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分析法
非货币分析法的种类 (一)差异法
差异法是一种广泛使用于估计未观察到收入的特定组成部分的方法。不论何时,只要存在估计同一概念实体的独立手段,差异法就是可行的。
1、差异法的基本思想
用差异法估测地下经济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地下经济的存在使得官方统计的总收入与总支出表现出不平衡。根据地下经济隐蔽性的特点,一方面地下经济活动单位出于逃税或逃避管制的目的而不会向政府统计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所以收入的谎报是肯定存在的;另一方面为维持本身的生产和生活,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单位又必须投资和消费,一般情况下对支出的谎报是没必要的。所以呈现出来的结果就是官方统计的总收入,不包含地下经济部分,而地下经济的支出却被包含在总支出的范围内,这就为差异法的使用提供了可行性。如果官方统计是科学合理的,并且是精确的,那么二者的差异就是地下经济的规模。所以,差异法在估测地下经济时也被称为收入差异法。
2、差异法的施行
收入支出差异法既可在微观层次上施行,也可在宏观层次上施行。
A、宏观层次上的施行。宏观层次上的差异法又称为“国民账户分析法”。它实施的基础是,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既可以从收入方面核算,也可以从支出方面核算,而且通常情况下从收入方面核算得到的GDP或多或少的低于从支出方面核算得到的GDP。英国学者麦考菲在1980年提出,可以用这个差额作为地下经济规模的估计数。比如,英国中央统计局采用国民账户的收入支出法估测到1980年英国的地下经济规模占GDP的2%左右。但是,这与英国国内税务局的估算结果相去甚远,英国国内税务局主要对私人雇工和自我就业的逃税额进行了估算,其结果占GDP的7.5%,调整的修正值也在6%~8%。可见,英国中央统计局所估得的结果还不到国内税务局所估计结果的一半。这也说明收入差异法是存在局限性的。
B、微观层次上的施行。在微观层次上,一般是通过家计调查分别取得家庭和个人的收入和支出资料后,分析两者可能存在的差异,作为地下经济规模估计值。因此,这种层次上的收入支出差异法被称为“居民家计调查法”。
(二)物量投入法
物量投入分析法与货币分析法十分类似,不同之处仅在于它试图找到一些联系物量投入(而不是货币存量)与全国产量的稳定“标准”,一旦发现某一时期的某种物量投入(如能源)不能从官方统计的GDP的增长和其他有关变量(如技术和产出构成)的变化中得到解释,便将“多余”的投入消耗归因于地下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
盖本塔和米塔曾经运用这种方法,通过考察用电量与全国产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变化,对印度的非正规经济规模进行了测算。在我国,目前还未确定这种特殊的“物量投入”,有的学者从“全社会货运量”的角度对我国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了尝试性研究。
1、盖本塔和米塔的物量投入法
印度学者盖本塔和米塔设计了以经济中电力消耗状况为基础的估算方法。该方法在考虑了产出矩阵和技术进步影响的前提下,假定在用电量与国民产品之间存在稳定关系的基础上,考查官方统计计算的GNP的增长是否能说明电力消费的增长。若不能说明,则可以从其间差异中估算出地下经济的规模。
A、不考虑技术因素。如果剔除技术因素的影响,假设电力消费量与包括地上和地下经济在内的经济总增加值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则存在以下关系式:若用 ELE表示按亿千瓦小时计算的总发电量、t表示时间趋势、TY表示地上与地下经济总增加值(即国内生产总值总额)、GDP表示地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则:
a=电力投入量/地上与地下经济总增加值=ELEt/TYt(具体的a值可以通过假设在基期年份不存在地下经济来确定)
bt=地上与地下经济总增加值/申报的国内生产总值=TYt / GDPt
则ELEt = a * TYt = a * bt * GDPt
令βt = a * bt,则ELEt = βt * GDPt
由于βt随bt变化,而bt随时间变化,所以盖本塔和米塔用βt的不同函数形式进行了试验。
B、考虑技术因素。为了允许技术和产量组合的变化,盖本塔和米塔定义了替代变量ITt和IPt来表示这些现象的发生。则估算公式的形式变为:
ELEt = α + βt * GDPt + γ1ITt + γ2IPt
利用印度的相应资料盖本塔和米塔拟合了如下模型:
ELEt = − 7782.27 + (0.7909 + 0.001203t2)GDPt + 2637.72ITt + 11856IPt
t-value(1.75) (3.40)(6.33)(0.86)
F=1238.08
2、从全社会货运量角度分析
