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GEM) 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有的也称为二板市场、另类股票市场、增长型股票市场等。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它与大型成熟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场不同,是一个前瞻性市场,注重于公司的发展前景与增长潜力。其上市标准要低于成熟的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因此更加注重公司的信息披露。
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中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最新鸣锣成立的二板市场当属香港创业板市场。1999年11月25日,酝酿10年之久的香港创业板终于呱呱坠地。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网络、电脑、电信企业。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须有5000万港元的盈利,但创业板不设盈利底线,只需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纪录”。如果创始人在业界已是名声鹊起,那么这个两年的“纪录”也可以不要。香港联交所权威人士曾风趣地说,如果比尔·盖茨出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创业板会马上愉快地接纳。
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19世纪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
回顾创业板的发展历史,20世纪60年代可以称为创业板的萌芽起步时期。1961年,为了推进证券业的全面规范,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证券市场进行特定的研究。两年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放弃了对全面证券市场的研究,而是将目光盯住了当时处于朦胧和分割状态的场外市场。SEC提出了“自动操作系统”作为解决途径的设想,并由中国证券商协会(NASD)来进行管理。1968年,自动报价系统研制成功,NASD改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体系(NASDAQ系统)。 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当日完成了NASDAQ系统的全面操作,中央牌价系统显示出2500个证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标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和OTC证券分离开来。
与美国NASDAQ市场的起步几乎同时的是,日本开始了创业板的脚步。1963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了针对中小公司的第二板,并正式起用了场外市场制度。不过,在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日本的场外市场一直萎靡不振。
市场人士都有这样的愿望,希望创业板市场定位宽松,具有弹性。从交易所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创业板市场的定位应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
(一)创业板市场是为中国新经济服务的市场
1990年以来,美国以计算机、英特网、基因工程等高新技术为代表的新经济群体迅速崛起,已经引起了整个西方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结构以及经济运行规则的改变。在新经济的带动下,整个90年代成为了美国二战后最长的景气周期,创造了美国经济“双低一高"的神话。以美国为代表的新经济何以能发展如此迅速?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得力于美国NASDAQ市场的迅速崛起和蓬勃发展。NASDAQ市场为美国新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动力源,为企业的创新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在中国,随着市场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一大批新兴企业、科技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展示出中国新经济良好的发展前景。据统计,中国现有新兴企业超过7万家,经科技部和省市科技部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就有2万余家。此外,全国已建立100 多个高科技企业孵化器、30多个大学科技园、20多个留学生创业园、500 多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大批成长性企业正源源不断地涌现,成为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新生力量。然而,随着这批新兴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壮大,需要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经济金融环境,需要不断补充新的发展动力,而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还不能满足他们迅速成长的需要。因此,开设创业板市场是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开设创业板市场,就是要为中国新经济创造一个生长和发展的宽松环境;就是要为这批新兴创业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金动力,提供比商业银行和传统证券市场更加灵活、方便而有效的融资安排。一言以敝之,就是要为代表着新的生产力的新经济提供新的发展平台。
尽管新经济正以几何级数般的速度在发展,尽管新经济已在传统经济面前显示出无与伦比的生命力,但如果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甚至拔苗助长,只能是欲速则不达,弄巧成拙,对新经济、对创业板市场有百害而无一利。面对新经济、面对创业板市场,应该满怀激动但不能一时冲动,应该满腔热情但不应该过火发烧。新经济也是经济,创业板市场也是市场,他们都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只有把握其发展规律,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稳妥、审慎地运作,才能充分发挥创业板市场对新经济的服务作用。
(二)创业板市场是注重上市公司成长性、讲求上市公司质量的市场
创业板市场要以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与质量为核心,这已成为业内共识。NASDAQ 之所以成功,根本原因在于它有一批类似于微软、思科、英特尔这样成长性强、质量高的优秀企业,而不完全在于低门槛的诱惑。如果不顾质量而一味追求上市数量,只会加速市场的死亡。如欧洲有一个新市场一开始什么企业都上,连茶叶店、美容店都可以上市,最后导致关门歇业。这一教训值得借鉴。因此,能否成功地吸引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就成为中国创业板能否持续发展、保持永久生命力的关键。
(三)创业板市场是培育创业者理念、催生创新机制的市场
创业板将使创业的理念风行;创业板将造就一大批知识经济的神话;创业一旦与创业板对接,将焕发出令人惊异的力量。由于创业板的主体是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创业板的启动将催生出无数创业者,催生出无数高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进市场。一批新经济的弄潮儿将在创业板创造的氛围中迅速壮大。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大批象微软、思科和美国在线这样的超高速成长、超大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必将在创业板市场上出现。
创业板担负着制度创新的角色。人们对微软借NASDAQ一飞冲天的财富效应津津乐道,但NASDAQ带给微软制度上的创新和经营管理上的不断完善却是我们最需要的他山之石。由于创业板在中国将是一个相对充分的市场,它的各个要素将经受市场化的考验和洗礼,这个市场将会催生出一个全新的现代企业制度,整个中国经济也会因此而生机勃勃!
