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信托业务
通用信托业务指那些既可以由个人作委托人,也可以由法人作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通用信托的产生:随公司法人的涌现,法人信托成为信托主要业务个人作为受托人不能适应信托业务要求信托财产所有者多元化,信托机构业务的多重化开列了通用信托业务。
通用信托业务的种类:1.投资信托;2.不动产信托;3.公益信托;4.处理债务信托;5.管理破产企业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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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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