有关学者从研究货运量弹性系数的规律开始,发现货运量的变化基本上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但在按照政府统计的货运量计算对应的实际GDP时,却发现在多数年份它比官方统计的GDP要大的多。他们认为导致政府统计货运量“偏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地下经济生产和经营所造成的”。
A、基本思想。大多数的地下经济活动,如地下工厂和地下作坊非法从事假冒伪劣商品生产与加工、走私等,他们的原材料和“产品”都必须通过运输渠道运进运出,并且多数运输是通过海、陆、空运输部门完成的。政府已将这一部分货运量纳入了国民经济统计中,可是,这些偷逃漏税和非法“产值”却没有在GDP中加以反映。这就造成了国民账户一方记载了地下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货运量,而另一方却没有记载地下经济的非法所得。因此,从本质上讲,国民账户是失衡的,而这种失衡就是由于地下经济的存在造成的。
B、货运量模型。设FGDP=官方统计的GDP(亿元),FT=全社会货运量(万吨),则货运量模型为:FGDP = α + β1PT + ε。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数据区间为1985~1997年),夏博士得出的线性回归模型为:
FGDP=-149831.81+0.1697594PT+0.3866102AR
t-values (-7.175)(9.196)(2.503)
R2 = 0.969369
D.W.=1.448763 F=142.4107
(三)直接调查法
地下经济的隐蔽性、暴利性及逃税特征,决定了这一领域的从业人员往往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他们对于政府统计部门的调查或者消极应付,不提供真实情况,或者直接拒绝回答,使调查工作无法进行。然而,如果能够有效地消除被调查者(即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顾虑,争取到他们的积极配合,也有可能获得该领域较为真实的情况。随机化回答技术就是适合此类敏感性问题研究的有效方法。直接调查法是指借助于敏感性问题的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研究等相结合的办法,测算出地下经济的大致规模。
1、直接调查法的基本思想
首先得到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特定人群中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人员比例,再得出各种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如每一贩毒分子或走私团伙的年人均非法所得、每一兼职者年均“捞外快”所得报酬等),那么将两步所得的结果相乘,即某种地下经济的从业人数乘以其平均收入,就可得到该种地下经济的规模。显然地下经济的从业人数及其平均收入都需通过相应的调查取得相关数据,调查中所使用的敏感性问题的调查方法是直接调查法的核心。
2、随机化回答——直接调查法的实施
随机化回答是指在调查中使用特定的随机化装置,使得被调查者以预定的概率来回答敏感性问题。这一技术的宗旨就是最大限度地为被调查者保守秘密,从而取得被调查者的信任。随机化回答模型是1965年沃纳首次提出的,之后1967年西蒙斯对沃纳模型进行了改进,再后来出现了“随机变量和”模型。
非货币分析法的局限性 (一)差异法的局限性与修正的艰难性
由于差异法的局限性与修正的艰难性,在已经开展地下经济核算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不把利用差异法估测的地下经济收入值直接作为GDP的调整项。
1、宏观层面上局限性的表现。
宏观层面上,差异法的局限性表现在地下经济在国民核算账户中不能得到较完整的体现。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综合平衡原则:“生产范围划到哪里,GDP就算到哪里,中间消耗和最终使用也算到哪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原始收入和派生收入就在哪里分界。”若来源方登录了地下经济的生产,则使用方必须登录地下经济的支出,也就是国民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有收就有支、收支必相等,而且项目对应、不重不漏。应该说国民核算的综合平衡原则下权责发生制在地上经济部分是比较容易实施的。但在地下经济部分,地下经济活动的单位出于逃税或逃避管制的目的而不会向政府统计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所以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这里就失去了实施的环境。所以,宏观层次上的收入支出法必定是不太准确的。一般在核算账户中的收入与支出两方面是被低估了。但是在宏观层面上,对收入法测算的GDP和支出法测算的GDP进行修正,很显然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所以,到目前为止该层面上差异法的使用一直受到限制,不能相对精确地反映地下经济的规模。