上市条件较主板市场宽松。
创业板需要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营业能力自行判断,坚持买者自负原则。
对保荐人的专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提出更高要求。
它对信息披露提出全面、及时、准确的严格要求。
基于创业板市场高收益高风险特征,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在入市前都应该制定可行的投资策略,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创业板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境外市场的经验,我们认为在投资创业板市场时可采取以下策略: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将更大,而预期收益也相对较高。因此,投资者应综合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两个市场的规模对比,分配在两个市场间投资的基本比例;在一定时期内,由于资金的跨市场流动,有可能使两个市场彼此消长的效应,可以考虑适当调整投资比例。
由于创业板上市 公司 的 发展前景仍存在变数,投资成功的 企业 ,将可能带来类似诺基亚、微软等数千倍的投资收益。长期投资收益,是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盈利 机会 。在一般情况下,由于交易制度(如:涨跌幅度限制的放宽等)的差异,短线投资数次成功所带来的收益,有可能因一次失手而本利无归。当然,长期投资必须建立在相当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基础上。
组合投资是对长期投资的补充。通过分散投资,可以兼顾风险与收益,提高长期投资成功率。按照国外的经验,只要投资组合中有一家企最终取得成功,则整个投资组合就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确定投资组合时,应考虑到不同行业的特点,就当前状况及未来发展空间等问题进行研判,有侧重点地进行分配。当前,电信板块、计算机软硬件(含网络设备制造)板块、网络板块、生物工程板块和高校概念板块等五类板块应是未来创业板市场投资组合的重点品种。
创业板市场股票投资的一个核心 问题是股价如何确定。传统的定价模型主要依据每股盈利乘以市盈率确定,但对于的创业板市场上市 公司 则过于简单化。
创业板市场股票价值评估以下因素将起主导作用:(1)公司未来盈利预期(2)行业平均市盈率(3)发起人商誉(4)保荐人商誉(5)股本结构(6)公司竞争力评估等。投资者应根据上述变量设定相关参数,建立价值评估模型,并通过实践检验,不断地修正参数,完善模型,以确定合理的股价定位。
如:股价=每股盈利预测 行业平均市盈率 发起人商誉参数 保荐人商誉参股 股本参数 公司竞争力评估值参数
考虑到收入水平、资金来源、专业知识,特别是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个人投资者可能很难实施以上投资策略,尤其是确定投资组合、股价定位模型等。因此,个人投资者通过专业机构投资者(如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投资于创业板市场,既能有效控制风险,又可以享受创业板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不失为一项明智的选择。
国际上第二板市场中,以美国NASDAQ最为成功,其经验在于:美国提高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为NASDAQ提供了良好的上市资源;同时 NASDAQ通过明确的定位和良好的制度安排保持了市场的流动性。但是也有相当多的失败案例:1992年AMEQ设立的ECM(Emerging Companies Marketplace)于1995年关闭;英国的USM(Unlisted Securities Market)于1996年关闭。其原因主要在于:当企业成长至符合主板上市条件后,往往转移至主板,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在第二板上市的多是不成功的企业, 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和其他企业的上市意愿,使得市场因缺乏流动性和新鲜血液从而衰亡。国际主要创业板的分布
国际上的第二板市场主要有: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市场(NASDAQ),英国另类投资市场(AIM, 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法国新兴证券市场(Nouveau Market)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全欧洲范围的欧洲新市场(EVRO-NM),位于比利时,面向全欧洲的EASDAQ市场,中国台湾场外证券市场(ROSE),新加坡证券交易及自报价系统市场 (SSEDAQ),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场外证券市场(MESDAQ),吉隆坡证券交易所第二板市场(KLSE)等等。
自美国的NASDAQ之后,世界的资本市场结构已经有了发展,事实证明,只有主板市场是不完善的,因为:
1、主板市场门槛相对太高,对于那些刚刚步入扩张阶段或稳定成熟阶段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存在难以逾越的规则障碍。
2、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主板市场上的法人股、国有股不能流通和交易,这与风险投资通过股权转让,一次性撤出实现回报的根本特性相矛盾。
