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偿还
任意偿还
任意偿还是债券发行一段时间(称为保护期)以后,债券发行人可以任意场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具体的操作可根据早赎或以旧换新偿还条款,也可在二级市场上买回予以注销。采用这种方式,债券发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有利的时机偿还债务,因而对发行人较为有利。因此,有的国家对采用随时偿还作了专门规定,设立了一些限制性条款。
投资银行往往是具体的偿还方式的设计者和操作者,在债券偿还过程中,投资银行有时也代理本金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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