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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托收押汇

什么是出口托收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是指出口方收款人采用托收为结算方式并将单据交出口地托收行,在货款收回前,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其融资比例、收取利息的方法(预收)、利息计算公式等与出口信用证项下的押汇相同,还款的来源正常情况下为托收项下的收汇款,在企业不能正常从国外收回货款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偿还押汇本金及利息,或允许银行主动从其账户扣划押汇的金额及补收有关的费用。出口托收押汇一般是原币(即托收使用的货币)入收款人账,若收款人无外汇账户,则可兑换(结汇)成人民币使用。
出口托收押汇的优势
  1、客户出口交单后即可凭符合要求的单据向银行融资,拓宽了融资渠道;
  2、在收到进口商货款之前从银行提前得到融资,加速了资金周转速度。
  3、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就提前得到偿付
  4、融资手续便利
  5、增加当期的现金流入量,改善现金状况
  6、可根据本外币的不同利率水平或汇率水平选择本币或外币融资,规避汇率风险,提高资金收益
出口托收押汇与出口信用证项下的押汇的区别
  出口托收押汇与出口信用证项下的押汇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有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付款保证,属于银行信用;而前者为商业信用,没有银行作为付款保证,出口方收款人能否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国外付款人的信誉,与托收行、代收行等银行无关,收汇的风险较大。为控制押汇风险,出口地银行通常根据出口方收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对其核定相应的授信额度,仅仅在额度内叙做出口托收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的条件
  1、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保险公司承保出口信用险的托收单据(包括D/P,D/A)可以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押汇。在办理押汇前,我行须与保险公司订立《出口押汇保险协议》,或与保险公司、押汇申请人三方订立保险权益转让书。
  2、D/P即期单据办理押汇,对于与我行长期往来、资信良好的客户,由国际业务部和/或公司业务部为该客户申请一个D/P押汇额度,经信用审查部审查并报授权人签字同意后由国际业务和/或公司业务部在该核定的额度内办理。
  3、D/P远期单据不得办理押汇。
  4、没有投保出口信用险的D/A单据不能办理押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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