3、在主要服务于国企改制、加大融资渠道的倾斜性政策背景下,现在和即将涌现的以非国有企业为基本成分的高新技术企业很难进入主板市场的信道。
4、在主板市场严格的指标管理机制下,即使能够进入主板市场信道,也无法满足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要求。
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市场,现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为高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成长性强的新兴中小公司提供融资场所。考虑到新兴公司业务前景的不确定性,上市条件就应低于主板市场。但创业板市场的设计,还应考虑具体国情,要争取在“质”上有所突破,使创业板成为真正的“投资板块”,并在以下几个方 面与主板市场有明显区别:
1、经营年限相对较短,可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随着市场的发展,投资者的日益成熟,市场运作(特别是主板市场运作)逐步规范,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可逐步放松,如申请人成立 时间可短于三年。成立在三年以上的,提供最近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年报。存续期限短于三年的,提供其实际完成财政年度的年报。对于研究与开发前景高的企业, 不设最低盈利要求,等等
2、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一般要求总股本二千万即可。
3、主营业务单一。要求创业板企业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
4、必须是全流通市场。
虽然创业板市场不专为风险投资退出而设立,但它是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从原有公司退出以便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的重要保障。考虑到风险资本通过股权转让一次变现的特殊运动规律,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业所形成的股权应视作公众股,相应地创业板市场中不再有公众股、国家股和法人股的划分,是一个全流通市场。
5、主要股东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目的是解决企业本身的资本扩张和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不仅仅是为满足这类企业的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变现需要。因此, 为保持公司成长的连续性,将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发展联系在一起,这些股东在公司上市时所持有的股本至少占已发行股本的35%,公司上市后,这些主要股东必须接受让出若干股份的制度。管理层在公司上市后的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股份;两年限期届满后,亦不得在连续六个月之内出售名下股份超过 25%。创业股东方面,有关限制期为一年,待公司上市满一年后即可随时出售名下股份,并且,出售时要公告。
6、在某些国家的资本市场中,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市场满两年后可申请转主板上市。
中国创业板的五个特点包括,一是对拟上市企业设立了一定门槛,有明确标准,而许多国外创业板都是零门槛。二是中国企业丰富、好项目多。三是中国创业板结构的不同,像香港创业板是以网络股为主要力量,国内创业板将以高科技、高成长、新模式企业为主。四是中国创业板的市场层次将会比较分明。中国创业板不能成为小小板,要像纳斯达克一样,优秀企业壮大以后可以上主板,也可以自愿继续留在创业板。五是当前国内资本市场监管水平已明显提高。
根据证监会2008年3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到创业板上市融资,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4、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以上两条满足其一即可。)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资本市场的退出机制
创业板的特点是股权总量虽然不大,但由于成长性良好,其估值水平却高于主板市场,其中优质公司的股权增值幅度尤甚,非常有利于VC、PE等创业资本的退出。“退出”是为谁服务的?是为部分产业资本和创投资本服务的。为什么他们都急于退出?是因为已投资了很长时间,要“摘桃子”了;是因为所投资的企业在上市后能够获得足够的溢价,这足以收回他们包括沉没项目成本的所有投资,甚至有几倍乃至几十倍的收益。“退出”当然是资本获取回报的一个重要途径,事关资本活力和投资效率,但“退出”不应该反客为主,这里需掌握一个度的平衡。一个市场也好,一个行业或者企业也好,不能让投机色彩过于浓烈,不能让“不劳而获”的暴利来得太过简单和疯狂,否则就必定会导致失衡或灾难,反过来会影响其本身的持续发展。此次百年一遇的全球金融危机,足以说明不劳而获的金融放纵和过度投机会严重破坏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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