2、微观层面上局限性的表现。
在微观层面上,差异法的局限性表现在调查得到收入支出数据的不准确性,不能完整反映所调查总体的真实情况。对该方法的修正,可以归结到对相应统计调查方法的修正中去,与“直接调查法”是相通的,这里不再赘述。
如果能够得到相应收入与支出的精确数据,用差异法估测地下经济规模是非常可取的。但对该方法进行修正的艰难性又是不能轻易逾越的,所以修正差异法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否则,就得做出取舍的选择。
(二)物量投入法的局限性
1、盖本塔米塔物量投入法的局限性
在当今社会中盖本塔和米塔的物量投入法并不适合直接估测地下经济的规模,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该方法将第三产业排除在国民账户之外。在国际上,通常把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作为衡量某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在93SNA中也已把第三产业划入生产范围,其增加值是GDP的一部分。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规模也会随之扩大,那么它在整个电力消耗中所占的比重也会相应的增大,如果忽略这一比重,地下经济规模的估测值确实不能令人信服。
二是电力集约化的影响。随着经济的现代化,生产逐渐采用电力集约化技术,因此盖本塔和米塔估测模型的系数与其说是地下经济的指示器,还不如说是电力集约化的指示器。所以,在当今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企图通过找出“多余”的电力消耗,来估测地下经济规模的意义不大。
三是产量组合与生产结构改变。盖本塔和米塔在模型中引入技术变化和生产结构改变对电力需求的影响,不过,生产结构改变是以产量组合变量It来解释电力消费变化,这在统计上是毫无疑义的。
2、货运量角度物量投入法的局限性
从全社会货运量来估测地下经济规模是物量投入法的一个新角度,该方法的前提是货运量的变化基本上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从理论角度来讲是可行的。但从估测结果可以看出:所估测到的地下经济规模彼此相差悬殊,没有估测到地下经济规模的年份也不在少数。当然,货运量统计的偏误肯定会引起估计GDP的偏误,但是否估计GDP的偏误主要来自于货运量统计,还需更进一步的论证。如果证实确实如此,那么只要改善货运量统计,就有可能得到较精确的地下经济规模。
总之,只要发现某一时期的某种物量投入不能从官方统计的GDP的增长和其他有关变量的变化中得到解释,便可将“多余”的投入消耗归因于地下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但该种物量投入的确定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要有大量的各种投入物量的相关数据,更要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解释GDP的增长,而又不能或几乎不能从其他有关变量的变化中得到解释,这样不能从官方统计的GDP中得到解释的部分才是地下经济部分。
(三)直接调查法的局限性
需指出的一点是,随机化回答技术比较适合于在小范围内使用,因为这时对总体比例的推断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所以,当研究任务是要调查和估算某种单一类型的地下经济规模时,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技术。而当研究任务是要估算全社会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总体规模时,这种技术就不是很适用了。
对非货币分析法的综合评价
(一)不适用方法。非货币分析法中的差异法属不适用方法。虽然差异法适于说明地下经济的存在,但其致命的弱点在于无法得到相对精确的具体规模,极大限制了它的适用性。
(二)当前不适用方法。非货币分析法中的直接调查法属当前不适用方法,但从长远来看有其存在的价值。对于直接调查法,在我国国民目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的思想下,直接调查很难赢得他们的配合;更何况“万一泄露”了自己,所遭受的将是灭顶之灾,有此顾虑,谁还会去配合呢?所以,当前来看直接调查法的应用存在着极大的局限与障碍。但从长远来看,随着统计调查手段的发展,随着国民对统计调查的深入了解,直接调查法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三)适用方法。非货币分析法中的物量投入法属适用方法。特点在于客观性极强,不受国民素质的影响,数据收集的阻力也不是太大,所以它的适用性最强。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特殊物量的选择是极其不容易的,需要花大力气。
