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Variation Margin),是指清算所规定的,在会员保证金帐户金额短少时,为使保证金金额维持在初始保证金水
平,而要求会员增加交纳的保证金。加保证金是指清算所规定的,在会员保证金帐户金额短少时,为使保证金金额维持在初始保证金水平,而要求会员增加交纳的保证金。
清算所为了防止出现负债情况,采取逐日盯市(Marking to the Market)的原则,用每日的清算价格对会员的净交易部位核算盈亏。当发生亏损,保证金帐户金额下降时,清算所便要求会员必须交纳追加保证金。在保证金交易过程中,根据评价亏损,如果其保有单子的评价亏损达到规定的金额的时候,也就是说当超过交易保证金的40%的评价亏损发生时,或者帐户最低预交保证金余额跌破60%底线时,将被要求追加不足金额。
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此举即称为追加保证金。如果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该帐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如:某客户帐户原有保证金200,000元,8月9日,开仓买进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15手,均价1200点(每点100元),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当日结算价为1195点,保证金比例为8%。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195-1200)×15×100=-7,500元 手续费=10×15=150元 当日权益=200,000-7500-150=192,350元 保证金占用=1195×15×100×8%=143,4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92,350-143,400=48,950元
8月10日,该客户没有交易,但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1150点,当日帐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1150-1195)×15×100=-67,500元 当日权益=192,350-67,500=124,850元 保证金占用=1150×15×100×8%=138,000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124,850-138,000=-13,150元
显然,要维持15手的多头持仓,保证金尚缺13,150元,这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13,150元。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经过计算,124,850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124,850元/(1150×100×8%)=13.57手。这样,经纪公司至少可以将其持仓强平掉2手。
清算所为了防止出现负债情况,采取逐日盯市(Marking to the Market)的原则,用每日的清算价格对会员的净交易部位核算盈亏。当发生亏损,保证金帐户金额下降时,清算所便要求会员必须交纳追加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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