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中试结算制度
什么是盘中试结算制度
盘中试结算是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风险控制的一种的措施,也就是期货公司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在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依据股指期货合约最新成交价或试算周期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确定的试结算价对客户持仓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试结算,以便评估客户持仓风险状况。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每天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盘中试结算,并可在交易过程中根据每一次盘中试结算的结果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划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盘中试结算制度的类型
1、定时盘中试结算
交易所每日进行3次定时的盘中试结算,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根据每一次盘中试结算的结果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2、不定时盘中试结算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在交易过程中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举例说明: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每日结算价为最后一小时的成交价位的加权平均价。
例:价格变化为1800.0成交2手,1800.2成交1手,1800.4成交3手,1800.6成交1 手,1800.8成交2手
加权平均价=(1800.0×2+1800.2×1+1800.4×3+1800.6×1+1800.8×2)/(2+1+3+1+2)=1800.4
盘中试结算是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风险控制的一种的措施,也就是期货公司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在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依据股指期货合约最新成交价或试算周期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确定的试结算价对客户持仓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试结算,以便评估客户持仓风险状况。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每天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盘中试结算,并可在交易过程中根据每一次盘中试结算的结果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划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盘中试结算制度的类型
1、定时盘中试结算
交易所每日进行3次定时的盘中试结算,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根据每一次盘中试结算的结果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2、不定时盘中试结算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在交易过程中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举例说明: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每日结算价为最后一小时的成交价位的加权平均价。
例:价格变化为1800.0成交2手,1800.2成交1手,1800.4成交3手,1800.6成交1 手,1800.8成交2手
加权平均价=(1800.0×2+1800.2×1+1800.4×3+1800.6×1+1800.8×2)/(2+1+3+1+2)=1800.4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