差异法是一种广泛使用于估计未观察到收入的特定组成部分的方法。不论何时,只要存在估计同一概念实体的独立手段,差异法就是可行的。
1、差异法的基本思想
用差异法估测地下经济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地下经济的存在使得官方统计的总收入与总支出表现出不平衡。根据地下经济隐蔽性的特点,一方面地下经济活动单位出于逃税或逃避管制的目的而不会向政府统计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所以收入的谎报是肯定存在的;另一方面为维持本身的生产和生活,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单位又必须投资和消费,一般情况下对支出的谎报是没必要的。所以呈现出来的结果就是官方统计的总收入,不包含地下经济部分,而地下经济的支出却被包含在总支出的范围内,这就为差异法的使用提供了可行性。如果官方统计是科学合理的,并且是精确的,那么二者的差异就是地下经济的规模。所以,差异法在估测地下经济时也被称为收入差异法。
2、差异法的施行
收入支出差异法既可在微观层次上施行,也可在宏观层次上施行。
A、宏观层次上的施行。宏观层次上的差异法又称为“国民账户分析法”。它实施的基础是,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既可以从收入方面核算,也可以从支出方面核算,而且通常情况下从收入方面核算得到的GDP或多或少的低于从支出方面核算得到的GDP。英国学者麦考菲在1980年提出,可以用这个差额作为地下经济规模的估计数。比如,英国中央统计局采用国民账户的收入支出法估测到1980年英国的地下经济规模占GDP的2%左右。但是,这与英国国内税务局的估算结果相去甚远,英国国内税务局主要对私人雇工和自我就业的逃税额进行了估算,其结果占GDP的7.5%,调整的修正值也在6%~8%。可见,英国中央统计局所估得的结果还不到国内税务局所估计结果的一半。这也说明收入差异法是存在局限性的。
B、微观层次上的施行。在微观层次上,一般是通过家计调查分别取得家庭和个人的收入和支出资料后,分析两者可能存在的差异,作为地下经济规模估计值。因此,这种层次上的收入支出差异法被称为“居民家计调查法”。
(二)物量投入法
物量投入分析法与货币分析法十分类似,不同之处仅在于它试图找到一些联系物量投入(而不是货币存量)与全国产量的稳定“标准”,一旦发现某一时期的某种物量投入(如能源)不能从官方统计的GDP的增长和其他有关变量(如技术和产出构成)的变化中得到解释,便将“多余”的投入消耗归因于地下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
盖本塔和米塔曾经运用这种方法,通过考察用电量与全国产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变化,对印度的非正规经济规模进行了测算。在我国,目前还未确定这种特殊的“物量投入”,有的学者从“全社会货运量”的角度对我国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了尝试性研究。
1、盖本塔和米塔的物量投入法
印度学者盖本塔和米塔设计了以经济中电力消耗状况为基础的估算方法。该方法在考虑了产出矩阵和技术进步影响的前提下,假定在用电量与国民产品之间存在稳定关系的基础上,考查官方统计计算的GNP的增长是否能说明电力消费的增长。若不能说明,则可以从其间差异中估算出地下经济的规模。
A、不考虑技术因素。如果剔除技术因素的影响,假设电力消费量与包括地上和地下经济在内的经济总增加值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则存在以下关系式:若用 ELE表示按亿千瓦小时计算的总发电量、t表示时间趋势、TY表示地上与地下经济总增加值(即国内生产总值总额)、GDP表示地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则:
a=电力投入量/地上与地下经济总增加值=ELEt/TYt(具体的a值可以通过假设在基期年份不存在地下经济来确定)
bt=地上与地下经济总增加值/申报的国内生产总值=TYt / GDPt
则ELEt = a * TYt = a * bt * GDPt
令βt = a * bt,则ELEt = βt * GDPt
由于βt随bt变化,而bt随时间变化,所以盖本塔和米塔用βt的不同函数形式进行了试验。
B、考虑技术因素。为了允许技术和产量组合的变化,盖本塔和米塔定义了替代变量ITt和IPt来表示这些现象的发生。则估算公式的形式变为:
ELEt = α + βt * GDPt + γ1ITt + γ2IPt
利用印度的相应资料盖本塔和米塔拟合了如下模型:
ELEt = − 7782.27 + (0.7909 + 0.001203t2)GDPt + 2637.72ITt + 11856IPt
t-value(1.75) (3.40)(6.33)(0.86)
F=1238.08
2、从全社会货运量角度分析
有关学者从研究货运量弹性系数的规律开始,发现货运量的变化基本上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但在按照政府统计的货运量计算对应的实际GDP时,却发现在多数年份它比官方统计的GDP要大的多。他们认为导致政府统计货运量“偏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地下经济生产和经营所造成的”。
