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投资
基本概念
是以货币表现的基本建设完成的工作量,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的工作量。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的综合性指标。主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基本建设投资在国民收入积累部分和国家财政支出部分都占很大比重,它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源泉。国家在各个计划时期,规划基本建设投资的来源,决策建设投资的规模、发展速度、结构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巨额的基本建设投资,目的在于增添社会主义的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能力和效益,或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加国民收入,巩固国防,改善人民生活。
基本建设投资是按工程预算价格计划和计算的。基本建设投资额就是根据预算价格计算并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固定资产建设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进度的综合性指标。基本建设投资额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构成。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一般都着力于逐步降低厂房土建投资的比重,相应提高设备购置费用的比重。设备是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最积极部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改善产品质量和效能,增加品种,降低消耗,主要靠工艺技术装备。尽量利用现有的建筑物,更新和添置更多的设备,就可以用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大的投资效果。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设备购置投资占到投资总额的45~50%。中国在基本建设投资额的分配和使用上,设备购置投资所占比重较小,1953~1982年平均为31.4%,因此,改善基本建设投资的用途,潜力很大。
国民经济基本建设投资,分配使用于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和社会再生产的不同方面,构成不同的投资结构。合理的建设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对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效益地发展关系重大。来源
综述
一切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都伴随着资金运动,需要有足够的、合理的资金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有以下四个方面:国家积累基金
基本建设投资的最根本来源,是由国家预算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形成的。建国30多年来,基本建设投资绝大部分是由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每年约有40%左右的预算资金以国家预算拨款的方式,用于基本建设事业。为了加强投资的经济责任制,提高投资效益,从1979年起国家进行了把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试点。几年的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国家于1984年决定,从1985年开始,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基本建设投资实行贷款办法,是中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基本建设投资实行银行贷款后,仍然由国家预算向银行提供积累基金作为银行贷款基金的来源。固定资产补偿基金
即固定资产折旧基金,中国基本建设投资的第二个来源。这种补偿基金既能用于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有时也可作为积累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多年来,中国企业和主管部门用折旧基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主要是以自筹基本建设投资的形式出现的(见基本建设自筹资金)。充分发挥现有企业和现有工业基地的作用,不断扩大生产能力,充分利用折旧基金,为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服务,对中国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有着重要意义。银行利用存款发放贷款
中国基本建设投资的第三个来源。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的国家专业银行,它除了用从国家财政所得的大量贷款基金发放投资贷款外,还充分利用银行的职能,办理各种存款业务,大力动员和吸收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用于国家建设事业。银行利用存款发放投资贷款,只能在存款的固定余额范围内加以利用,以不影响存款单位随时取款为界限。利用外资
利用国外资金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中国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的一个补充来源。利用国外资金进行建设,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科学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有:①借用国外资金,如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借款等;②吸收外国投资,如中外合营,补偿贸易,合作开发石油、煤炭等等。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利用外资的形式和内容也将会相应地增加和发展。经济效果指导方针
讲求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用一定的劳动和物质消耗,建成更多的质量优良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积累,就能在可能范围内更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任何国家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固然取决于国家能够把国民收入中的多大部分用于投资,同时也取决于怎样有效地利用投资。在建设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投资利用越好,效果越大,经济发展速度就越快。节省投资、讲求效果,是时间节约原则、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中国把讲求投资效果作为基本建设工作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基本建设投资不仅要讲求个别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更要讲求整个国民经济的投资效果。个别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是整个国民经济投资效果的基础,但又从属于整个国民经济的投资效果。
评价指标
基本建设投资效果包括不同的内容,有着多样的表现形式。评价投资效果,有宏观投资效果指标,也有中观、微观投资效果指标,各项指标反映投资效果的一个侧面。它们互相制约,互为补充,形成一套指标体系。评价基本建设投资效果,要考虑时间因素,投资要计算利息。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制定出投资效果系数、投资回收期、建设工期、单位生产能力投资额、达到设计能力的年限等方面的定额和标准,用于分析、计算评价和考核基本建设投资的效果。中国有关计算和评价投资效果的一系列基础工作,正处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
提高投资效果的途径和措施
影响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因素很多,如科学技术、经济、政治、组织管理和自然条件,等等。从经济管理角度考察,提高投资效果的措施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①计划阶段是提高投资效果的首要环节,要贯彻量力而行的方针,正确确定基本建设规模;适当集中建设资金,保证重点建设;正确安排投资方向,改善投资的部门结构和再生产结构;安排好建设布局,在宏观计划指导下,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不搞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搞好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主体项目和配套项目同步、配套建设。②在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围绕提高投资效果,选择最优建设方案,即对企业规模、厂址选择、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厂内总平面布局和建筑、结构方案进行研究分析和技术经济论证,遴选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最优方案。③在施工阶段,提高投资效果的条件是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成本和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必须改革施工方法,搞好施工组织,加强经济核算。完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是全面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重要保证。1984年,中国决定加快基本建设改革的步伐,着重推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工程招标承包制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目的在于促使基本建设战线开创出一个工期短、质量优、投资省、效果好的新局面。我国状况
在中国,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分预算内、预算外两部分。预算内投资又称国家投资,即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主要部分,投资采用财政拨款形式;预算外投资包括地方、部门、企业的自筹基本建设投资等。从1985年起,预算内财政拨款形式的投资改为银行贷款的形式。全社会基本建设投资还包括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包括城乡个人建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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