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分类
简介
税收分类是按一定标准对各种税收进行的分类,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通常是由许多不同的税种构成的。每个税种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但用某一个特定的标准去衡量,有些税种具有共同的性质、特点和相近的功能,从而区别于其他各种税收而形成一“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对税收分类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标准,从而形成不同的分类方法。通过对税收进行科学的分类,不仅能够揭示各类税收的性质、特点、功能以及各类税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税收结构,充分发挥各类税收的功能与作用,而且对于研究税收发展的历史过程、税源的分布与税收负担的归宿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收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划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世界各国大多实行复税制,税收模式不同,税种数量很多,可采用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分类
依据不同的目的和标准形成不同分类。主要有:
①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收益所得税和财产税;
②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③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
④以税收收入的实体形态为标准,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
⑤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⑥根据计税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⑦根据税收和价格的组成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⑧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⑨根据课税客体,可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
⑩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
?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
?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
?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这多种分类均可以从不同方面对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内容复杂、名称各异的税收制度进行比较,为本国税收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制定的找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性税收制度,它是国家税收的制度重要组织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重要组成部分。方法
税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为流转额课税、收益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财产额课税、与特定行为课税。
2.以课征环节为标准,分为生产环节征税、流通环节征税、分配环节征税、消费环节征税、投资环节征税与财产环节征税。
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4.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
5.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6.以税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此外,还有一些税收划分法,如累进税,比例税和定额税,货币税和实物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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