A、基本思想。大多数的地下经济活动,如地下工厂和地下作坊非法从事假冒伪劣商品生产与加工、走私等,他们的原材料和“产品”都必须通过运输渠道运进运出,并且多数运输是通过海、陆、空运输部门完成的。政府已将这一部分货运量纳入了国民经济统计中,可是,这些偷逃漏税和非法“产值”却没有在GDP中加以反映。这就造成了国民账户一方记载了地下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货运量,而另一方却没有记载地下经济的非法所得。因此,从本质上讲,国民账户是失衡的,而这种失衡就是由于地下经济的存在造成的。
B、货运量模型。设FGDP=官方统计的GDP(亿元),FT=全社会货运量(万吨),则货运量模型为:FGDP = α + β1PT + ε。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数据区间为1985~1997年),夏博士得出的线性回归模型为:
FGDP=-149831.81+0.1697594PT+0.3866102AR
t-values (-7.175)(9.196)(2.503)
R2 = 0.969369
D.W.=1.448763 F=142.4107
(三)直接调查法
地下经济的隐蔽性、暴利性及逃税特征,决定了这一领域的从业人员往往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他们对于政府统计部门的调查或者消极应付,不提供真实情况,或者直接拒绝回答,使调查工作无法进行。然而,如果能够有效地消除被调查者(即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顾虑,争取到他们的积极配合,也有可能获得该领域较为真实的情况。随机化回答技术就是适合此类敏感性问题研究的有效方法。直接调查法是指借助于敏感性问题的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研究等相结合的办法,测算出地下经济的大致规模。
1、直接调查法的基本思想
首先得到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特定人群中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人员比例,再得出各种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如每一贩毒分子或走私团伙的年人均非法所得、每一兼职者年均“捞外快”所得报酬等),那么将两步所得的结果相乘,即某种地下经济的从业人数乘以其平均收入,就可得到该种地下经济的规模。显然地下经济的从业人数及其平均收入都需通过相应的调查取得相关数据,调查中所使用的敏感性问题的调查方法是直接调查法的核心。
2、随机化回答——直接调查法的实施
随机化回答是指在调查中使用特定的随机化装置,使得被调查者以预定的概率来回答敏感性问题。这一技术的宗旨就是最大限度地为被调查者保守秘密,从而取得被调查者的信任。随机化回答模型是1965年沃纳首次提出的,之后1967年西蒙斯对沃纳模型进行了改进,再后来出现了“随机变量和”模型。
非货币分析法的局限性 (一)差异法的局限性与修正的艰难性
由于差异法的局限性与修正的艰难性,在已经开展地下经济核算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不把利用差异法估测的地下经济收入值直接作为GDP的调整项。
1、宏观层面上局限性的表现。
宏观层面上,差异法的局限性表现在地下经济在国民核算账户中不能得到较完整的体现。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综合平衡原则:“生产范围划到哪里,GDP就算到哪里,中间消耗和最终使用也算到哪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原始收入和派生收入就在哪里分界。”若来源方登录了地下经济的生产,则使用方必须登录地下经济的支出,也就是国民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有收就有支、收支必相等,而且项目对应、不重不漏。应该说国民核算的综合平衡原则下权责发生制在地上经济部分是比较容易实施的。但在地下经济部分,地下经济活动的单位出于逃税或逃避管制的目的而不会向政府统计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所以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这里就失去了实施的环境。所以,宏观层次上的收入支出法必定是不太准确的。一般在核算账户中的收入与支出两方面是被低估了。但是在宏观层面上,对收入法测算的GDP和支出法测算的GDP进行修正,很显然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所以,到目前为止该层面上差异法的使用一直受到限制,不能相对精确地反映地下经济的规模。
2、微观层面上局限性的表现。
