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理论精要点
波浪理论精要点
波浪理论精要点
波浪理论可以分为三部分。其一为波浪的形态;其二为浪与浪之间的比例;其三则为时间,三者的重要性,以排列先后为序。
波浪的形态,是波浪理论的立论基础。因此,数浪正确与否,至为重要。数浪的基本规则只有两条。假如坚守不移,可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第一:第三个浪(推动浪)永远不可以是第一至第五浪中最短的一个浪。通常来说,第三个浪是最具爆炸性的,经常成为最长的一个浪。
第二:第四个浪的浪底,不可以低于第一个浪的浪顶。
在分析波浪形态时,有时会碰到较为难以分辨的市势,可能发现几个同时可以成立的数浪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各个波浪的特性,有助于做出正确的判定。
波浪理论的基础:五升三降
“当我们经历了许多难以想像与猜测的经济景气变化,诸如经济萧条、大跌以及战后重建和经济繁荣等,我发现艾略特的波浪理论和现实经济的发展脉动之间竟是如此地相互契合。对于艾略特波浪理论的分析、猜测能力,我深具信心。”
——《TheElliottWavePrinciple—ACriticalAppraisal》
假如由我选出本世纪最有价值的发现,我会选“艾略特波浪理论”。因为它是自然界波动规律的一种近似“数学表达模型”。基本上,它和其他股市分析方法不处在同一层次上。假如以集合来说明,就如图1所示。事实上,可能是运气的关系,瑞福尼森·艾略特(RalphNelsonElliott)竟然在养病的三年期间,通过对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仔细研究,而发现我们现在所谓的“波浪理论”,就像“高尔夫球落点问题”一样,我们已经无从知道艾略特是如何发现的,只能说是他的运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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