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下单
已下单
客户在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行为。交易指令的内容一般包括:期货交易的品种、交易方向、数量、月份、价格、日期及时间、期货交易所名称、客户名称、客户编码和帐户、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签名等。
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令有两种: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和撤销。
限价指令: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下达限价指令时,客户必须指明具体的价位。它的特点是可以按客户预期的价格成交,但同时也存在无法成交的可能性。
取消指令:取消指令是指客户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客户通过执行该指令,将以前下达的指令完全取消。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下单:
书面下单: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电话报单至该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由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行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电话下单: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纪公司需将客户指令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姓名。
网络下单:客户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进行下单,将交易指令下达至期货经纪公司服务器,在期货经纪公司核对客户帐户、密码无误后将交易指令发送至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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