在微观层面上,差异法的局限性表现在调查得到收入支出数据的不准确性,不能完整反映所调查总体的真实情况。对该方法的修正,可以归结到对相应统计调查方法的修正中去,与“直接调查法”是相通的,这里不再赘述。
如果能够得到相应收入与支出的精确数据,用差异法估测地下经济规模是非常可取的。但对该方法进行修正的艰难性又是不能轻易逾越的,所以修正差异法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否则,就得做出取舍的选择。
(二)物量投入法的局限性
1、盖本塔米塔物量投入法的局限性
在当今社会中盖本塔和米塔的物量投入法并不适合直接估测地下经济的规模,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该方法将第三产业排除在国民账户之外。在国际上,通常把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作为衡量某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在93SNA中也已把第三产业划入生产范围,其增加值是GDP的一部分。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规模也会随之扩大,那么它在整个电力消耗中所占的比重也会相应的增大,如果忽略这一比重,地下经济规模的估测值确实不能令人信服。
二是电力集约化的影响。随着经济的现代化,生产逐渐采用电力集约化技术,因此盖本塔和米塔估测模型的系数与其说是地下经济的指示器,还不如说是电力集约化的指示器。所以,在当今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企图通过找出“多余”的电力消耗,来估测地下经济规模的意义不大。
三是产量组合与生产结构改变。盖本塔和米塔在模型中引入技术变化和生产结构改变对电力需求的影响,不过,生产结构改变是以产量组合变量It来解释电力消费变化,这在统计上是毫无疑义的。
2、货运量角度物量投入法的局限性
从全社会货运量来估测地下经济规模是物量投入法的一个新角度,该方法的前提是货运量的变化基本上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从理论角度来讲是可行的。但从估测结果可以看出:所估测到的地下经济规模彼此相差悬殊,没有估测到地下经济规模的年份也不在少数。当然,货运量统计的偏误肯定会引起估计GDP的偏误,但是否估计GDP的偏误主要来自于货运量统计,还需更进一步的论证。如果证实确实如此,那么只要改善货运量统计,就有可能得到较精确的地下经济规模。
总之,只要发现某一时期的某种物量投入不能从官方统计的GDP的增长和其他有关变量的变化中得到解释,便可将“多余”的投入消耗归因于地下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但该种物量投入的确定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要有大量的各种投入物量的相关数据,更要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解释GDP的增长,而又不能或几乎不能从其他有关变量的变化中得到解释,这样不能从官方统计的GDP中得到解释的部分才是地下经济部分。
(三)直接调查法的局限性
需指出的一点是,随机化回答技术比较适合于在小范围内使用,因为这时对总体比例的推断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所以,当研究任务是要调查和估算某种单一类型的地下经济规模时,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技术。而当研究任务是要估算全社会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总体规模时,这种技术就不是很适用了。
对非货币分析法的综合评价
(一)不适用方法。非货币分析法中的差异法属不适用方法。虽然差异法适于说明地下经济的存在,但其致命的弱点在于无法得到相对精确的具体规模,极大限制了它的适用性。
(二)当前不适用方法。非货币分析法中的直接调查法属当前不适用方法,但从长远来看有其存在的价值。对于直接调查法,在我国国民目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的思想下,直接调查很难赢得他们的配合;更何况“万一泄露”了自己,所遭受的将是灭顶之灾,有此顾虑,谁还会去配合呢?所以,当前来看直接调查法的应用存在着极大的局限与障碍。但从长远来看,随着统计调查手段的发展,随着国民对统计调查的深入了解,直接调查法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三)适用方法。非货币分析法中的物量投入法属适用方法。特点在于客观性极强,不受国民素质的影响,数据收集的阻力也不是太大,所以它的适用性最强。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特殊物量的选择是极其不容易的,需要花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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