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交易制度
所谓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结束后,证券交易所开始当天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每笔证券交易的具体价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3时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2时57分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
买进申报:较高价格者优先;
卖出申报:较低价格者优先。
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将处于等待成交状态。投资者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券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满。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3时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2时57分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
买进申报:较高价格者优先;
卖出申报:较低价格者优先。
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将处于等待成交状态。投资者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券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满。
相关词条
管理理论 | 管理软件 | 西方经济学 | 期货 | 国际金融 |
MBA | 经济学派 | 股票 | 银行 | 保险 |
人力资源 | 经济学家 | 基金 | 财政 | 贸易 |
参考资料
1.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
2.和讯网:http://www.hexun.com/
3.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