而日益攀升的债务,日本在1997年提高了税率。该国消费因之下滑,经济也出现了崩溃。
对于“僵尸银行”的应对方案
我们应对银行业危机的权益之策帮助金融机构掩盖了损失、偏袒了银行股东而损害了纳税人、让银行高管免尝自身过错的恶果。最糟糕的是,它让我们的信用体系陷于瘫痪,而此刻正是美国和世界都需要健康信用体系的时候。 许多人应对当前局面负责,但我们没时间进行指责或作党派之争。这场危机需要一套务实而全面的应对方案。我们决不能再以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蒙混过关。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官员时常敦促他们的日本同僚,在僵尸银行对日本经济造成更多损害之前杀死它们。今天,如果我们不听取自己的建议,那将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詹姆斯-A-贝克三世(James A. Baker III)曾任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的白宫办公厅主任和财政部长,以及老布什(George H.W. Bush)总统的国务卿
译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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