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红筹
逆红筹 “逆红筹”是指一些公司起初计划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并为此搭建了由境外上市主体控制境内实体公司的红筹上市架构;其后由于市场情况变化,这些公司又做了一个反向操作,即注销境外公司并取消原先的红筹架构,将境内的实体公司重新恢复成符合内地监管要求的上市主体。
网络安全公司启明星辰既是一例典型的“逆红筹”。
2005年,启明星辰启动境外上市计划,为此搭建了常见的红筹架构,基本情况如下:
2005年3月23,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境外上市主体唯圣控股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王佳持有1股,后来王佳将股份转让给Sea Deep Services Limited(BVI公司);BVI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授权资本为50,000.00美元,股东为严军持有1股,严军拥有澳大利亚国籍,为启明星辰实际控制人严立的兄长。
2005年11月30日,唯圣控股与五家境外投资者共同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五位境外投资者可分两次认购唯圣控股A类优先股股份。
2005年12月8日,唯圣控股与BVI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由BVI公司认购唯圣控股普通股股份478,660,000 股,2005年12月9日唯圣控股向BVI公司发行了该等股份,并注销了BVI公司此前持有唯圣控股的1股股份。
2005年12月12日,BVI公司与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七名股东王佳、严立、刘恒、邱维、茆卫华、潘重予和刘兴池签署《购买选择权协议》,赋予七名原始股东认购其股份的选择权。若原始股东行使该项选择权,则可通过BVI公司而间接持有唯圣控股的股权。
唯圣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外商独资企业北京天辰龙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立天辰龙源主要是为实现公司境外上市的目的,其业务服从于境外上市整体架构的安排。2005年12月12日,天辰龙源与启明星辰有限公司及王佳、严立签署了《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如果上述重组协议得到执行,有限公司可以接受天辰龙源提供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的方式,将其利润转移至天辰龙源,最终达到唯圣控股合并有限公司报表,从而实现境外上市的目的。这也就是典型的协议控制的方式。
其后,因为种种原因,唯圣控股控制人决定停止海外上市计划,回归中国市场。接下来做了如下操作:
一、重组协议终止不再执行
公司终止境外上市计划,那么首先要做的第一步就是终止执行为了通过协议控制实现境内资产境外上市的一系列重组协议。律师和保荐机构在境内上市的申请文件中均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为实现有限公司控制权及利润转移而签订的相关协议均未实际履行,有限公司未出现导致其控制权和利润转移的情形。
二、回购境外投资者股份
唯圣控股与五名境外投资者于2008年2月5日签订《回购协议》,约定由唯圣控股以每股0.07875美元的对价回购五名境外投资者所持唯圣控股的全部A 类优先股股份,回购总价款为1,260万美元。2008年2月29日,唯圣控股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回购,同时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册登记。
三、天辰龙源股权转让
由于员工虚拟股份及王佳等七人对BVI 公司的认股选择权未能实现,且唯圣控股回购五名境外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后,BVI公司持有唯圣控股100%股权,同时唯圣控股持有天辰龙源100%股份。
2009年12月11日,BVI公司与Bondwa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BVI公司将其持有的唯圣控股100%股权以及其间接持有的天辰龙源100%股权全部转让给Bondwa公司,转让价款为唯圣控股截至2009年10月30日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值(人民币41,427,058.36 元)。
2010年2月1日,BVI公司、Bondwa公司和张尔惠及Jonathan Simon Bond 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鉴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唯圣控股股权转让尚未实际发生,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协议各方同意张尔惠和Jonathan Simon Bond 承继Bondwa 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两人分别受让唯圣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权的50%。
通过律师核查验证和本人出具承诺函确认:唯圣控股股权受让方张尔惠和Jonathan Simon Bond及其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唯圣控股和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天辰龙源已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
四、境外上市主体的注销
2010年2月5日,BVI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终止并解散该公司;同日,严军作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同意终止并解散该公司,并授权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处负责办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BVI公司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佳和严立于2010年2月1日出具《承诺函》,不可撤销地承诺其将不谋求发行人在境外上市。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分别发表核查意见。
2010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更名为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2010年6月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了北京启明星辰的A股上市计划。
所谓“逆红筹”现象目前总的来说并不多见,属于中国股市比较特殊的现象。没有专门关于它的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律上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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